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非理性
文:Recyc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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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一篇文字的成功,题目占一半,内容占一半。这是相对于新手来说的。只有当作者的名气做够大时,题目也就失去了意义,内容为王。作为一个新人,一直苦恼于题目如何起。有的文章甚至需要团队开会研讨,可见题目的重要性。毕竟一个好题目才是吸引点击的关键。现在有些题目,不再是几个字的词语,而是一句话。更像是文章主题,看一眼题目就知道文章内容。当然,也有一些是挂着羊头卖狗肉的题目。与其绞尽脑汁想题目,不如随性而为,回归传统。)
1
村上春树说了一句话“在高大坚硬的墙和鸡蛋之间,我永远站在鸡蛋那方”。
我之前对村上春树只有三个印象,一是很久之前看过他的一本书《挪威的森林》;二是总是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三是最近出了一本书《骑士团长杀人事件》中好像提到了南京大屠杀的事。最近村上春树的这句关于鸡蛋的话跳入眼前。这是他在2009年领取耶路撒冷文学奖时说的。这句话被很多人引用,在强大和弱小面前,要选择弱小。说这句话有个前提,一是这是他的私人讯息,也就是他的个人准则。二是在文学创作中,他认为站在高墙一侧,写出的没有价值。三是村上春树认为飞机大炮是高墙,人类是鸡蛋。总结一下,村上春树的写作价值观是建立在强势随时可以伤及弱小的基础上的。这是他私人的事。很多人奉为座右铭,更甚至理直气壮的说“大文学家村上春树就是这么说,这么做。我们应该义无反顾站在弱小的一侧。”
有很多名人,说过很多话,不要认为自己喜欢的名人说过某些话,就奉为圣旨。或是与自己的理念相吻合,就认为是真理。某独裁者说过一些话,某委员长说过一些话,某主席也说过一些话。说过就说过,总有追随者,也总有反驳者,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每个人都有捍卫自己信念的自由,每个人都有捍卫自己偶像的自由。请认识到一点,这只是一句话而已,并不是什么永恒不变的真理,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更不会成为肆无忌惮的理由。
2
有些人说,村上春树还说过“这堵墙实在太高太坚硬,在不明真相之际,如果我们不站在鸡蛋一边,鸡蛋立马就被撞碎了。”
我没找到这句话的出处,是不是村上春树说的,我不清楚。不过根据这句话的意思,可以推测也应是颁奖的时候说的,可惜没找到原句。
这不是重点。
来看看这句话,有个重点,“不明真相之际”。如果两个人打架,在不明真相的时候,你帮助谁?这个假村上春树说,要站在鸡蛋一边。理由是鸡蛋一碰就碎。假村上春树是以能力的强弱区分的。
很多人都有同情弱者的想法。看到墙和鸡蛋,人们往往心痛鸡蛋,反正墙没损失,鸡蛋一碰就碎。人为什么会同情弱者呢?而不去同情强者呢?也许是人类基因就是这么规定的,保护弱者是保证人类基因延续的一种规则。这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相关分析。不要以为弱者一直会受到保护,但是在缺少粮食的时候,最先牺牲的也是弱者。这也是书中介绍的。对于这两点我深信不疑。喝饱喝足了,能帮一把算一把,缺衣少食的时候,最先出卖的就是那些没用的弱小。这也许就是动物能够延续物种的关键一点。人类也脱不开动物的局限,也就逃不开同情弱者的规则。
同情弱者,是自己认可的人类群体里做出的行为举止。我举个反例。一边是一个别人家的小瘦孩,一边是自家的大胖墩。如果个人没有什么毛病,即使自家小孩再强势,别人家小孩再弱小,你也会站在自己孩子身后。同情弱小是为了人类基因的延续,帮助自己血亲才是为了个人基因的延续。这就是矛盾所在。人类所有矛盾都可以归结为个人基因延续和人类基因延续之间的矛盾。也就是个人和集体的矛盾。有种种迹象看出,物种的传承是基因控制的,个人的繁衍很大一部分功劳归为基因控制下的个人思维。
