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爱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你很快就会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他,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为那里是地狱... 受到网友热烈追捧的“人肉搜索”究竟是天使还是魔鬼?正常的“搜索引擎”概念又为何衍变成“人肉搜索”事件,如黄河决堤般蔓延到现实世界中在社会人群中广泛传播。
(一)“人肉搜索”的起源与发展历史
“搜索引擎”在当今社会人人皆知,而“人肉搜索”为何以“人肉”命名?乍听到这个词汇可能会令人毛骨悚然!懂它的人就知道这其实是一种形象的说法,是搜索引擎的一种分机构,区别在于相对与百度、google、soso等利用机器智能搜索技术不同,主要依靠人工搜索来找寻所需要的信息内容,可以说是一种问答式搜索。通俗讲就是人找人,人问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人肉搜索”充分体现了传播学概念人际传播中的群体传播,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可能连自己都没有发觉到自己什么时候从受众变成了传播者。
“人肉”一词最早来源于小说《鬼吹灯》小说里介绍一种机关枪叫“芝加哥打字机”(中国称为卡宾枪),所以网友把手打的《鬼吹灯》稿称为“人肉打字机”版,于是有了“人肉”一词。而“人肉搜索”机制在大陆最早应该起源于“猫扑”,与一般性论坛一样,猫扑上也经常有人问这个问题、问那个问题。同时,猫扑有种虚拟货币叫做猫币,问问题的人会用猫币来奖励对问题有帮助的人。虽然猫币不能吃,但还是有很多人热忱于挣取更多的猫币。而这些习惯通过回答问题挣取猫币的人,一般通称为“赏金猎人”。
于是有趣的一幕出现了,有人用高额猫币悬赏,就会有大量赏金猎人会关注,他们就会用搜索引擎来寻找问题的答案,最后提问的人知道了答案,而赏金猎人得到了猫币,皆大欢喜。这也就自然的形成了人肉搜索引擎的机制。
所以不难看出人肉搜索只要有足够多的人关注就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揭发某某门最后的真相,还可以在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探寻各地美女,各种感人肺腑的事件,最神秘的奇观异象。人们对“人肉搜索”的最高追求目标是:不求最好,只求最“人肉”。
“人肉搜索”的出现彻底的颠覆了以前网上流传的一句话“在网络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一机制的运转,让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想一下下一个被人肉的会不会是自己呢?站在传播学的层面上想,会不会扼制不道德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毕竟人传人是一传十、十传百的,舆论的压力足以让违法犯罪者的肩膀上扛起一座罪恶的“大山”。
最典型的事例应该算是2006年的女子虐猫事件,事件过程是这样的,一名网友在网上公布了一组女人虐猫的视频截图。不久这组视频被网友转发到猫扑、天涯网站上,于是一名名为“黑暗执政官”的网友在“天涯社区”贴出了踩猫女的照片,做成一张“通缉令”,让天下网友举报搜索。不少网友自发捐出了猫币甚至人民币悬赏捉拿凶手,连猫扑官网也将赏金提高到了5000人民币。时隔四天,网友“我不是沙漠天使”在猫扑上发帖说这个女人在黑龙江的一个小城……他的回帖让事件出现了关键性的转变。又隔两天虐猫事件的三个嫌疑人基本确定,距离发布“人肉通缉令”不过6天时间,丝毫不亚于警方的办案速度。
有了前车之鉴人肉搜索顿时大火,陆续出了铜须门事件、功夫少女色情照片、华南虎事件、贾君鹏事件、奶茶妹妹等等。
随时间衍变,众网民也察觉到人肉搜索可能会侵犯到他人的权利,在经过“反人肉第一案”之后,网民们自己拟定了“人肉搜索公约”与“人肉搜索网民颂”人肉搜索时对他人暴露隐私尽力保护,尽量多进行其他性的知识性人肉搜索,通过不断努力提高人们对于人肉搜索的正确认识。不难看出人肉搜索正向成熟化、健康化方向发展。
(二)“人肉搜索”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从十多年前网络爆料的微软女代言“陈自瑶事件”开始,“人肉搜索”开始牛刀小试。经过年代积淀06年的“虐猫事件”、“铜须门事件”更是将人肉搜索推上了一定的高度。从此,“人肉搜索”引发了无数的话题……,因为人肉搜索涉及到许多非事件方面的元素而这些都被在网上曝光,所以这些话题都无一遗漏的被大众传媒报道,被传播学界所探讨。开始争论到底横空而降的“人肉搜索”究竟是“天使”还是“魔鬼”?
