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这段公案谁之过?
你肯定脱口而出,不是公认了吗?西门庆,是他勾引了潘金莲,再一个一定是王婆,是她撺掇唆使的,而且是她使坏要毒死武大郎的。要么是潘金莲自己不守妇道,与西门庆勾搭成奸。最后实在想不出其他人,就会骂:是万恶的旧社会!



我认为你说的都有道理,但如果你是认真看这部小说的,你会和我一样,发现另外的两条线索,另外的两个人,他们才是导火索,是真正的起因,他们罪过不小。
是谁?
你一定迫不及待了。
我给你答案。
一个是武大郎,一个是武松。

这时你一定会说,简直胡说八道。
客官别急,看我拿出证据来。
“我们先说说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清河县人见他生短矮,起他一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
而潘金莲呢?清河县里一个大户人家,一个使女,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那个大户要缠她,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
此时,你该知道潘金莲颜值超高,而且有才艺,还不随便,有节操。
再看:“那个大户从此记恨在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嫁与他。
自从武大娶得那妇人之后,就不安静了,浮浪子弟们经常调戏。”
看到这里,各位看官有没有想过?
武大郎与潘金莲是完全的不对称,一个是“颜值巅峰”,一个是又老又丑,完全的是两个世界的人。你一个这么成熟的老男人,“油腻大叔”,你有没有想过?怎么可能轻而易举得到这个女人,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不要认为别人给的就可以随便拿,不是告诫你吗?“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可你是来者不拒,“不采白不采”是吗?
但女人的芳心不被打动,注定没有好果子吃,绿帽子戴定了。如果早一点你不作这非份之想,早一点放弃放下,就不会惹祸烧身。坏就坏在武大郎你也贪恋美色,以为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滋润!
所以武大郎呀武大郎,千不该万不该,都是你贪美色惹得祸,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哦?!
武松更是这段公案的元凶。
书中是这样写的:那妇人在楼上,看了武松这表人物,自心里寻思道:武松与他是嫡亲一母兄弟,他又生得这般长大。我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树皮,三分像人, 七分像鬼,我直恁地晦气!据着武松,大虫也吃他打倒了,他必然好气力。说他又未曾婚娶,何不叫他搬来我家住?不想这段姻缘却在这里!”
爱的火苗噌的升起,其时还真不能怪潘金莲,这也许是潘金莲看到的最好的男人了。
“那妇人吃了几杯酒,一双眼只看着武松的身上。武松吃她看不过,只低了头不恁么理会。”
这时怪就怪你武松,明知道那是嫂子,而且这么年轻貌美的嫂嫂就那意思了,可是当妇人提出要武松搬过来住的时候,他还硬是没有拒绝。本来“县”里都帮他安排了住地,还方便上班。可他却还向知县申请到哥哥家住宿。

这不是叫引火烧身吗?或是叫玩“暧昧”,不就为这火苗火种创造条件吗?
于是后面潘金莲才有这些可乘之机,一步步撩武松。一杯一杯给武松饮酒,然后挑逗说:“天气寒冷,叔叔,饮个成双儿杯吧!”然后潘金莲酥胸微露,云鬟半垂,脸上堆着笑容,试探:我听说,叔叔在县前东街上,养着一个唱的,可有这回事?”
看看武松是伪君子还是假正经,给武松下套。
“然后语言挑逗完了,开始动手了,一只手便去武松肩胛上捏了一把。潘金莲见他不应,劈手便来夺火箸。最后放大招了,潘金莲欲心似火,放了火箸,却注了一盏酒来,自己先吃了一口,剩下大半盏,看着武松说:你若有心吃我这盏儿残酒⋯⋯”
你看这一步一步,如果武松早一点果断决绝,不给潘金莲任何可乘之机,潘金莲哪能得寸进尺。这都是武松优柔寡断惹的祸!
当然这是我的一厢情愿,希望这个血案不会发生。可戏还就是这么演的,还就是这么一个结局。
但我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假设呢?
只是想告诉现实生活中的我们,有否被提醒到?
网友评论
潘金莲就如马蓉,性欲超强,只有西门庆能喂饱她。
淫荡还赖他人,滑稽,奇谈。那马蓉要怪宝强咯!
都没错。食色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