《美国众神》里面的男主影子,在陪伴星期三召集众神的路上,遭遇到了现代社会里面最常见的一位神:电视机之神。
这是这本小说里最有趣也最有深意的一个比喻。想想看,现代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客厅里,原来供奉神龛的位置上,谁家不是供奉着一部电视机。从前,献祭给众神的祭品是牲礼、香火。耶和华的信徒献祭的是羔羊,甚至是自己的儿子。
现在,我们献祭给电视机之神的,是时间。我们如此虔诚,每晚礼拜这位神,将我们的时间忠实地献给他,在他的面前一坐就是两三个小时。有些有学生的家庭,会暂时将这位神封存起来,以免他占用学生大量的时间。可是,这些封存了电视之神的家庭,逢人说起这件事情,总是带着那么一丝不一样的语气,仿佛自己成了一位异教徒。
当然,事情不止是献祭时间给电视之神这么简单。我们还献祭我们的忠诚和信仰。我们对他言听计从:他向我们推荐产品,推销理念,向我们报告某地发生了什么事情,甚至阴晴雨雪。我们中的大多数人,从他所幻化出的影像世界里,看到自己的影子,有时哭,有时笑,有时对自己的信以为真有所怀疑,可在推翻一个信以为真之后,马上又投身到下一个信以为真,仿佛一头饥饿的动物,时时都得寻找一些可供相信的东西来填饱自己饥饿的信仰,不然就会因为没有信仰而发疯。
原始时代的部落首领,要依靠巫师来代替自己推测天意,行使天命。后世的人们,则依靠一套又一套自认为圆满自洽的理论来支撑统治与被统治的社会框架。这些理论,往往披着宗教、神授的外衣,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外延器官:书籍、报刊、高音喇叭、大字报、社论,直至现在的电视。
我有意不把网络放在里面,是因为,网络和他们不同。网络里面没有一个长期被人信仰的神明,今天的神,明天就可能是鬼,而这些神话的破灭,得益于网络上面一些有勇气、信心和独立思考能力的人。换句话说,网络世界是一个人神混杂的世界,有点希腊神话时代的味道:神有时会走下神坛来到人间,展露自己的喜怒哀乐。而人有时也会凭借一己之力,干出一些让神目瞪口呆的事情。
我们由匍匐前进进化为直立行走,可膝盖上面残存着想要下跪的肌肉记忆,这段记忆反射到大脑,由此感染大脑产生了造神的冲动。于是,时代演变,本质相同而外貌各不相同的神们应运而生,供我们顶礼膜拜。
神们从来就没有消亡,他们只是换了个样子,继续呆在神龛之上。所幸的是,网络时代,众神喧哗,时不时就暴露了他们的自相矛盾和脆弱一面,从而让凡人透过他们高大而浓黑的身影缝隙,窥见一丝光亮。
ps:这部小说貌似封闭式戏剧结构,但其本质是开放式的,唯其开放,所以让读者有种深深的参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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