假村上春树这句话,我们可以引申一下。在不明真相之际,如果我们不站在自己亲人面前,我们亲人就会受伤害。
保护弱者保护亲人,才是人类基因所控制的。
加上了一句“不明真相之际”。真相明白了以后呢?潜台词是应该尊重真理。即,墙和鸡蛋的矛盾,要是鸡蛋只身犯险。那不管鸡蛋多脆弱,都是鸡蛋的错。如果自己孩子先挑起矛盾,就要惩罚自家孩子。真理面前,只分对和错,不念及之前的好与坏、强与弱、亲与生。这才是理性寻求真理。追求真理是一件反人类基因的行为。反人类的为什么人类还要追求呢?人类是一种即会互相帮助的动物,也是会互相伤害的动物。真理的出现,就是规范人类的行为,减少彼此的伤害,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协助。在不明真相之际,我们以我们认可的观点操控自己的行为。当知道真相的时候,我们努力捍卫真相,创造一个公平的空间。这样才能保证人类这个物种和平相处下去。
3
“事情发生后永远站在鸡蛋一边”这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理性。
有人说了这句话,把站在鸡蛋一边,认为是道义和理性。我不敢苟同。道义是什么?道德和正义。道德和正义又是什么?道德,衡量行为正当的观念标准,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人们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总和。有点拗口。说简单的点,在一个好人的社会,帮助老人就是道德,不帮助老人就是不道德。这里老人确实是弱者,永远站在弱者旁边,确实是一种道德。但是,道德的定义是由环境决定的,也就是文化。如果是一群土匪组成的群体,帮助老人就成了不道德,不帮助老人才是道德。所以说,站在鸡蛋一边就是一种道德,是有局限性的。道德只是一个标准而已,今天可以设定帮助弱者是道德,明天可以设定帮助强者是道德。谈不上永远的道德。
再说正义。人们按一定道德标准所应当做的事,也指一种道德评价。理由同上,做了符合道德的事,就是正义。正义这个词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能简单的说站在弱者旁边就是正义。主要还是看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是什么?
最后,重点说一下“理性”。一提到理性,我们就会想到感性。我们夸奖一个人,就说这个人很理性,也有夸奖一个人很感性。进一步,理性过头就成了执拗,感性过头就成了感情用事。理性需要克制个人的感情,需要反基因。感性是顺从个人感受,是顺应基因。反基因的行为总是做起来有些困难,就像我们的大法官,理所应当的应该保持理性,如果同大多数人一样感性的话,这个法官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人人都可以做这件事。因此,我们观念中,认为理性比感性高一档次。
理性是指人在正常思维状态下时为了获得预期结果,有自信与勇气冷静地面对现状,并快速全面了解现实分析出多种可行性方案,再判断出最佳方案且对其有效执行的能力。
以上是理性的定义,“永远站在鸡蛋一侧”只符合定义中“获得预期结果”的要求。“正常思维状态下”就需要引用之前人类基因和个人基因的矛盾关系。在不涉及个人利益的时候。正常思维是同情弱者。在涉及个人利益的时候,我们往往同情的是自己人。
理性还有一个重点是“冷静地面对现状”。有些人为了获得预期的结果,并不冷静。吵吵闹闹,只要结果重要,就是理性。就算“站在鸡蛋一边”是正确的观念,是真理。但是由于个人的冲动,由理性转为感性,进而成为偏执狂。正真的理性,如果自己坚持的是正确的,不急于挣得一时言语上的气势。而是想更多的办法证明自己是正确的,这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和智慧。不过社会的进步,确实需要几个用感性的偏执坚持真理的人。如果没有他们,我们很多真理都淹没在众多声音之中。
