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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曾荒废了青春,现在出发还不晚

如果你曾荒废了青春,现在出发还不晚

作者: 陈小琛 | 来源:发表于2017-02-28 10:42 被阅读70次

    1.

    每次路过二号线一个出站口,总能看到一个卖唱的歌手,他就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在。唱得的都是《成都》《董小姐》《农夫渔夫》《借我》《北方女王》《我想和你虚度时光》……这类的民谣。唯一有点岁月的歌是《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这样的歌手在大理,在丽江,在南京路,在后海的酒吧里随处可见。你想这个应该也是年轻人吧,事实上,他却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头发都白了,穿戴也特别普通。如果不唱歌不谈吉他,他与公园里那些跳广场舞、下棋、练太极的退休大叔并无二致。

    这个岁数的人,难道不是拿着手风琴,唱革命歌曲,唱美声,唱戏,唱苏联歌曲,唱90年代的流行歌曲吗?

    可是,他唱却是孙子辈的歌曲。

    每次路过那里,我都会听上一会,最近他开始唱《春风十里》。虽然他的嗓音不够清澈,吉他谈得也马马虎虎,但朴素不做作。从地铁出来的人,有时会抬头看他一眼,有时停下几秒来听一听,也有走近和他闲聊,大部分人还是匆匆而过。

    我对他充满了好奇,想把他写进文章里。在一个傍晚,我走向他,放下一百元,静静听他把歌唱完。他抱着吉他,坐在折叠椅上,抬头朝我笑了一下,于是,我们攀谈起来。

    2.

    他叫北山

    1987年,他三次高考落榜,家人说别考了。他接了父亲的班,成为县城酒厂的一名工人。那是全县最好的酒厂,工作稳定,待遇好,很多人年轻人都挤进去。父亲在酒厂干了一辈子,做到了副厂长的位置顺利退休,他想把这个饭碗给儿子继续吃下去。

    但北山并不喜欢这份工作,脑子里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想做生意,想考电影学院,还想唱歌,但都被大家认为是不务正业。他们说酒厂的工作多好呀,每月都有工资拿,不用投入风险,不会失业,努力表现,还能当上主任,科长,厂长,甚至能调到政府当官。

    那时,大家都是这么进行人生规划的。

    无奈,北山只能去酒厂上班。带他的师傅脾气暴躁,总是说他这不对那不对,而他觉得师傅也不一定对,不想听,师傅不喜欢他,领导也烦他。他越来越觉得生活的乏味,每天都在应付,就像他应付相亲一样。

    他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但似乎明天早就一眼望到了边。

    为了给枯燥的生活找点乐趣,他开始听港台的流行歌曲,买各种杂志和小说看。1988年新年,他在表哥从北京带来的磁带里,第一次听到了摇滚,一下子就迷上了这种音乐,更对北京产生了向往。

    表哥说,北京是个好地方,那里聚集着很多有梦想,有朝气,有激情的年轻人。表哥不是混文化圈的,只是在北京摆摊的,倒卖从港台倒卖过来的各种小玩意,有时还会当群众演员,或者帮乐队演出打杂。

    被表哥这么一说,他也想去北京看看,尽管不知道去了干什么。

    3.

    过了年十五之后,北山就偷偷跟着表哥坐火车去了北京,让他有一种逃离的感觉。这是他第一次走出他们县城,去的还是首都。那时的北京还不像现在这样,一切都井然有序,但又暗藏着生机,年轻人蓬勃有朝气。

    他去了长城,去了天安门故宫,去了北大清华,去了很多他想去的地方。

    逛完这些,就是如何生存的问题了,一开始,他跟着表哥卖东西,后来在剧场找了一份拉大幕的差事,偶尔也去给其他演出打工,都是体力活,虽然累,每天也是乐呵呵的。那时,他还没人生规划,先活下来再说。

    在剧团拉幕的时候,北山认识了小梅,那时她19岁,家在北京顺义后沙峪,当时还是北京的郊区。本来小梅可以在顺义县城能够谋得一份体制内的工作,可她不想干,一心想当演员,想唱歌,就跑到北京城里来了。

    小梅没找到唱歌的地方,也没当上演员,偶尔在剧组跑跑龙套。后来就来到这个剧场当演员,属于路人甲那种,有时伴舞,有时伴歌,大部分时候是个背景板,在观众眼里没什么存在感。

    她说,来年准备考音乐学院。

    4.

