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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仪休~鱼,我所欲也!

公仪休~鱼,我所欲也!

作者: 吴国根据地 | 来源:发表于2021-10-01 12:37 被阅读0次

      孟子曾经说鱼与熊掌不可得兼,你只能选一样。能和熊掌排在一起的鱼,看来在他们所处的那个年代也是非常昂贵的。我是这么想的,鱼和熊掌在当时都是非常昂贵的,在今天固然熊掌非常昂贵,甚至买不到。但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自然并没有被破坏,到处都是原始森林,经常有熊出没,所以熊掌在市场上是有的卖的,只不过是贵一点而已。而我们今天看起来稀松平常的鱼,恐怕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也不是想捕就捕得到的,市场虽然有得卖,但一样是很贵。如果不是这样,这篇文章的生动性就会大大折扣,你能想象。孟子会说,咸菜和红烧肉不可得兼,舍红烧肉而取咸菜吗?如果他那么说那不是他傻,就是我们傻了。

      因为少见,所以昂贵。

      在古代,“鲜”这个字最初的意思是指“活鱼”,另外还有“少见”的意思,至于有人说“鱼”“羊”为“鲜”,鱼和羊都是好吃的的美味,你这么理解也未尝不可。

      春秋战国时的鲁国国相公仪休就是一个超爱吃鱼的吃货,在史记里喜欢吃鱼的还有好几位,吴王僚为了吃好吃的烤鱼,结果被搞烧烤的专诸以鱼肠剑一剑穿心,命丧黄泉,吴国国运因此发生了巨变---一个不会烤鱼的厨师不是一个好刺客。

      公仪休喜欢吃鱼的这个嗜好,在鲁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有一次有一个鲁国人提着一条大鱼上门送礼。

      公仪休说:“不要。”

      那个鲁国人说:“不要客气。”

      “真的不要。”

      “为什么不要呢?大家都知道大人您那么喜欢吃鱼,我想天下的鱼都愿意被您这样的人吃吧!”

      “你说的没错,我喜欢吃鱼,所以我不能收你的鱼。”

      “您这话就奇怪了,你喜欢吃鱼,我这里有鱼,为什么不收呢?”

      “我想你给我送鱼,不能是无所求吧?今天我是相国,我收了你的鱼,就得迁就于你,为你办事,因为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你们越过相关的办事单位,直接找我办事,那就说明这件事,不能走正常的流程,一件不能走正常流程的事就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我为你办了一件不正常的事,就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条款,犯了法迟早会被人发现,被发现了迟早会被抓,被抓了迟早会坐牢,坐了牢再想吃鱼,那时候还有人给我送吗?如果要吃鱼,我自己可以到市场上买;如果收了你的鱼,可能我吃鱼就算是吃到头了。”

      自食其力,还有得吃。

      收人馈赠,自食其果。

      什么年代都有当官的,什么年代也都有送礼的,给你送鱼一定要小心,我昨天就收到了一条鱼,我拒收了,而且是一再拒收,结果没有推辞掉,是HR送给我的一条炒鱿鱼。我就说送鱼的没怀好心吗,满满的套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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