理性,最重要的目的,是想办法实现自己的预期的结果。我此时想到一个相声“灌肠”,就是那个说要惯着对方,最后看着对方衰败的相声。这里最后结果是看到对方的失败,之间的过程却是用一种感性的方式惯着对方。这是理性吗?我认为是的。用了一个最好的方案,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理性是有时间的限制的。我们想让一个人衰败,一种理性就是每天打他一顿,让他产生怨念和暴戾之气。另一种理性就是相声说的那样,把对方捧的特别高,再看对方摔落。哪一种是理性呢?都是理性,只是采用的方式不同,所看重的时间点不同。也许前一种方法,对方两天见效。也许后一种方法,对方两个月见效。
之所以把理性说的这么复杂。是因为,我们在给某些事件或政策,出谋划策的时候,都是以崇高的理性之名义。有的理性是看重的眼前的利益,有的理性是看重未来的利益。哪种理性更理性呢?我找不到标准答案。但是以我观点认为,把理性放在未来,是一种优秀的策略。只把理性放在眼前,对眼后的问题估计不足,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就像下棋,能想到下一步的棋手是高手,能想到下三步的棋手是高高手,能想到十步以上的棋手,那是人工智能。人力不能及。
很多人都在用理性的眼光为国家发展出谋划策,有五年计划,有十年计划,有百年计划。哪一种最好的呢?没有确定的答案。如果我们定的是五年计划,五年内怎么才能提高经济呢?大力发展工业,大力开发资源,牺牲环境换得现金,这是五年可以获得最大成果的方案。为什么不这么干,因为我们还得注重环境,势必影响一些收入,那我们就把眼光放远一点,定个十年目标。把国库的钱用在经济和军事上,用在教育上少一点没事。这样十年目标可以实现最大化。为什么不这样,因为教育是国家的基础。树立一个人需要二三十年的教育才能有成效。因此我们把目标放的更远一点。一代人智商中等,两代人智商高等,三代人的不懈教育才能得到智慧的国民。三代人少说六七十年,多的可以按百年计算。这就是我们熟知的那句名言“百年树人”。如果我们认为经济是国家命脉,理性的抉择看重前十年就可以。如果认为人是国家的命脉。从现在开始规划,把用在经济和军事上的钱砸在教育之上。持续投入,百年之后,必将得到一个伟大的国家。
刚看了龙应台的一句话,我理解的大意是说,一味的反洋和一味的崇洋,都是一样的不理性。用在这里,一味的站在鸡蛋一侧,也是不理性。只不过是坚守一个自己认可的理念而已,不管对错区直。如果这句话真是村上春树说的,那么他在演讲的时候,有个前提,就是“私人讯息”。不亏是大师,说话就是有水平。他只是坚持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是一种感性的选择,并没有上升到理性真理的地步。反而有些崇拜者却把这句话当成了真理和理性的选择。
4
如果“辩解”的结果可以证明鸡蛋是对的,那我们为“好人没被冤枉”鼓掌。
如果“辩解”的结果可以证明鸡蛋是错的,那也无妨,坏人还是将受到惩罚,只是延迟一点而已。
有些人说了上面这两句话。站在弱者一边,是人类的本性。如果此例中的高墙是自己的亲人。你也可以这么说“我会永远站在高墙一侧,如果辩解的结果证明高墙是对的,那我们为好人没被冤枉鼓掌;如果辩解的结果证明高墙是错的,那也无妨,坏人还是会受到惩罚,只是延迟了一点”
站在哪一侧,都可以说这句话。你可以拥护鸡蛋,也可以拥护高墙。反正最后都要去辩解,都要去分辨谁对谁错,都要惩恶扬善。
你说鸡蛋是弱者,值得我们眼下去同情。我可以说高墙是我们放弃一点点自由建立起来的,是为了从现在到将来很长一段时间保护我们的。鸡蛋值得同情,高墙也应该维护,要不然要高墙干什么?
没有高墙多好,鸡蛋自由滚动,鸡蛋们内部,有好有坏,全靠自己的生存能力。外部的鸡蛋随时来观光和掠夺。这又回到了原始的最初状态。这是进步还是退步呢?鸡蛋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高墙,因为鸡蛋们觉得高墙在欺负鸡蛋,就要撤去这堵墙。这种状况下不要这堵墙也罢。如果是偶尔的问题呢?墙高了,时间久了总会掉下几块砖,我们因此就否定高墙,忘记了其他部分在发挥着功效。到底是拆还是不拆呢?
