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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之 全胜论

《孙子兵法》之 全胜论

作者: 翻倍十三招 | 来源:发表于2017-10-25 22:13 被阅读0次

  《全胜论》

慎战者,善仁通达者也。是以两军相争必有一伤,争必劳财伤民,争而不胜者伤,置家国于危难之中。慎之又慎,何也?兵之相加,终有一败,败有大败,小败,不败。大败者,国破家亡,江山易改。小败者,元气已伤,难以为继。不败者,未伤根本,重整旗鼓。故慎之者先立于不败之地。

慎战者,善权谋者也。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故慎者谋定而动,非不战,非惧战。是故慎者战必谋之,谋必执之也。

由可知之:慎战者,先立于不败之地,而后谋定以求全胜。慎以致于全胜。

《兵法》云:“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败。庙算多者,得算多也,庙算少者,得算少也。”可知谋定乃兵家之第一要务。然欲希胜必先希谋,若欲全胜必先知胜。倘离谋而言胜,便是异端邪说,旁门外道,差之多矣。故古之能王者,必能全谋,古之善兵者,必先知胜。知之者谋之,不知者听之,不听者去之。

此所谓将听吾计,用之必胜,留之,将不听吾计,用之必败,去之。然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知胜方能谋胜,谋定而后动,此两用,则内外相济,兵家之学业可得矣。
胜者亦有四:不可胜,少胜,多胜,全胜。何谓全胜:利全,而兵不减为全胜之法。何谓全谋:正以争天时,谋地利,求人和,奇以速胜,虚以形敌,实以击虚之术。 兵者求其全胜,得其多胜。求其全谋,庙算也多。

全者,胜之数几何,败之数几何;谋者,变胜败几何之数;全者有尽数而谋者变无穷。自古及今,用兵如神者,犹必和光同尘,修胜负之数,及待可胜之数,方可受敌于前临敌于城而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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