据一位长期从事证券监管工作的权威人士表示,这种“类民众监督”的确利弊难以取舍。从监督手段来看,“人肉搜索”确实是让公众公司、公众人物走向更透明、更多人监督的一个过程。一线监管人员从中也能获取很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线索,有助于对上市公司的具体沟通、调查以及了解监督。官方监督与民众监督通过网络的信息反馈从而得到互动,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共促监督方式。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一些网络信息也的确对股价产生了助涨助跌的作用,毕竟群体攻击的“度”很难把握,这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新的课题。
通过专家的话不难看出“人肉搜索”既有积极的方面也有它消极的一面。
积极的方面有两点:
一是有利于个人情绪的平衡。人们在现实社会中难免会有情绪抑郁,网络虚拟社会就给他提供了一个自由表达的平台,使得积累起来的不满得以释放,有利于身心健康。
第二点是有利于社会的稳定。通常情况下,法律对一个人的道德行为监督比较弱,有了“人肉搜索”就能使德法结合使社会更加稳定,使各种虚假行为现象的真相浮出水面,从周正龙的假华南虎照片事件就可以看出这点。
最具有代表性的事件是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以google为代表,上千个相关网页,紧急启动了“寻找灾区亲人”的专项搜索引擎,彰显出了“人肉搜索”前所未有的凝聚力!而在汶川地震中发国难财的李冬梅,以及“辽宁女”这类无爱心的失性者这些人,也遭到了全国人民的谴责。
有传播学者概括道:“‘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中国社会变得更加民、透明,信息更加公开,而这些反过来也培养了全社会的公民意识,让人们更加主动地参与到社会事务中去……”
就当有些学者们认为“网友们搜人、骂人,一定是有他们的原因,人性始终追求的还是积极向上的。”这时横生了一桩新的“人肉搜索”彻底的推翻了“人肉搜索”在人们心中的“天使”的形象,一名ID为“菊花香香1986”的网友在天涯社区发了一篇名为《我就喜欢做二奶,我觉得我现在的生活就挺好啊!》的帖子,炫耀自己当“二奶”后的种种好处。因为是一篇找抽帖,网友们在同一论坛抛出了“人肉搜索”贴,并附着“菊花香香1986”的照片,随时间推移有人指出成都人“静儿”是菊花香香。从此网友们开始都“静儿”进行“人肉搜索”,不但公布其生活照片、住址、电话等一系列隐私信息。甚至她四岁儿子的照片都被公布到网上。大量的骚扰电话谩骂闯入她的生活,静儿的正常生活崩溃了,她找到律师想通过法律途径找到那些对自己进行恶搞的人。这件事最终虽然还是没有结果,但不可否认的是,“人肉搜索”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成为了不懂人事的疯子。
这件事充分反映了“人肉搜索”如果使用不当的话,非常容易引起消极影响。被搜索对象的隐私毫无保留的公布在网上,他不仅仅要在网络上遭人唾骂,甚至生活中也遭到人身攻击。可以见得“人肉搜索”一旦超过了那个“度”就很容易成为网民集体演绎网络暴力行为的舞台。阻碍了“人肉搜索”应该发挥的积极方面的作用。
(三)“人肉搜索”中所涉及到的法律与道德问题
从上文不难看出,“人肉搜索”无非是对个人、组织不满而泄愤的问题。为什么国内那么多的人肉搜索,而国外却格外稀少呢,难道因为中国上网的人多?这必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这些在社会上积累的矛盾在网络上爆发的根本原因,我认为是法律无为、道德丧失所造成的。
首先是道德问题,有些“人肉搜索”目的是希望用社会道德评判来约束不道德行为,以达到弘扬正义的效果。这里就会涉及到道德问题。对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负面评价本身是值得提倡的。如果“人肉搜索”所揭发的事是事实,也没有侵犯被搜索者的隐私的情况下,被搜索对象因为遭受不了社会的压力而做出什么极端异常行为,这时候并不能说发帖者,起哄人等应该负法律责任。不可否认“人肉搜索”很多时候是也是很无奈。
重要的是法律问题,“人肉搜索”涉及的的法律问题简单来讲就是侵权,人肉搜索是一个逐步积累信息的过程,发生侵权行为也是一个递进的过程。当被搜索者的信息逐渐清晰,如果在网上有人对被搜索者进行辱骂、诽谤、贬低被搜索者的人格,则会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其次,如果在网上宣扬被搜索者的隐私则会侵犯被搜索者的隐私权;再者,在网络下,有人到被搜索者的单位、住所进行堵人谩骂,又会侵犯他的人身权。从近些年来的“人肉搜索”来看侵犯到他人这些权利的行为不占少数。可以看出“人肉搜索”已存在私刑倾向,超出了网络蔓延到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形已经触犯了民事法律,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甚至追究到刑事责任。
“人肉搜索”本身没有什么问题,但必须规范管理,可以搜索但不得侵权。我们应当健全法制,从法律上加强让网络服务提供商对“人肉搜索”的管理,让他们负起责任,确保“人肉搜索”时不至于突破法律底线,这是其一。
第二,网络媒体要加强管理,出台相应的反恶性人肉的政策,加强网站的监督,避免网站为了提高商业利益而忽略了社会责任。
最重要的还是要靠广大网民,网民们应提高素养,让人肉搜索的积极方面得以传播,对那些侵权行为得互相提醒,不断的提升社会责任意识。
“人肉搜索”之所以建立的最初目的是未了追求真相和正义,使得一些公共事件的真相得以迅速的揭示。因此我们见证了“周老虎”的倒下以及汶川地震时那些感人肺腑的事。因此我相信在拥有法律和道德的正确指引下,“人肉搜索”一定会得到良性的传播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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