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那时我还从未想过,皇城门口的那一瞥,竟预示着一场漫不经心却无可阻挡的相遇。如果早知道是这样,我当初策马路过你的那一秒,就应该认识你,逃过白白浪费这么多年。
我一生究竟过得如何,我并不知道,别人说好,说我是天造将才,千古明君,政绩之卓越无人可比,这些种种,遇见她的前半生,我不曾在意过,而遇见她后的后半生,更不觉得重要。是啊,我这一生究竟过得如何呢?到最后,相约白头到老的人早已先我而去,能完完整整叙述我这一生的人竟然只剩下我自己。我最传奇的岁月,我最心动的时刻,我的热血,我的青春,我征战数年的激情和柔情,最终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了。而阿卿,你知道,我爱渝生命的那个女人,她盛放在我的怀里,可是最终她也枯萎在我的怀里。
让我想想,这个故事大概要从我十七岁带兵离开皇城的那个春天的清晨说起。
我叫莫程,出生在莫家,你知道莫家吗?那是一个很强大的家族,枝丫可以盘桓到很多很多年以前,当陈国还不是陈国的时候,我的家族就已经手握重权了。这样一个家族,代代出将军,将军中又有不少人被封为异姓王,而我,作为这一代的嫡长子,生来就光芒万丈,没有人会怀疑我的优秀,因为莫家不允许不优秀。但是我在很小的时候,在我还没有父亲要求背完的兵书高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了我的一切光芒,那些人眼里的羡艳和嘴上的恭维,都来源于我的姓氏,还有嫡长子这个身份。所以我用了很长时间,想要摆脱这个身份。最终我当然成功了,不再是我因莫家而荣耀,而是莫家以我为辉煌,但是我却失去了一生最重要的东西,当然这是后话。
在这样的认知下我成长着,叛逆的心生根发芽,终于在我十七岁那年长出了第一颗果实。十七岁我独自带兵,不再是以往跟随在父亲和伯父身后,而是独自一人,在千万士兵身前,我十七岁,却代表了一个国家不容挑衅的威严,带领着一个强大国土的所有好男儿沐血奋战(那时陈王还不算昏庸),这样的无上荣耀,就算是一向严肃的父亲也难得夸赞。
出城那日,全城百姓都争相上街想要一睹这样威风的盛况,陈王带领着一众大臣在城门上为我们送行,有我的父亲,不算远的距离,我看得到他在微笑,我甚至可以想象他眼角荡漾起一层层皱纹,其中还有我的亲人,我的母亲虽然哭红了眼,却衣着华贵,气度风雅,是足够骄傲的姿态。我的两个妹妹清秀可爱,软声喊哥哥保重。莫家几千年,人才辈出,可是像我这样这么早就可以独挡一面的,只有我一个,那可真是我人生中值得纪念的一刻,鲜衣怒马,春风得意。十七岁,真是个好年纪。
就在那个时候,在城门上我看到了阿卿,缘分真奇怪,站在上面的人那么多,我一眼就看到了她。我那时还不认识她,也不知道她就是卿丞相家那个年弱多病的小女儿卿衾。只是觉得,这个女孩子真好看,一身红裙子,眉眼却像冰雪似的冷,头发好长好长,周围的女人都是全盘着的,只有她,一头长发,半挽,黑得像夜。她看见我看她,掀起嘴角笑了一下,真神奇啊,我差点稳不住执马鞭的手,那种笑,随意又风流,慵懒又认真,冰冷美貌都由这一个笑活了过来,生动鲜明,像极了那天城门口盛开的一树梨花,风一过,抖落在地上,那个笑,抖落在我的战袍上,又轻又痒。
我策马走过城门,走过一道道视线,到后来走过千山万水,走过鲜血和杀戮,走过荣耀和辉煌,我甚至以为我走过那个笑,像走过过去无数艳慕我的女孩子柔软的眼波,但是我那时还小,不明白,当我觉得她的笑就像路旁饱满的梨花时,我这一生,都不可能走出那个笑了。我无视这世间种种,不过是因为我不曾爱过它们。而爱一个人,是烙在骨子里的,你没法无视和忘记,就如同你无法剔除你自己的骨肉。
我意气风发的17岁,第一次独自领兵打仗的那个春天的清晨,我遇见卿衾,像遇见一场劫数,遇见一场一开始就注定满盘皆输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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