鸡蛋理性的认为,墙出现了问题,应该及时修正。这是鸡蛋的就眼前事的理性分析。墙却是认为,出现问题在所难免,但是修墙工还没来,这墙能随便修吗?如果一出问题就要求修改,高墙的权威性何在?岂不成了弱者说了算,强者反而成为弱者,这不就成了逆向歧视,高墙不就成了纸糊的。只要人多不满,就可以要求修改。今天鸡蛋甲有问题要求改,每天鸡蛋乙要求改,改来改去,直到鸡蛋满意为止。鸡蛋只接受自己眼前满意的事,十年百年显现的后果,他们不用去管,也不用去承担后果。最后还是要高墙顶罪。高墙的理性在这里,却是要保证自身的权威,保证百年千年的公正,不能给人们留下轻浮的印象。不能因为偶尔出现问题,就否定了高墙存在的意义。只要权威和公正在,就可以一直保护鸡蛋的存在。权威一旦失去,每个鸡蛋都会担心高墙会随时修改为对自己不利的一面。这是从长远角度出发的理性,与鸡蛋从眼前出发的理性正好相对。
打比喻的方式说话真累,也不能明着说,自己领悟吧。请鸡蛋们想清一个问题。如果高墙随时可以修改,只要自己出了问题,发动舆论的力量,带领一帮好事的鸡蛋,去要求修改高墙。高墙真的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随时在改随时在变。总是随着多数鸡蛋的意愿修改。不管修改的方案是对是错,不管是长远的考虑还是近期的打算。为什么鸡蛋们容易盲从,下文会有介绍。
5
有人无比理性的指出,情感归情感,法律归法律。这些话,看起来好像都很有道理,但其实正如某位学者所说“看似理性,实则鸡贼,全是为利益盘算,特别坏”
这位学者不认识,没有冒犯之意,多有得罪。
学者说的全文不清楚,上下文不知道。用在这里是在表达一个观点,那些要求理性的人,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益”这个词很好,我们看到的白花花的钞票是利益的直接体现。但是,我们看到的会心一笑也是利益的一种。利益是分两种的,一种是物质利益,一种是精神利益。一种可以用实物衡量,一种是虚拟无形的。为什么有些人铁了心做好事,就是因为做好事,自己可以获得巨大的精神满足,自己心情是愉悦的。这难倒不是一种利益吗?
坚持理性,利益是法律。坚持感性,利益是自身的认知。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都很坏。也没必要五十步笑百步。以感性为利益的人们也不见得多高尚。以物质为利益的人们也不见得多卑劣。
最近看了很多历史故事,都是在讲为父报仇、为母报仇的。能记住名字的有施剑翘、徐元庆,还有一些没记住名字了。主要是在历史上,这些人为亲报仇,免于刑法,徐元庆是例外。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从历史故事中我们可以领悟很多人生道理。这里引用了很多古代的个案,就是希望现在的法律能以人性为准则,适当体谅个人的情感。
我这里有几个问题,希望能与朋友探讨一下。
第一个问题,古代的法律这么好,我们现代照搬全抄不就是了,还省了立法。最不济把古代法律中比较有人性的、个人喜欢的几条找出来,依葫芦画瓢改一下现在的法律。我想问的是,我们这么费劲的立法做什么?因为时代变了。古代提倡儒道,法律又是法家的东西。只用儒道管理人民,还是有所欠缺的。于是引用法律强制条文,希望大家和谐相处,即使貌合神离,在光天化日之下也要表现出和谐的氛围,这是法律存在的目的。这些条文中加入大量的儒家思想,仁孝的成分居多。即严惩又感化,这样的法律在古代也算是经历了时间的验证,也算是与民和谐相处。古代有两个观念深入民心,一是为父报仇,这是天经地义。二是杀人偿命。就算是为父报仇,也是抱着去死的心而投案的。杀不杀那是皇帝老儿的事,有没有赴死的决心那是个人的事,自己赴死的心都没有谈什么报仇。
我之前一直认为,古代的报仇是世代循环的,父杀父,子杀父,子杀子,孙杀子,如此循环下去的。也是最近看到某文章提到,古代法律规定复仇只限一个循环。这样也好,即保证了孝道,也给足了法律面子。在《菊与刀》中提到,日本古代复仇的时候是需要登记的。复仇文化古来有之,但都是抱着誓死的心去的。
