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如血。
十月的天气,已有些凉。
一条黑狗在官道上无精打采地走着,尾巴低垂。
远处,有几只乌鸦飞过,留下嘎嘎的叫声。
山上的枫叶已红。
刀子要是在,也许会捉一只肥肥的野兔,再去周木头那里赊上一斤竹叶青,爬到东边山顶的石屋里,钱五能跟刀子喝到天亮。
刀子要是在,也许会拎着几尾大鲤鱼去赵寡妇家,让赵寡妇炖一大锅酸菜鱼汤,送到周木头的酒馆。钱五对自己喝鱼汤的本事向来很自信,至少跟刀子打个平手。
可是刀子不在。
还好,那条黑狗还在。
钱五裹了裹身上的单衣,把从六爷那里借来的一尺长的匕首刀插到腰带里。
钱五害怕去风雷镇。想起要面对那个大恶人,钱五就害怕。
可钱五更害怕失去朋友。他宁愿跟刀子一起死,虽然钱五从来没有跟刀子拜过把子。
黑狗似乎通灵。总在钱五身前两丈的地方不紧不慢地走着。钱五要是快走,黑狗比他还快。钱五要是坐下来休息,黑狗也会蹲坐下来,有意无意地向钱五张望。
到风雷镇要走四十里的山路。而天已将晚,深蓝的天上已经看到一弯如钩的新月。
秋风不急,却凉如水。
一人,一狗,只有脚步声和呼吸声。
突然。钱五听到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之声。从脚落地的声音,钱五可以判断此人的脚力不错,至少有十年的苦功。
钱五还没见过镇子里谁会有这么俊的功夫。
钱五回头看时,却不禁愣住。已经隐约看出来人是三娃子。
三娃,本只有十三岁。如何有这么俊的功夫,而钱五却不知道?
三娃的爹,李老实,老实得只会种地。连粮食都是三娃娘去卖。这对老实的夫妇是不会功夫的。
此时,三娃已经奔到钱五面前。
“你该叫上我的。”三娃说。
“你不该去的。”钱五摇头。
“可我已经来了。”
“来了也可以回去。”
“来了就不打算回去。”
“你还是个孩子。”
“孩子也有朋友,而且不愿失去朋友。”
钱五看到三娃的神色庄重。似乎“朋友”二字只配用庄重的语气来说。
“可孩子的朋友却不一定希望你去。”钱五说。
“就算刀子说不让我去,我也要去。刀子说过,为了朋友,有时候就不能太听话。”
钱五摇摇头。“那你岂不是既听刀子的话,又不听刀子的话?”
“刀子不让我去,是为了我。我去,却是为了刀子。做朋友岂不是就应该这样?”
钱五,眼睛似乎有些湿润。抬起头,看了看若隐若现的星斗。
“救人不是用嘴的。”说完,用力拉起三娃的手,大步向前走去。
世间总有些东西能够让人战胜恐惧。
有人说是金钱,为了得到金钱,可以战胜恐惧去偷,去抢,去贪污。
有人说是权力,得到了权力,就不再害怕被欺侮。
有人说,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为了一亲芳泽,甘愿冒死。
钱五此刻,比谁都清醒。战胜恐惧的,是友情。为了救出刀子,钱五甘愿面对所有未知的危险。因为他坚信,如果换做是为了钱五,刀子会比他还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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