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习第33天
《立政 第四》篇第11段
原文阅读
期而致,使而往,百姓舍己以上为心者,教之所期也。始于不足见,终于不可及,一人服之,万人从之,训之所期也。未之令而为,未之使而往,上不加勉,而民自尽竭,俗之所期也。好恶形于心,百姓化于下,罚未行而民畏恐,赏未加而民劝勉,诚信之所期也。为而无害,成而不议,得而莫之能争,天道之所期也。为之而成,求之而得,上之所欲,小大必举,事之所期也。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被,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
右“七观”。
字词注释
[1]期:约定日子。此指征召。下文“教之所期”之“期”,为期待、目标。致:招引而至。此指应召。
[2]使:指使,派遣。
[3]以上为心:将君主作为自己的主宰。
[4]始于不足见,终于不可及:意谓刚开始时不知不觉,最终则功效显著,难以追及。不足见,看不到什么。不可及,意想不到,不能企及。
[5]一人:指君主。服:从事,指挥。
[6]训:训导。
[7]未之令:即“未令之”。没有命令他们。
[8]勉:鼓励。
[9]尽竭:尽心竭力。
[10]俗:风气,风俗。
[11]好恶形于心,百姓化于下:君主的好恶在心中形成,百姓就在下面化为行动。
[12]诚信:提倡诚信,进行关于诚信的教育。
[13]议:异议。一说读为“俄”,意指倾败。
[14]莫之能争:即“莫能争之”。没有谁能争夺它。
[15]天道:自然规律。一说“天”疑 “大”字之讹。
[16]小大必举:大小事都能实现。
[17]事之所期:办事所希望达到的效果。
[18]宪之所及:法令所包含的。
[19]俗之所被:风俗所涉及的。被,加,及。
[20]如百体之从心:像身体的各个器官服从心的支配一样。
[21]政之所期:行政所希望达到的效果。
[22]观:当作“劝”,形近而误。义同“期”。
译文参考
听到征召就立即前来集合,被派遣就立即前往,老百姓抛舍自我,而把君主心中所想的作为自己的心愿,这是实施教化所期望达到的结果。起初还看不出迹象,最后则出现了不可比拟的成效,君主一人指挥之事,臣民万人随从,这是进行训导所期望达到的结果。君主不加命令而民众主动办事,君主不加派遣而臣下自动前往,不用君主在上面激励劝勉,而民众自己就能主动尽心竭力,这是树立风尚所期望达到的境界。君主的好恶爱憎还只在心里蕴蓄,百姓就已经化为行动;刑罚还未施行,而民众已感到惊恐畏惧;褒奖赏赐还未颁发,而百姓已得到勉励和鼓舞,这是提倡诚信所期望达到的效果。做事不产生恶果而妨害他人,事成之后便不会遭到失败,而得到的成果也没有人能够争夺,这是遵行自然法则和天道规律所期望能达到的境界。行事则成,有求必得,君主所希望和要求的,不论大小事情都能实现,这是兴事举业所期望达到的成果。有令便行,有禁则止,凡是律法威令所及和风尚习俗所能影响到的地方,百姓服从君主,就像四肢百骸以及身体所有器官服从内心的支配一样,这是为政者治理国事所期望达到的效果。
以上是“七劝”。
核心内容解读
本段内容中列举了七个“所期”,“教之所期,训之所期,俗之所期,诚信之所期,天道之所期,事之所期,政之所期”,层层递进地描述了一个比较理想的国家社会和君主百姓的状态。如果要呈现出这种比较理想的状态,在认知到这些人性和社会、乃至天道规律的基础上,更重要的还是要落实到“令行禁止”的执行力。
“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被。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所谓令行禁止,强调的是行与止。令则行,禁则止,只有方能激发制度的活力。设立和遵守法律和规矩,倡导和引领风尚和民俗,才能发生期待的行为和结果。是钢铁铸成的“笼子”。纪律和规矩的生命不在于单纯的存在,而在于遵守。不让做的不做,下令做的立刻去做,只有做到令行禁止,才能使纪律和规矩成为关得牢的“笼子”。
现代社会与宗法社会,社会组织形式和结构显著不同,但人性的特点差异并不大,只有更加完善的法律法纪治理下,才能把权力的危险锁在牢笼里。如果在纪律和规矩面前,哪个岗位都不是“保险箱”,哪级领导都没有“豁免权”,职务再高也不是“铁帽子王”,国家治理者和社会组织才不会失去凝聚力。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管子》中的本体论思想
