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生活周刊》有一期的主题是新租房时代。杂志中描述了一个令人向往的租房生活,当然,这是要以金钱为代价的。不是有一句话吗?贵的东西除了贵,没有别的缺点,而便宜的东西除了便宜,没有别的优点。
群租房的时光,似乎已经离我很远了,其实算一算,也就几年而已。
对于各种各样的漂来说,群租房是很多人都会经历的一段时光,对于年轻的毕业生来说,好的群租房生活,就好似大学生活的延伸,而不好的群租房生活,就是一地鸡毛了。
我的群租房生涯,始于人大旁边的老式筒子楼,房东把房间弄成了六人间的上下铺,住的都是年轻的女生,且多是要备考的,选择这个地方大多是为了下班后可以去人大上自习。想想那个时候,我都很佩服我自己,天天下班后都去自习室学习,一直到晚上11点,周末的时间更是早早起床,一天都泡在自习室里。其他同住的女孩也多是如此,大家之间的交流,也就局限于晚上短短的洗漱时间。
后来,我和唯一一个比较熟悉的室友一起搬离了那里,另外在附近找了一个地方,当然,不例外的,也是群租房。之所以离开那个筒子楼,是因为那里的小强实在是多,几乎每次开柜子,都能看到遇光逃窜的小强,以至于后来,都见怪不怪了。搬家的时候,我们俩把所有的被褥衣服,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生怕把小强带走,不过后来发现,小强这种生物,是从无到有,防不胜防啊!
我们俩找的房子,是三居室中朝北的小间。虽然我们俩还要住上下铺,但是两人间比起六人间,就要清静许多了。
这套三居室中,朝南的大间,也是六人间,里面的六个女孩,有五个都是叽叽喳喳的,另外一个每天回去就拉上床帘,基本不说话。朝北的两个房间里,小的是我和我的室友,还有一个比较大的房间,是一个女孩在住。这个女孩,我在那里住了一年都没有见过她,一方面是我的工作出差很多,另一方面这个女孩的作息时间实在是很强大,回来的晚,洗漱也是等大家都差不多完事儿了才安静的出来,其他时间,她都待在她的房间里。
房子里有一个客厅,虽然是个没有窗户,白天也要开灯的客厅,但是房东很人性的没有把客厅也作为房间出租,而是放了沙发和电视。这就使得这个群租房不至于太像个宿舍,起码大家有个坐下来聊天的地方。
六人间里有个在出版社工作的女孩,姑且称她为A,她和一个做销售的女孩B是好朋友。A工作的地方经常加班,但是她只要回来了,不管多晚,她都会第一时间打开电视,很多时候连衣服也不换,只是解开扣子,就坐在那里开始看电视,看到多晚呢?我睡一觉醒来,她还坐在那里看电视。
记得有一次我俩聊了几句,我问她怎么那么喜欢看电视?她说工作太累了,回来就什么也不想干,就想坐着发呆看电视。
如果有时候A没有那么忙了,她就会和B约好,回来做饭吃。B是个高个子的漂亮女孩子,但是很出人意料的,厨艺很好。我虽然没有吃过她做的饭,但我从外面回来会碰到她们在一起吃饭,菜香诱人啊。唯一的问题是她们吃完饭,谁也不收拾盘碗,吃剩下的菜也就那样放着,印象中,如果她们没有坐在茶几那里吃饭,那么茶几上面就会放着吃剩的饭菜,她们是只在做饭之前才会收拾上次的盘碗吗?
也可能,是我回去的次数太少了,我当时在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出差很多,恨不得一个月有半个月都在出差,最长的一次记得是将近三个月在好几个城市转。
在一次很长时间的出差之后,回去发现房子的客厅变了,电视和沙发都没有了,问同住的女孩,她说房东打算把客厅也隔断做成出租屋。这简直就是个五雷轰顶的消息,意味着居住条件的进一步恶化。
我和同住的室友又开始打算搬家了,不过这次她打算搬去男朋友那里,我要单打独斗了。
也是凑巧,正好在这个时候,之前海投的简历,一个我已经忘了名字的会计师事务所打来电话,他们接了大活儿急需招人,我面试了一次,就通知可以入职了。唯一的缺点就是离我现在住的地方很远,正好给了我一个搬家的方向。
这是我住的第三个群租房,准确说应该叫合租了,因为只有我和另外一个室友,而且,这位室友还是男性。
觉得租下这套房子也很快,上班时候看到信息就打了电话,约周六看房子。周六下午我从城市的西北角坐上一辆公交车,当时还有跨越城市对角线线路巨长无比的公交车,晃悠了三个多小时到了地方,虽然是夏天,天色也有点黑了,下车之后约好见面地点,我第一次见到了这位未来的合租室友。他个子不高,戴一副黑框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
房子本身没有什么可以期待的,老旧的家属楼,一室一厅的格局,客厅和卧室是连着的那种,我估计白天客厅也同样不会有什么采光的,后来证实果然和我想的一样。不过这里便宜啊,距离我的新公司也不算远,当时就定下来了。
现在想想,年轻的时候还真是什么都不怕,只是凭着第一印象,和这个男生说了几句话,就敢和一个纯粹的陌生男性同处一室共住一个屋檐下,如若是现在的我,肯定是没有这个胆量的。
周六下午看房子,周日晚上就搬好了,我也算得上神速了吧?
我的新室友姓陈,是南方人,在北京上的大学,毕业后在附近的肯德基餐厅做大堂经理,他的原话是:“我经常上晚班,休息日也不在周末,估计咱俩想要碰面都比较难。”我的回答是:“我也经常出差,咱俩我和你一两个月能见上一面都算不错。”
事实也确实如此,搬进去之后,我上班走,需要蹑手蹑脚,因为他正在客厅睡觉,晚上我睡下了,会迷糊听到有人回来,以至于房子里的设施有什么问题,我需要发短信或者给他电脑上贴张纸条。原本卧室的门插销不太好用,时间久了我自己都想不起有这回事,门一关,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了。
记得有那么一次我们聊天,说起自己的情况,他说他的女朋友在老家找好了工作,肯定不会来北京了,而他又想留在这里,不知道这样下去会是什么样子。我呢?每天不是在出差的地方做审计底稿看着数字头大,就是在办公室做审计报告看着数字头大,每个人的生活都是那么琐碎,又都是那么不易。
结束也很突然,我在又一次的出差中接到了他的电话,他终于决定要回去了,问我这套房子是还要继续住下去还是搬走。他的这一突然决定客观上加速了我和当时仍在约会阶段的男朋友的同居进程。
我还在遥远的南方城市做底稿,我的男朋友兴高采烈的收拾我在出租屋的行李,他一直对我居然能接受和男性合租耿耿于怀,这下算是遂了他的心意了。
转眼之间,也有十年了。幸还是不幸,仍然是未知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