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前和姐姐怀念幼时,姐姐已然忘记了我曾艰难的度过被孤立的一年。
那是一段姑且可被称作“黑暗的日子”,作为超前上学的我比同班同学都要小上一两岁,而在小学时期,缺少两年生活阅历所带来的差异足够将性格孤僻的“怪小孩”区别于那些对集体生活如鱼得水的适龄儿童。
恰好,怪小孩拥有一身怪脾气,更不懂收敛怪脾气。于是,“被孤立”成了常态。
要知道,在校园内群体划分更为明显,十一二岁的孩子可不能再若六七岁的年纪般被称作可爱的儿童,因为他们在对领悟人性的善恶意识尚且处于萌芽状态时,就已经懂得用自身的行为去表达自身的好恶。对于一个与大家格格不入的小孩子,多数人的选择是将这个异类排除在相交范围之外。我不被接纳参与每个小集体各自钟爱的游戏,乒乓球、跳皮筋、扔沙包……九岁的我一直像个旁观者一样游离于集体活动之外。
也许最初那个被孤立者并未明白自己是一个不被喜欢的伙伴,仍然充满激情的想要投入每一个游戏之中,直到被刻意的远离才明白:“哦,原来我是不受欢迎的那个人呀”。
旁观者可能永远不明白亲历者切身感受的是怎样的痛苦,施暴者或许也早已忘记,而十数年后的我仍然不能释怀,一个尚且年幼的孩童在面对无数来自同龄人的恶意时能够迅速领悟到“合群”的真谛:“把自己的棱角削掉、个性磨掉、脾气藏好,这样就能拥有一群友好的同龄人”。
仅仅就那一年,我从一个九岁的孩子迅速成长为一个圆融的“大人”,只为了能够融入大多数人的生活而不被讨厌,能够有人在课间一起相约去厕所,像模像样的度过我的校园生活,毕竟,学生时代的女孩子一个人去厕所是比较罕有的事,孤来孤往的一个人走在成群结队的人群中极容易成为被瞩目的对象,而这,需要勇气,遗憾的是,九岁的我并不具备这种美好的品格。
所以,我成为了一个“合群的同龄人”。
那时最深切的愿望是遇到小林校长,去到教室是电车的巴学园学习,在那里遇到我的泰明、美代和朔子。然而,不是每个孩子都幸运的拥有“小林校长”,毕竟,“小豆豆”存在于世界的每个角落,而小林校长,只存在于上世纪的“巴学园”。
幸运的是,哪怕是最孤独的鲸鱼Alice,也有希望找到与它同频率的同类,再孤僻的人,也能找到合拍的伙伴,总有可爱的天使作为救赎,拯救沉没于孤独中的小孩。在半处黑暗的泥沼中时,有个同班的小孩会在每日清晨送我一颗糖,可能是大白兔、金丝猴,也可能是一只米花糖,品种多样,但我是唯一的接受者。
嘿,你是怪小孩吗?
你不是,我知道,你不是,你只是在等你的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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