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已死?」中我说如今实体书店接连倒闭的情况下,独立书店是一种难得的、宝贵的存在。其实独立书店除了那些出于自身对文化高度自觉的经营者,还有另一种与餐饮业合作的轻书吧模式,事实证明确实能取得成功。「移动的书店」也是不错的手段,只是在国内能看到的实在少。如果我没有记错,「甘四小时可借阅站点」(可以理解为书本的售卖机,对比饮料的自动售卖机)、各区的图书馆建设、统一的借阅卡和借阅卡联网的预借、续借等服务(最近还出了「送货上门」的功能(需要6元运费))都是深圳近年来完成的事情。
这里面的藏书量是很大的,所以在书店快死的今天,为什么我们不能活用图书馆呢?「借书」是比「买书」更好、更实际的选择,因为买书的最后结果是也把书送出去。我从不吝啬买书,但我也从不吝啬送书,每年有一半的书是送出去的,书本身就该像货币一样具有流通性。
那么如今买书的潜在语境又是什么呢?我觉得有两层意思:
- 一种「打赏」的行为,即当做对作者的支持。
- 作为收藏。
所以我认为今天与书的交互应该是这样的:
- 首先Google要看的书名,了解书中大致内容是否符合自身阅读需要。
- 若符合需求,在图书馆的查询系统中查找该书籍,如果该书有预借,可直接借阅并选择在最近的站点领取,否则查看该书是否在最近的图书馆,近的话,可以考虑亲自上门借阅。
- 无论从何种渠道阅读到真心喜欢的书,若没购买,可选择购入或通过有效途径对作者进行「打赏」以示支持。
- 对于无法预借、藏书地点离自己家太远、或者找不到该藏书又非常想读的情况,可到书店进行购买。
注:「活用」(Appropriation,通译為:「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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