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香港的住屋条件,媒体或者自媒体上可见度最高的字眼是“劏房”,所谓的“劏”字,就是隔开的意思,类似于十几年前内地就有的“房中房”,房中房现在在内地是违法的,因为不仅居住条件恶劣,同时,有很大的防火风险。
灰色地带的“劏房”
其实“劏房”在香港也属于灰色地带,在法律上也是不认可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香港,如果你对房子结构作出更改,需要向屋宇署报批,屋宇署批准后才能修改。香港关于房屋的机构非常之多,有屋宇署、地政总署、房屋协会、房屋署、交通与房屋局、一手房屋销售监管局等等,屋宇署管图例。(我为什么这么清楚呢?因为当年我为了学习香港地产知识,我自己也跑去考了地产牌照,当然,因为没有交续牌费,后来牌照失效了)。
而这种房中房的更改,屋宇署是不太可能批准的,所以,基本上“劏房”都是不合规的。
为什么会有人“劏房”呢?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房东,道理很简单,零售比批发贵,这就是一个零售的模式,所以,劏开之后出租,利润比之前高。
另一方面就是租客。香港的租售比有3厘左右(北上广深大概1.5左右),对于投资客来讲基本以租抵供,是稳妥的投资,但对于租客来讲,那就是意味着高昂的租金总价。所以,租客也在寻求租金便宜的房子,如果既要租金相宜,又要有私人空间不愿意与他人同住,那么选择的范围就很小,劏房就是这个约束条件下不多的选择之一了。
青壮年是劏房的主要住客
那么,住劏房的人有多少呢?18年香港统计处的数据估计,大概有21万住在劏房里,以香港700万永久居民计算,大概是3%,另外香港大概还有20余万非永久居民,不过计入之后,比例也大概在3%左右。
可以看一张17年政府统计处关于人口住屋分布的数据图:
香港大概200万人住在公屋里(相当于我们内地的廉租房),100万人住在自己拥有部分产权的居屋里(相当于内地的安居房,为什么说是住在自己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子里呢?因为香港法例规定,没有补地价的居屋是不能出租的,尽管确实也有少数人违法放租)。剩下的人基本租住在商品房里,或者自己买了商品房。
居住在商品房的比例是54.6%,17年政府统计处的数字,自置商品居住的家庭在商品房住户的比例大概为64%,也就意味着香港35%的人居住在自置商品房中。18年居住在劏房中的人口比例为3%,因为两份数据是前后年,期间又没有什么大的社会变动,所以我们可以姑且混用一下,粗略地算一下,劏房比例3%,自置比例35%,还有剩下16.6%的人,他们是怎样呢?他们就像在内地的普通租客一样了,可能独住、合住一间房,也可能具有香港特色地住在客厅(俗称厅长)。
总的算下来,加上居屋业主,香港大概50%拥有自己的房屋,然后30%左右的人租住在租金低廉、不可能被迫迁的公屋里(当然,不同年份的公屋质量参差不齐)。剩下20%的人,16.6%独租或与人合租,3%的人住劏房。
有心的人会留意到,还有千分之六的人住在“临时房屋”里,什么临时房屋呢?临时房屋就是天台、走廊、楼梯间,还有很大比例的工厦。什么是工厦呢?就是早年香港经济起飞阶段,有大量的轻工业,这些轻工业有大量的非住宅建筑,楼高很高,但是采光、通风、防火等都达不到住宅标准,所以根据香港法例不能用做住宅,但也有不少工厦业主隔开作为房间出租,这其实也是非法的。工厦的出租屋在临时房屋中也占了不少比例。
所以,如果要说的话,居住条件最为恶劣的实际上应该包括劏房和临时房屋的住户。不过后者的比例不高,所以,新闻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前者,而且临时房屋也有劏开出租的情况,所以,很多时候,舆论也把二者放在一起谈论。
那么,居住在劏房的主要是什么人呢?在我们的印象中,可能主要是白发苍苍、老无所依的长者,但是,根据统计处的调查显示,其中4成是25-44岁的青壮年。大概是媒体呈现长者较为动人,所以,我们常常看到长者居住劏房的照片。
这四成的年轻人选择住在劏房当然和香港房价高企有关,年轻人买不起房,但是,另外还有一些原因,诸如需要私人空间,不想和家人同住,不想和他们合租,另外,选择居住在劏房,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与公屋有关。
人们会问,既然香港有公屋,那么为什么住劏房的人不去申请公屋呢?这申请公屋的要求有关。
以上与申请公屋的收入和资产要求,一人申请的话,每月收入不能超过11830,正是因为这个要求,不少申请者都不愿意老板自己长工资。再比如,其中对三口之家收入的要求是23010,两个人出去打工,做保安或者做清洁,收入加起来就很容易超过这个数,所以,不少劏房住户因为收入高过申请上限,反而无法申请公屋。
另外一个与轮候周期有关,目前的数据显示的是,一般申请者的申请周期大概是5年半,一人长者(65岁以上)轮候时间为3年。因为香港公屋的建设比较缓慢,这个周期未来可能会更长点。
但是不管怎样,其实很多住在劏房里的人是暂住,而其实可能也并没有那么多住在劏房中的长者,因为公屋制度还是比较偏向照顾长者的,如果考虑到香港85岁的人均寿命的话,其实3年的平均轮候时间一定程度上并不算太不合理。
关注“劏房太太”
当然,香港的工作很辛苦,也没有完善的养老保障制度(政府推出了强积金,强制做养老储蓄,但是,始终杯水车薪,很多人通过强积金,到老了每个月可能就两三千块钱,在香港确实没法生活),这对于社会底层的打击是身心两方面的,所以,不少一直从事体力劳动的老年人很显老,在节目中看到不少住在劏房的老年人,其实很可能年纪没过65岁,属于“少老族”,但是确实很苍老很虚弱(比较赵雅芝和同龄的父母就知道了)。
劏房现象,一方面反映出香港的贫困问题,另一方面,其实也反映出香港住房保障计划的缺陷,尤其是公屋制度的问题。
我所体会的是这个制度对女性的伤害,如上所说,两夫妇如果都外出工作,收入其实很容易超越申请公屋的上限,而孩子又无人照顾。所以,很多时候,家庭的决策是,丈夫外出工作,妻子选择在十几平米的家中照顾孩子。且不论在富裕家庭中做家庭主妇的选择是否正确,在并不富裕的家庭做家庭主妇,对于家庭和妻子而言,其实都是悲剧性的。妻子一方面,因为长期不挣钱,反而被认为对家庭没有贡献,家庭地位低下,很多时候反而不如孩子,另一方面,因为长期没有工作,所以重新进入职场的难度也与日俱增,这又加深了对丈夫的依赖,其实对家庭关系的影响也是负面的。
所以我一直觉得,与其关注劏房中的悲惨生活,不如我们更具体点,在制度问题上去检讨公屋制度,在社会问题上,去关注“劏房太太”这个群体的身心健康和发展计划。
毕竟,在香港的劏房世界里,与苍老的“少老族”和离家的“青壮客”相比,“劏房太太”们才是更不可见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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