作为管子学派的著作集合,《管子》涉及到了几乎所有的社会思想领域。在阐述政治经济问题的合理性、必然性的过程中涉及到了本体论。其中,虽然没有形成系统周密的论证,概念不周,相互缠绕,但有了关于“水”、“气”、“心”、“道”的本体论思想的萌芽。
(一)“水”本体论。《经言》重农,故而重視水利建設。《幼官》的“五行”有“行秋政,水”,已是对于水的抽象认识,但是尚未认作为是一种本源性的存在。而在《水地》中,“水”被认为是生命的本源:“人,水也,男女精气合而水流形。”被作为万物之本来认识:“故曰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諸生之宗室也,美恶、贤不肖、愚俊之所产也。”而且,以“水”爲世界万物的价值准则:“是以水者,万物之准也。”如此形成了“水”本体论的观点。
(二)“气”本体论。《幼官》篇已经讲了“气”:中方“治和气”,東方“治燥气”,南方“治阳气”,西方“治湿气”,北方“治阴气”。這尚与季节性的气候有关,著重于自然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关联认识,只是局部性的经验概括。除了对“气”作“道血气”、“宽气而广”的养生方面的发展,另外作了本体论方向的论述。《内业》説:“精也者,气之精者也。气,道乃生,生乃思,思乃知,知乃止矣。”“精”属于“气”的内质,“道”則是“气”的表現,随之才有“思”和“知”的认知活动。如此,“气”即为世界的本源。故而又说:“是故此气也,不可止以力,而可安以德。不可呼以声,而可迎以音。敬守勿失,是谓成德。德成而智出,万物果得。”这样以“气”为生命与自然的本质存在,既解释世界的本源,又用来说明人的精神和智慧的来源。
(三)“心”本体论。 中国文化的特征是重实践性的,所谓的本体认识也无不落实到社会政治领域,故而又说:“正心在中,万物得度。”《心术下》也说:“心治,是国治也。”“心”是世界万物和社会政治的根本所在。
《经言》组讲到的“心”都是心理、政治意义上的,如《牧民》《版法》的“民心”,《形势》“心行者也”,《立政》“以上为心”、“百体之从心”,《七法》“心术”。
而《外言》以下有以“心”为宇宙本源的认识。例如《内业》説:“凡心之刑,自充自盈,自生自成。”“刑”即“形”,指存在的形式和表現。“自”,表明是本源的,非外在的。這一点在“心以藏心,心之中又有心焉”一語中更明确,“又有”的“心”是在作为生理和心理认识的“心”之后的更根本的存在。陈鼓应说:“‘心以藏心’,认为心之官中还蕴藏着一顆更具根源性的‘本心’。”他认为,“稷下道家思想的核心实则是心学”。
(四)“道”本体论。《经言》旨在现实政治实践,《乘马》“为之有道”,《七法》“论道行理”,“道”只是现实活动的价值准则。《形势》“天之道”,《幼官》“通之以道”,有表达存在的意味,但是並未明确地阐述。
《外言》组以下的本旨当然也在于现实层面,但是对于“道”的形而上存在有明确的描述。一方面,强调“道”的绝对存在,为万物的根本。例如《心术上》:“道在天地之间也,其大无外,其小无内。”《白心》:“道之大如天,其广如地,其重如石,其轻如羽。”另一方面,又强调“道”对于现实政治和人生的绝对指导意义。例如《心术上》:“道也者,动不见其形,施不见其德,万物皆以得,然莫知其极。”《形势解》:“天之道,满而不溢,盛而不衰。明主法象天道,故貴而不驕,富而不奢,行理而不惰。故能長守貴富,久有天下而不失也。”
有关《管子》各篇与先秦诸子的思想源流关系的問題,学界多有异议。例如“心”、“气”之論,以《内业》等为代表的稷下道家与孟子誰影响誰?“心术”一詞,在《管子·七法》《庄子·天道》《荀子·解蔽》等都可見,其中的思想关系如何?这些显然是吸收了《老子》《庄子》思想后对于《经言》中的“道”的发展。这些在文献不足征的条件下实不能解決,管子后学的思想具有多向性、多元性的特征,呈現枝蔓杂芜的流变状态。能够形成共识的是:在这个阶段,诸子之间相互争鸣又吸收融汇,促进了思想的发展。
参考资料
《管子學派的思想流變》,張涅,《國學研究(第四十四卷)》,袁行霈 主編,中華書局,2020年11月
《中国政治哲学史(第一卷)》,梁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3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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