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补课的话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和大家的议论。
由于有的教师将市场经济的交易原则引入到补课当中,将自己的劳动力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担当职业的劳动,一部分用于与学生补课的交易当中。如何看待这一种现象呢?
实际当中,作为劳动的一方来说,尽可能的用少的劳动来换取更多的报酬。作为国家来说,国家是劳动的雇佣方,委托教育部门来对教师进行管理,由财政部门支付教师的劳动工资,可以说教育部门只是对教师的业务进行管理,而教师的劳动薪酬是由上级人事部门来决定的。而这样的薪酬一般是根据教师的从事的年限和职称来评定你的工资水平,至于教的好不好,应该取得多少劳动报酬并没有直接的挂钩。
因此,如果把教师和教育行业看作一个市场经济的主体的来说,教师和雇佣的主体并不是说是对等的。他的劳动有三个部门来说了算,所以教师只要完成自己一定的劳动量,只要不犯其他的问题,就能够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那么劳动的好坏,劳动质量的高低,劳动效率的高低,教学质量的高低,对教师的工资水平的影响是有限的。因此,就形成了教师用少量的劳动来换取一定的报酬,然后用多余的自由的时间、用私有的劳动来换取更多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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