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余华的《活着》,看到福贵不出意外,并且坚强地活着,我挺意外的。想着一位纨绔子弟,在山穷水尽之时,还有一颗活下去的心。但对他的老婆,我真非常同情。
在福贵还有100亩地时,福贵是过着纨绔的生活,而他老婆家珍则过着屈辱的生活,想要把福贵拉回来,但却办不到。
在家珍嫁给福贵之前,是一位米行老板的千金,又是上过夜校的青春少女,应该说是接受新思想的新潮女子。但好像嫁给福贵之后,就成一普通的妇女了。
她可以怀着孕挺着大肚子,找到赌场给福贵下跪,让他回家,而福贵却花钱雇人把她拉出去了。即便是他的老丈人,每当福贵骑着那个胖女人路过请安时,老丈人也是早早地堵开了,丢不起人啊。而家珍也是一样,炒了四个菜,在每个菜的底下放了一块肉,用暗示的方法,想让福贵回心转意,但福贵始终没有回家,直到败完家产之后,没了办法,犹如丧家之犬,不得不回了家。
虽然福贵败光家产气死了老父亲,但一家人在困苦之下,转变了心态,坚强的活下来了。更可敬的是家珍,生完孩子之后,又回来了。我真不知家珍是怎样的想的,可能那时的社会环境就是如此,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吧。
但后来,福贵在给他娘去请医生时,被抓了壮丁,消失了二年。而在这二年里,家珍是料理了福贵娘的后事,又要拖儿带女的生活,我真不知道,家珍是怎样挺过来的。家珍真是一位可怜的女人,而她的女儿凤霞,在这段时间里,因生病医治不及时而成了聋哑人,是她一生的痛。
随着福贵的被俘及回家后,整一个家好像又完整起来。虽父母都已不在,但儿女双全,应该 可以过上平稳的生活了。
但不幸的是家珍病了,从此不能再干重活,病重时,就卧床不起了。在我看来,家珍就是一位不幸的女人。在她患病之日起,我觉得她已不再有幸福的日子了。
接下来的事,更是让人崩溃。首先是儿子有庆的意外离世,对家珍造成了巨大的打击,以为自己也要死了,但可能心有挂念,念着自己的女儿凤霞,坚强地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心里想着着随着女儿的出嫁,女婿的孝顺,觉得一切要好起来之时,想不到女儿又死于难产,只留下苦根。
可能就在这时,一儿一女都先离去了,家珍可能也死了心,不久也就去世了。但家珍离世前的话,让我感到家珍的极致善良,对福贵说:“你对我这么好,下辈子我们还要做夫妻。”
只能说家珍是一位善良的女人,有人只要对她一丁点的好,她就会铭记于心,并感到幸福,感到满足。
那么,福贵在哪儿对家珍好了呢?
在纨绔之时,对家珍肯定是不好的,前面也说过了。要说福贵对家珍好,只能说在家珍得病之后,福贵的不离不弃,照顾家珍。这可能让家珍感 到了幸福。并让家珍“死得很好”
哪一段时光家珍感到最幸福的时刻呢?我觉得应该是她的女儿出嫁后,与福贵单独过的那段简短时光吧,其他的,都是苦难。
我就在黄昏的时候背着她到村里去走走。村里人见了家珍,都亲热地问长问短,家珍心里也舒畅多了,她贴着我耳朵问:
“他们不会笑话我们吧?”
我说:“我背着自己的女人有什么好笑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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