    北山比小梅大几岁,平常很照顾她,两个人就经常在一起聊天。发现他们都有同样的处境,又有同样的爱好,比如喜欢那些摇滚歌手。于是,北京有乐队演出,他们就一起去观看,跟着呐喊,有时也哼几句。

    小梅说,她也想当摇滚歌手,但那时她只会唱流行歌曲,不懂乐谱,不会乐器。

    北山和小梅一样,还什么都不会。

    当不了歌手,只能疯狂爱上唱摇滚的歌手,她那时喜欢窦唯,还有一些他现在已经忘记名字的歌手。她喜欢他们的张扬的激情,喜欢他们自由的不羁,喜欢他们身上浑身散发的文艺气息,也试图想走进那个圈子。

    后来,小梅和一个乐队的一个鼓手谈起了恋爱,但很快就分了,或者被甩了。他们身边的女孩子太多了,她又是那么的不够出色,无法真正的走进他们的世界,成为他们的一员。她很伤心,但还是疯狂的喜欢他们。

    北山那时很喜欢小梅,想和她一起在这座城市里打拼,可自己那时又什么都不是,不敢去表白,只是对她好,在她失恋的时候陪着她,安慰她,还差点把个鼓手打了一顿。但最后,还是忍不住向小梅表白了。

    小梅没拒绝,也没接受。她说,如果你成为那样的歌手,我会考虑的。

    北山说,我努力看看。

    5.

    从那以后,北山在工作之余,开始自学乐理学乐器学唱歌学创作,总是不得要领,他就去乐队打杂,到处请教拜师,还跑到音乐学院与那些大学生做朋友。他一点点学,小梅就是他的动力,而小梅看他这般努力,对他多了些温柔。

    一切看上去是这么的美妙。

    后来,北山学会了吹笛子,加入了一支不出名的乐队。

    小梅说,等你写出第一首歌,并登台演唱的时候,我就做你女朋友。

    北山说,我会努力的。

    然而,北山没有等到那天,就被迫离开了北京。有一天,演出结束,一群人去夜市喝酒,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他醉醺醺的走在大街上,被一群警察盯上了。那一年,这座城市刚刚经历了一场浩劫,马上又要开亚运会,外地人走在大街上很容易被盘问。

    一个警察问:哪个单位的,做什么的。

    北山说:我没单位,在乐队吹笛子。

    警察撇撇嘴:你不像北京人,哪里来的。暂住证拿出来看看。

    北山说,我没有。

    他说,那一天他没来得及和小梅告别,没来得及收拾行李。就被带到了收容所,然后第二天又被塞上火车送回了家乡。

    6.

    你后来又去北京找小梅了吗?我问他。

    大叔说,没有。

    回到家后,他曾想再次走出去北京找小梅,可被家人看得死死的,一步都走不开。那时,父亲得了大病,哥哥在当兵,家里没有一个男人不行,在诸多无奈下,他放弃了去北京的想法。在爱情和亲情、责任面前,他选择了后者。为了爱情不顾一切,他真的做不到,何况她和小梅还没开始爱情,他的才华也不足以成为一名出色的歌手。

    他渐渐就妥协了,选择最普通的生活,和一个不熟悉不爱的女人结婚,然后生子,努力赚钱养家。一开始还想坚持音乐,可在那样的环境里,你只能是异类。何况生活压力太大,又遇到酒厂倒闭,成为下岗工人,努力赚钱变得很现实。

    大叔说,有时想继续自己的爱好,又总是在三分热度中没坚持下来。一晃很多年过去了,除了吹笛子,音乐水平一点都没进步。

    这让我很有感触,就像现在的很多人,心中有很多的梦想,想变得优秀,很想写作,想看很多书,想画画。可每天上班忙碌,挤地铁,做兼职,好不容易周末了,又想休息,想出去玩。心里有很多的计划,最终都没有抵得住庸碌的生活,一切都停留在开始的阶段,没持续,没提升。

    我认识一个作者,曾经是个文学青年,可毕业后成了枪手,写各种不喜欢的稿子,工作中写,接私活写。每当想写点正经的东西,想在文学上有所进步,却为了能多赚钱,依然在写烂文章。从二十岁写到三十岁,虽然攒够了首付,可正经的文章没写几篇,一切还在远点。

    可能,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变得平庸了吧!

    7.

    这些年,大叔的孩子都大了,压力轻松了很多。本来,他可以开像公园里的那些人一样,下棋聊天,散步到处溜达,或者继续赚钱养老,或者去带孙子。可他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他想找回最初的自己,重新开始。

    这二十三年,他荒废了太多的时光,不想再荒废下去。他想唱歌,想学音乐,他怕再不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就真的老了。年轻时喜欢摇滚,现在不喜欢了,他开始喜欢了民谣,他说,这让他有种年轻的感觉。

    他说,如果你热爱,什么时候出发都不晚。

    于是,他就一个人来到了北京,学会了吉他,又学着唱民谣,下一步的计划是创作最近的歌曲。说这话的时候,大叔满脸的自信。

    我问,这么多年,你想小梅吗,或者说,你来北京,是否为了再次遇见她。

    他笑着说:生活不是言情小说,早就没感觉了。

    但他却希望在时空中遇见那个19岁时的她,对她说,我学会了弹吉他学会了唱歌,马上我就要写出自己的歌。我想要唱给你听!

    当然是遇不到的,能做自己热爱的事情,他现在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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