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类:英文原著
推荐指数:4星
评价就是:完美!
大叔控少女的天堂读物,能满足她们对大叔的一切玛丽苏幻想。
前几天,我给自己来了一次“不顾一切,不切实际”——去看了音乐剧《长腿叔叔》。
“叔叔”的腿真的很长。皮鞋、衬衣、夹克、大背头、毡帽、长风衣,长得帅又富有,有思想又善良……总之,除了没拿复古长柄伞,他具备让我发颠儿的一切。
到底有多玛丽苏?
女主J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女孩儿,她的梦想是成为作家。女主因为一篇文章引发了慈善家男主S的关注,S愿意出资赞助J上大学但要求J经常写信给自己报告近况,作为练习写作的方式。
S要求J在信中称呼自己“威尔·史密斯”,两人在发生这些交集的时候依旧素未谋面。
S渐渐被信中聪慧俏皮的她吸引。
女主觉得这个愿意资助自己上大学的好人很奇怪,非要让自己叫他威尔·史密斯;他以前从不资助女孩儿上大学,看起来很重男轻女;他是个思想先进的社会学家,还看过所有自己看过的书,肯定已经很老了。
男主其实是女主的同学的远房叔叔,叫吉米,经常在现实生活中用同学叔叔的身份来见她……够玛丽苏吧?
完美!符合女人们的想象,一股浓浓的泡菜国偶像剧味道对吗?
她不止一次在信里询问叔叔“你秃顶了吗”?她说,真不知道该称呼你什么好,想来想去,还是叫你“长腿叔叔”吧,一切都在变化,财富也未必伴随你一生,但长腿可以。
女主在现实生活中跟自己同学的这位年纪并不大、还风度翩翩的叔叔相处得很是愉快,当然,她还有另外一个也很优秀的追求者,同时,她一直在给自己的“长腿叔叔”写信,巨细无遗地讲述心事。
双线发展!浪漫得无可救药!完美!
而他?他有点儿楞,觉得女孩儿们总是沉浸在一些琐碎的所谓浪漫中不可自拔,荒废正事;他从前对女人们讲述的那些情话根本无动于衷,因为太楞还被甩了,却在她只言片语的信件中慌神不已。她竟然在来信中将他描述成:温顺的羔羊,温柔的小男孩。
还说,男人就跟猫一样,只要你顺毛捋,他们就会很听话!
“最重要的是她(理想爱人)有脑子。像这样的女孩儿(女主)就应该给她出人头地的机会。”男主这样说。
他还没理清楚自己对女主的感情,就被情敌捷足先登了,他以同学叔叔的现实身份急吼吼下跪求婚,然后被拒绝了……
故事在这里达到高潮——他大病了一场,她给“长腿叔叔”写信讲述自己对吉米的感情,以及深藏内心的自卑:
她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无法回答同学关于家庭的问题;她给自己买很多礼物,然后编造了一个完满的家;她一开始连最基本的文学常识都不知道,为此被同学嘲笑个遍;她毕业的时候最希望叔叔来参加毕业典礼但狠心的叔叔还是没有来(吉米来了);她利用暑假做兼职只是为了偿还他的资助;她把所有书都保存下来,希望毕业之后一本一本放到书架上。
她乐观、积极、可爱、浪漫。他纯真、体贴,给她吃给她穿,给她一切,就像一个大天使一直守护在她的身边。
完美!
她在信里问: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格外开心,分开的时候格外落寞。是不是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们?我该如何坦诚关于孤儿院的一切,万一我出生在一个很不堪的家庭呢?
她说,过去总是让人怀念,幸福就是不再眷恋过去,有勇气面对繁琐的生活。人不能沉浸在过去的遗憾中,要把握现在。
这本书来自一个英语系的妹子,她从一堆英文故事书里把这书抽出来,然后再三嘱咐:你一定会很喜欢,你一定会很喜欢,你一定会很喜欢。
嗯,对!我真的很喜欢。并不是所有人都对这种故事来电,看剧的时候,我旁边的妹子就睡得很香,中途醒来一度弃剧。而我,早就被灯光效果施了迷魂法。
有人喜欢小奶狗,有人喜欢小狼狗,只有我,喜欢的男明星从张东健变成赵寅成,十几年如一日地迷恋大叔——永远有人难以自控地为情结买单。
(少儿读本,来自“亲亲经典”,表达细致靠谱,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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