扯远了,回到古代法律的问题上。古代法律是以儒道为基础的。而现在呢?我们还有儒道吗?大家只记得孔老夫子教育我们“学而优则仕”。大家努力学习努力当官。但是从不提起后半句“仕而优则学”当了官不是重点,还是要继续学习的。看看个人的周围,当了官,不管职位大小。有几个人还在学习?从清朝结束,引进了新文化、新思想。百年时间儒家的思想逐渐被淘汰。因为儒家的思想,效率太慢了,赶不上时代的步伐;太容易奉献,损失个人利益;太会装腔作势,不如见面“hey man”勾肩搭背简单亲近。看一看周围,儒家的影子还有多少。就知道我们的法律为什么不能和过去一样了。文化是新的,思想是新的,法律自然也是新的。
那些举古代法律故事的人,我们要知道,时代回不去了。你们举古代法律的例子,为什么不再找一些没有法律之前的例子。杀个人,杀了也就杀了。听天由命,没什么大惊小怪的。甚至实现老子的无为之治,人民自己管理自己,自己领悟各种道理,自然会明白和谐和平的重要性。为什么不这样呢?因为这需要数代人的血粼粼的教训,才能领悟的道理,不过每过几代人呢, 历史就会淡忘,就又开始重新的磨合,重新的感受生命。生命短暂经不起百年时间的摧残,只有利用强制手段,强制的法律条文约束个人行为,等不及个人自我领悟。举个例子,现在告诉一条真理,学习使人进步,世代的传承学习,会得到巨大的收获。但是到孙辈,他们有了新的认知,以时代变化为借口,以人与人不同为借口,非要自己去实践真理,去挑战各种问题。过去几代人,没人相信历史的真理,都是重新去验证。历史如此,在怀疑、淡忘和挑战中不断循环。
第二的问题,是由这些古代法律实例想到的,我们学历史到底学点什么?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文化特点。如果把某一个具体的事物硬生生的搬到现在,有些失去其最大的价值。现在再造一所故宫,最多的意义是旅游,已经失去了住人和行政目的。那些实实在在的事物,我们可以借鉴其元素,但是其功能性已经有些落伍了。历史除了留给我们实际的东西,还有一些看不见的东西,那就是品质和行为。打开任何一本历史书,不管历史人物是否真实存在,但是从故事中反应出来的道理,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例如,读书才能得状元,或是有个有钱有势的老爹也能得状元。做好事会名垂千史,对内称兄道弟,对外心狠手辣也会称霸一方。等等吧。不论好的坏的,我们从历史中总能找到相对应的行为。你现在想发财,要么做生意,要么去打劫,你看看历史那些发明财,发暗财的人,看看他们的结局,哪一种是自己能够承受的,就知道自己该如何取舍了。最后,结合上面的“百年树人”大历史观,说一说历史和理性。理性之前说了,分短期理性和长期理性,我们是如何选择长期理性,如何预测未来的呢?一是结合现有的资源,二是遥看古代的历史。如果想让国家“长久”的存在,这个长久要打引号,因为历史中没有长久的国家。每隔二三十年换天子,这政策就变化。我们看历史就是看这二三十年一代人的表现。你想二三十年后达到什么结果,就在历史中选择相应的历史段,学习他们的政策,学习他们的文化,学习他们的思想。最后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产生新的文化、政策和思想。这就是我们学习历史的意义所在。只有我们把理性想的尽可能的远,我们才能面对未来变化,从而减少忧虑。我们现在的行为,历史已经上演过,我们需要去研究发掘,从而明确自己行为是对是错。不过,人要是执拗起来,自己的选择永远是对的,历史对其没有意义。
6
胡适的一段话“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
