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是一种情绪。从心生出来,爆发于肢体和语言。它常常出现,有时毫无征兆,当然有时候后果也不堪设想。
也许没有人会想着规避愤怒,不发火,不要发火。可能这是人为人一种自然的本能的情感宣泄,丛林法则的基本行为。
社会性动物的人会考虑怎样减少次数的发火。因为后果往往无法预知,殃及无辜损失也许弥补艰难。
但是愤怒后的发火是很痛快的。这种痛快解心头一时之恨,似乎所有不满可以倾泻而下,不吐不快。如遇双方火力相当,口角之争也见驳斥之力。吵逢对手也是一件趣事。可是如果你发火时对着一撮棉花,你吵它不语,你跳脚它无声。真叫做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没有泄愤不说反而多了许多压抑。想必经历此事的人也不在少数。
可笑的是,一向自诩大度的我却因十年间鸡零狗碎的屁事愤怒,愤怒的结果仍需自行消化。实属庸人行为。
天色晚,秋渐浓。睡意朦胧,愿心境如半空月。好梦酣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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