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简书读别山举水的文章,有种酣畅感。他是湖北麻城人,在上海做空调安装维修工作,年龄虽比我小很多,但社会经验丰富。我佩服的就是他一边工作,一边写作,他的新书一直在热销中。
他说每当客户电话预约,必先添加客户微信,能微信里解决的,都免费热心指导,遇上难题就微信沟通,再预约上门,工作起来一丝不苟,对人热情,对事认真。
客户们对他的满意度百分百,有趣的是,每每在他工作完成后,好多人都问同一个话题:“你的车上还有书吗?”也有人出其不意地问“你不是空调维修工,你是作家吧?”他都坦诚地笑笑。
即使车上没书了,临走时客户们还会刻意提醒他:下次来维护把你的书一同带着。
这是我佩服他的地方,我也梦想着能有那么一天,有人对我说:漆匠师傅,明天来喷漆时,别忘了带一本你的书啊!
那该是多么开心的事啊!
漆匠对码文字的爱好自小就有,从小学三年级写作文开始,我对文字的编排作业就不厌烦,只是没有好好写。五年级有一次作文,题目自拟,我写的是去外婆家路上遇见狼的故事,虽然是虚构,但过程还挺有意思,班主任在文后鼓励的话约有二十多字,文章还传给班长他们看。
当时的开心无法用语言来刻画。
后来没考上学,是另外一回事,课目多,光凭喜欢文字是不行的。
但我对文字的兴趣还是有增无减,融入社会后,没事写日记,看到的,想到的,都可以用汉字一个个排列出来,高兴的,烦人的,用笔在纸张上一行行铺展开,不累很有意思。
记得在北京做油漆时,同室有个许姓哥们,嬉子湖人,个儿不高,敦厚得很,常常请我喝啤酒,酒足饭饱必有求于我:给他未婚妻写信。他先交代完重要的事,然后靠我充分发挥想象,按他的意思就是把话说好听点,讲温柔些。
搞得我就像写给自己的恋人一般,心里甜丝丝的,完事后他再誊写,好在他也无所谓。北京一别,我们再无交集,二十多年过去,估计他的孩子多半已成家。
还有一个方姓帅哥,十六七岁就开始独自闯世界,上学时不好好读书,后来和我同工种,每天灰头土脸的,脏的不成人样。小小年纪就出门,家里人惦记,来信多,问长问短,他最怕给家里回信,吭哧半天没几句,还有别字,自从我们认识后,他就省心多了。那时在北京吃过不少鸡架子,两块钱一只,都是他请的客。
某一年,春暖花开,漆匠终于也开始谈恋爱,乡村电话还没普及,人居两地,感情联络还得靠书信,以前帮人家写,信口胡诌可以,现在轮到自己可不能随便乱来,那可是漆匠的终身大事。
好在有过经验,写起来驾轻就熟,没什么难的,每次都糊满三张信纸,密密麻麻的,自己看着都肉麻。过来人传授经验说男人脸皮薄,只有打光棍的份儿。
不知二子当年看上我,是不是源于我的脸皮厚,现在每次与她交流时,她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当初嫁给你算是瞎了眼,倒了八百辈子霉!”
这让我也明白了,我们恋爱时,二子眼睛“不大好”,要不然她怎么那样说呢。
成家后,日子过得一地鸡毛,即便一地鸡毛也被我用文字一一请进日记,现在偶尔翻翻,感觉那些一起走过的日子很坎坷,应该倍加珍惜才对。二子反对我喝酒,反对打牌,码字却是我了了爱好中二子唯一没反对的,感谢。
随着网络的无孔不入,码字从日记本到qq空间,到微信朋友圈,再到各种写作软件,字再也不用笔写了,手机掐掐,键盘敲敲,就能搞定。
我也告诫自己今后多向身边的人学习,码点接地气的文字。希望某一天,也有人会对我说:“漆匠师傅,明天来喷漆时,别忘了带一本你的书啊。”
像别山举水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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