胡适先生的这句话,用在此处,是为了表达个人的重要性。“自由无比珍贵”,当人们意识到自由的重要性的时候,会拼上全力去争取他。自由是新词,古代没这个词。不过有侠客和道家崇尚的自然随性就是一种自由。当人们把自由定义为随心所欲的时候,思想是自由了,但是身体却不自由了。为什么这么说,思想不是支配身体吗?是的,思想支配个人的身体,但是不能支配别人的身体。当两个自由的人,观念相反的时候,都在为了争夺个人的自由,身体必然会有所接触。人们有了肢体碰撞,愈演愈烈。国家确实自由了,但是是牺牲了和谐为代价。当人们还没有认识自由是适度和宽容自由的时候,便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胡适说这句话的时候,人们还处在儒教的思想中,胡老先生,希望人们能走出束缚,寻找自由。但是现在人们已经走出了束缚,处在自由的第二阶段,在理解自由含义之前,需要收敛一下个人自由,甚至采用强制手段,约束一下自由。
很多人羡慕美国的自由,为什么不能和他们一样呢?说几个重点。一是人口。美国大选,上街抗议的有百万人,如果人口基数翻三倍,上街游行的就是可能达到千万级。二是文化教育,美国号称是素质教育,大学学费确实很贵,一般人也承受不起,但是高中文化及已有的素质,蛮可以应对社会的各个层面。有些国家为了尽快的培养人才,往往注重科学文化教育,对素质教育尤为薄弱,尤其是多元文化教育,更是稀缺。不能理解多元文化,就难免在追求自由的问题上,坚守自己的固有意见。三是宗教和信仰。美国基督教为主,也有世界各国来的不同宗教。正因为多种宗教在一起不断的磨合,再加上宗教传达的是一种博爱的态度。在谈及自由的时候,往往是内敛的,可以达到收敛的效果。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国家,没有约束个人行为的准则,在论及自由的时候,往往是外向的。有些国家的信仰是无神的空头支票。只要努力,我们再过二百年后,就可以得到某种东西。时间对于个人生命太远了。个人眼下能得到什么?累死累活、无私奉献,得到只是一段不知道目标在何时的过程。把有些的时间投入到未知时间的结局当中,人们难免恐慌,难免放弃,不如当下晒太阳有幸福感。这一些努力都不如宗教每时每刻给我带来的精神上慰藉温暖充实。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不会懂得生命的意义,不会体谅其他的生命。一个文化薄弱的国家,智慧还不能理解自由的含义,谈自由只会火上浇油。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谈自由出现的问题,是其他国家的几倍危害。胡适的时代,民心还算淳朴,人口只有四万万,只是引进一种新思想的第一步而已。
胡适还说了人格,即个性。个性正是加剧自由矛盾的关键。我喜欢吃狗肉,你喜欢狗。自由的驱使下,大打出手。当个性分化的越精细,矛盾点就会越多。胡适谈人格可以,我们现在谈人格可以。且不能因为自由思想的放大作用,而迷失自我。胡适谈自由和人格是有时代特点的。我们现在时代特点,人格可以有,自由应该适度。
刚看了一篇文章,就是谈及自由和宽容的,提及了很多大家,叫不上名,其中就有胡适。他们在论证自由和宽容谁先谁后的问题,或是说,谁产生谁的问题。我想了半天,谁产生谁都有足够得理由。与其苦难与谁先谁后,倒不如认可他们两个之间是黄金搭档,宽容有了自由,生活更有意义。自由有了宽容,生活更加和谐。就像男女找对象,和谁都一样的过日子,但是就这两个在一起显得格外合适。
7
司法人员在处罚时应多些“人性的考量”。
一位法律学者说“法律从根本上讲应该体现人性,如果法院的判决让绝大数人都感到愤怒,那一定是忽略了人性的考量”。
前段时间,美国法官Caprio在微信上火了。
因为他断案实在是太有人情味了。
举一个例子:
一位女士因违章停车被告上法庭。
Caprio问:“你知道库欣街10点前是不准停车的吧,而你停车时是9点59分58秒,你违法了。”
一看只差2秒,Caprio看不下去了,
转身问警察:“奎恩警官,因为两秒你就想把姑娘送进牢里吗?”
