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申请托儿补贴和食补,我和孩子他爹的收入证明都已提交。几天前打电话去提交申请,得知孩子他爸提交的工资条是11月份,不在30天内,要提交12月的才行,我只好发短信让他再提交一次。他口头上说这是最后一次合作,动作挺快第二天就提交了。就只剩我的住址证明,这个有点犯难。他们说任何在12月份接收的信件带有我现有地址和姓名的都可以提交作为住址证明,问题是最近也仅有的一封符合条件的信我看了没用被我在当天撕掉丢了,这两天望眼欲穿又没有我的信件。跑到网上银行打印电子账单,12月份的还没出来,27号前要是资料不全,申请就会作废,我急得很。唉,再打电话过去问下孩子爸的信件行不行,因为我们住在一起。
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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