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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小异
27.
2009年12月22日 星期二 晴
好久没写日记了。
我的生活中少了他,便没什么好写了。
自从那日在酒吧看到阿远和宝甜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在宿舍见过宝甜。
听说她在外面租了间公寓。
他们,同居了?
宝甜家庭条件很好,应该是富二代吧。
浑身上下都是名牌,一瓶香水要五千多块。
当我们还在用翻盖机的时候,她已经用上了iphone。
那是苹果公司推出的第一款智能手机吧,好先进。
我对这些高科技不感兴趣,我觉得手机能打电话发短信就可以了,否则就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
今天阿凡把我约到我们几个常吃早餐的那间餐厅,告诉了我一个秘密。
他说,宝甜和他还有阿远都是高中同学,宝甜高中时就死缠着阿远,他们的双方父母也都是朋友。
确切地说,是合作伙伴。
原来,阿远家是做生意的。
他还说,阿远以前的女朋友就是被宝甜逼走的。
她找了几个干哥哥教训了那女孩一顿。
她要扫除一切潜伏在阿远身边的障碍,成为他唯一的女人。
“阿远同意她这么胡作非为?”我吃惊地问阿凡。
“他也没办法啊,他家的公司这些年全靠宝甜的老爸供着,不然早垮了。他爸妈不是做生意那块料,以前都是本分的中学教师。后来弃文从商,慢慢踏进了如沼泽一般的商界,再也走不出来了……”阿凡幽幽地说着,我仿佛在听一部小说。
“你怎么从来没告诉过我?”我埋怨他说。
“阿远不让我告诉你这些,他说不希望你卷入这场无休止的战争里,不想你受伤害。而且他说,我俩挺合适的,他祝福我们。”他嘿嘿地笑了笑。
我好像明白了。
明白了他之前的若即若离,明白了他的拒绝,明白了他的无奈,明白了他的狠心,明白了他一次又一次否认对我的感情。
“对不起,阿凡。我爱阿远,只爱他。”
28.
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 阴
阴天,没有一丝云彩。
微风,有点冷。
我约了阿远。
我想听他亲口说出对我的感觉,我想证明我的直觉没有误差。
我在男生宿舍的花坛旁等他,过了五分钟,他走了出来。
黑框眼镜,穿了件灰色棉绒背心,白色卫衣,石灰蓝色运动裤,迷彩帆布鞋。
嗯,这就是我爱的男人。
无论怎样随意搭配,总能让人看起来那么舒服。
下巴有少许青色胡渣,头发有些乱,可能是烫发的缘故,毛茸茸的,像只小绵羊。
好想抱抱他。
于是,我伸出了双臂。
他有些吃惊,有些迟疑。
但还是抱住了我。
这个拥抱,抵消了之前所有的痛苦,失望,泪水和打击。
一切都是值得的。
他说,你都知道了。
我说,嗯。
他说,对不起小西。让你受委屈了。
我说,嗯。
他说,其实我一直想向你解释,却不知从何说起。
我说,嗯。
他说,从你以小陌的身份和我聊天时,我就已经爱上你了。直觉告诉我那就是你。
我说,嗯。
他说,我不想让阿凡难过,也怕宝甜会伤害你,所以一直对你很冷漠。你会原谅我的,对吗?
我说,嗯。
他笑着拍拍我的头说,不会说别的啦?还是太激动了?
我说,嗯……
(说完这个字,我才意识到,我的眼泪,早已把他的棉绒背心浸湿了一大片。)
我慌忙拿出纸巾擦拭,他夺走纸巾,笑着说,干嘛擦掉,这是爱的印记。
那一刻,我精神有点错乱。
这是,真的吗?
还是,我的幻觉?
一瞬间,脑子里浮现出了阿默的脸。
对,这些话语,这些行为,这种温暖,不是阿默的风格吗?
怎么是阿远?
阿远,阿默。
阿默,阿远。
看来我真的是精神错乱了。
我要听阿哲的歌清醒一下。
阿哲。
猛然间,我从睡梦中惊醒。
耳机里传来的是张信哲的声音。
《用情》。
我想忘了你……
不怨不悔,难有相同的感情给谁。
对于不对,由时间体会。
……
原来,刚才的温暖,只是一场梦。
现在是午夜三点四十分。
我拿起笔,记录下这个既清晰又奇怪的梦。
梦里的他,到底是谁?
虽然梦的内容清晰,我却怎么也记不清那张脸。
只是还能感受出那份温暖。
这世上独一无二的温暖。
除了他,没有人能给。
黑框眼镜,棉绒背心,卫衣,运动裤,帆布鞋,胡渣,小绵羊……
这些特征,分明是他。
而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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