警官说:“规定了10点就是10点,早一秒都不是10点。”
Caprio对女士说:“你有什么想辩解的?”
女士说:“可是我车上的表显示是十点啊。”
Caprio说:“所以你把责任推给你的表了吗?”
女士说:“表显示的时间确实已过10点。”
Caprio回头对警察说:“女士相信自己车上的时间,那我就相信她。”
然后,Caprio就驳回了法官的判罚。
Caprio法官这样任性判罚的例子还有很多,
但美国人并没觉得他判罚不公正,
恰恰相反,他赢得了无数美国人的喜欢——“Caprio法官,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严谨和人性的光辉其实并不冲突。”
法律学者李泽有句话说得好:“中国和欧美司法的差距,往往不是差在法律条款上,而是差在人性的运用上。”
没错,最大的差距是人性的差距。
引用了一大串文字,意在说明人性在法律中的重要性。
法律是应该尊重人性的,毕竟法律是保护人民的,是人民的集体意志(实际上是个别人的意志)。法律是明文规定,人性是虚空无形的。这怎么办?人们的智慧是无穷的。人性虽然无形,不能用尺子量杯测量。但是人的行为是由人性驱使的。我们目前社会认可的人性坏的人会打人,我们就在法律记录扇人巴掌的要有处罚。至于下手狠或是轻,通过伤情诊断再进行细分。我们的法律就是如此建立的。法律单纯的认为坏人会有行为动作,就可以测量,就可以判刑。相反,我们根据测量数据,我们就会反推出这个人是坏人。理想状态下是这样的。但是我们了解人性吗?他是一成不变的吗?我们都会打个问号。一直坏透气的人是有的,一直好透气的人也是有的。这些都是少数。我们大部分人,甚至九成九的人,都是游走的好与坏之间,我们可以控制我们自己的行为,但是不能控制和我们有关的外在环境。法律对于绝对的好人和坏人一眼就能识别。但是对于绝大多数的人们来说,法律如何区分好坏呢?也许有的人做了一辈子好事,但是无意做了一件坏事,正好被警察看到了,这找谁说理去。也许有的人做了一辈子坏事,没被警察抓住,临了做了一件大好事,反而成了道德楷模,这又找谁说理。
人性飘忽不定,亦正亦邪,忽正忽邪。既然法律是按照坏人的行为结果制定的,当自己的行为正好符合法律条文的时候,对不起,你就是坏人。不论之前你有多好,多伟大。法律就是这么冰冷无情。因为法律实在无法区分之前的人性,尤其是犯罪证据前一秒的人性。
学者认为法律应该人性化,应该体谅一下好人无意识犯下的错误。首先,好人无意识的行为正好符合坏人的划分。其次,无意识行为如何确定?每一个犯罪分子都可以说自己是无意识的,为什么犯罪分子都要受到惩罚。只要犯了法,不管你情绪多激烈,还是情绪多平静,不管你平时杀人如麻,还是不伤蝼蚁命。只要捅下那一刀的时候,结局是一样的。
法律只对一种人法外开恩,小孩和精神病患者。这才是可以鉴定的无意识。成年人的主观还是客观无意识行为,无法鉴定。这就是我们设立法律的弊端,既需要法律保护我们,又因为法律伤害我们。总体来说,法律存在的意义还是正面的,要不然早撤销了。
很多学者拿美国的法律做比较。美国的法律是建立在美国的人文环境基础上的。正如提前两秒钟停车的那个案件,首先法官相信被告的话,其次法官的判决并不会引起社会效仿。并不会从此有人故意早停车抢车位的。人们过着不急不慢的生活,并不会为了时间而着急。如果这个案件发生在某些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如果有过相同的案件被判无罪。我想到的是,有些人故意调节时钟,故意抢车位。反正对自己来说,就是伸手调时间的功夫,而自己获得利益却是高效的工作。有人调快两分钟,就有人调快五分钟,有人就调快半小时。哪怕是调快六小时,太阳还没上山,我们也可以正大光面的说,看错时间了。
