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熙是我小舅子的女儿,尽管脸长得圆圆的,眼睛里的瞳仁如点漆一般乌黑发亮,一笑起来眼睛如月牙,两颊上还漾起俩酒窝,好可爱,但她父母亲为了上班和开店做生意,还是把她送到我们家,让已经被社会边缘化的我和妻子带她。我们做起了她的全职保姆。
熙熙是她母亲年纪不小时生下的,我们自然知道她很金贵,所以带她时也就格外经心。她刚满周岁到我家,还不会走路,话也不会说,不过正在丫丫学语。因此,我们跟她沟通还是很容易的,如她想吃时,她会一只手抚在胸前,说饿,饿。可能是她母亲送她来之前教给她的,怕我们不晓得给她喂奶粉浆。她会喊妈,也会喊爸,别的像姑妈和姥姥等比较深奥的称呼,她就不会说了。但这就足够了,只要她一醒来,我们就能很好地给她吃喝拉撒。她也很听话,像算盘珠一样任随我们怎么拨就怎么动。我们带她时就感到很轻松,看她萌萌的样子,也很开心。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她自从到我们家后,好几个月过去了,还不会走路。尽管心里埋怨她好笨,但我还是抛开手机和纸质书,腾出时间专门带她到小区院子里训练她走路。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大前天她会走路了。看着她一气能走一百多步,我跟妻子心里乐开了花,好有成就感。我更高兴,觉得为让她学会走路,我少看了多少文章,在简书上少写了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个字,也是很值得的。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她刚学会走路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麻烦我的日子还在后头呢。自从她学会走路,她就像一头神兽刚下山,很快就轻而易举地打乱了我日常生活的正常秩序。譬如她很爱动,不到晚上十一点钟她不会上床睡觉。我跟妻子只能陪着她。
天色刚黑,她就拉着我们陪她到聂耳公园,当然是半坐她的小座驾半开动她的11路车子去的。到了公园里,刚开始还好,让她去坐咖啡杯车就去坐,让她在儿童游乐场玩她就尽情地玩,可是出了游乐场后,她就不听话了,就不按常理出牌了。
她刚开始学会走路,就能得什么似的,她要在路上亮相给大众看,她会推开我们,不要我们搀扶,自己独立走路,虽然不会说多少话,但她一边走路一边咯咯地笑,足见她有多洋洋得意。这很容易理解,看一看那些大人初戴名表总是撸起袖子在人前显摆,就不能怪她了。人类共同的性格特点,大人孩子都在所难免。
谁知她一发不可收,她要放开走,不要我们管。我们当然不能任由她自由主义思潮泛滥成灾,她刚走路,腿上还没有什么力气,足以支撑她走多长路,我们只好在她左右两边防守着,深怕她会跌倒。果然她走了不到一百步,腿就发软,快要跌倒了,我很捷马地走上前,一把把她搂到怀里。她在我怀里更加大声咯咯地笑。
哪知她毫不知情,抑或是毫不在意,她以为这只是一个游戏,她又从我的怀里挣脱开,又到公园里的环园路上继续走路了。看着她执意地要把走路训练得走稳的劲儿,我自愧不如,如果我也能像她学走路地去学习写作和书法,我何愁不能学有所成呢?
我们不忍给她头上浇凉水,不能打击她的积极性,只能继续陪她在公园里学习走路。直到她意兴阑珊,我们才领着她回家。回家仍然不肯坐车,她要走路回家。妻子只好叫我推她的儿童车,妻子自己拉着熙熙的手回家去。
到家时已经九点多钟,仍不想睡,许是走路累了,她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她不让我去拿手机,像看穿了我要打开手机到某群里抢红包心里打的小九九,她把我的手机一把抢去。我说把手机给我,我不抢红包,我去读文章。她眼睛一瞪,好似在说,行万里路 读万卷书,我就是一篇文章,还不够你读吗?还有我父母亲给你们保姆费,你们不尽力尽责就罢了,还想抢红包,好意思吗?我忽然觉得脸上热辣辣的,我感觉脸红到耳根,我不好意思去看这个神兽的澄澈纯真的眼神。
但她毕竟是个孩子,她把手机拿过去,又叫我打开手机,把抖音里的书法给她看,把两街的文章给她看。她虽然不识字,还叫我念给她听。起先还听得津津有味,渐渐地就不耐烦了,不管人家的字写得有多棒,不管那些作者写的文章有多板扎,她都不愿意听我念了,她把手机放在她脚下踏。
我大吃一惊,倒不是担心她在沙发上把手机屏幕踏碎,而是担心她的脚践踏了人家作者的名字,这是很不尊重人家的。当然我不说,人家隔着屏幕,虽然跟我咫尺天涯,但也远隔千山万水,人家也不知道,但做人最起码的礼貌还是要有的。我忙抢过来一看,她是踩着阿紫的《假和尚》中的鼠和尚了,我的心里才掉下了一块石头,踩着这个假和尚也不要紧。
就这样跟她斗智斗勇,好不容易到了十一点半钟才把这头小神兽塞到床上蚊帐里(云南这里这时已有蚊子了)。到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左右,她一醒来,我又要跟妻子在家带她,到晚上,只要天不下雨又要带她到公园里训练齐步走和正步走。尽管神兽刚下山打乱了我的生活秩序,但我觉得还是累并快乐着的,因为她的一颗童心让我心灵变得更纯洁,人也好像超活越年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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