人性法律适用的基础不同,看看法治报道,就可以了解人性,我们用人性法律,必定会造就一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假正经。老子的话越读越觉得是真理。“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当我们推崇好人,推崇孝心的时候,大盗就出现了。假如,中国某个首善陈某某出现了法律纠纷,我们该怎么处理?我们是选择相信他之前是好人,之后也是好人,还是就事论事。乱举个例子,还是这个人在家切菜,脚底一滑,重心不稳,手中菜刀飞出窗外,伤了人。我们在考虑刑罚的时候,如何分辨他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们都从他之前的行为,推测他是无意的。如果是个坏人,我们就推测他是有意的。但事实却是脚底打滑。法官怎么判?只能依据事实说话,菜刀伤了人。至于是有意还是无意,无法分辨。不能因为之前的好就默认为是无意。那法律的公正何在。法律成了保护“好人”的工具,这里的好人加引号,是那种长期做好事的人。如果你的好是不够多,对不起!你就是有意的。于是乎,人们争相做好事,也许就有人为了策划一起杀人案,卧薪尝胆数十年,就是为了免于刑法。法律如果能分得清好坏,法律就有了主观意识,就会有个人喜好。就不再公正公平。法律最理想的状态,就是详尽的冰冷的。唯有此才能保证当下的正义。如果感性胜过理性,法律的存在意义也就消失了。法官可以凭借个人喜好,可凭借大多数人的喜好,判决一个人。到最后发展为,谁能发动的人多,谁能影响新闻媒体,谁就是胜利者。陈浩南兄弟不少,应该会高枕无忧,逢凶化吉。电视台人员和某些政府部门可以影响媒体,他们应该是最后的胜利者。这样,法律变成少数人的法律。这就是我们追求人性法律的可能出现的问题。
有人说我们的法律畸形,要是人性单一的话,也不用畸形。畸形的目的就是为了杜绝真小人和伪君子。当下,真小人不多,伪君子却是不少。畸形法律就是对付伪君子的。难免会牵连一些因为外在环境无意识犯罪的真君子。
法律若想公正,只能对证据加强搜证。如果有时光机,回到案发现场,通过大脑成像仪看清对方的大脑到底是怎么想的。是气愤还是平静,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一些高科技很难实现。只能依据现有的法律,现有的证据,作出看似公正的判决。任何事物的存在,就算是极好的事物,当使用不当也会带来坏的结果。法律就是这样的东西。但是没有法律,或是法律失去其威信,或是感情凌驾于法律之上,就会带来更多的问题和麻烦。我们希望建立一个法治国家,但是当法治与民众出现矛盾的时候,又不想按照另一个法治流程解决问题。法治如何实现?我的理想是建立道德社会,全凭自觉。这需要全民极高的素质。需要反人类的基因,需要克制自己的冲动。但是目前,我们的素质还达不到这些要求,只能退而求其次,实现法治国家,利用强制手段,看似公平的处理各种纠纷。老子提倡无为而治,道德社会是一种自发的遵守共有秩序的社会。当建立法律的时候,已经算是有为而治。一旦开了头,就需要不断的制度去弥补之前制度带来的问题。
法治的冷酷,法律的欠缺。这是历史进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尴尬。也许当民众的智慧和素质足够高的时候,才能畅谈自由、人性、人格。我只能说现在的民众素质智慧与经济环境是不相配的,诱惑太多,个人定力经不起诱惑。趋利避害也是人类基因的一个生存规则,无法超脱。
~~~~~~~~太长不看~~~~~~~~~
简版:其实没有什么理性,都是感性。
~~~~~~~~~~声明~~~~~~~~~~
欢迎交流思想。
谢谢您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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