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印度把假药做成真药,治病救人。我们把真药做成假药,谋财害命。贩真药者打入大牢,造假药者闷声发财。

最近网络上弥漫着药的味道,有“良药”也有“毒药”。一个是我不是药神的格列宁,一个是长春长生的假疫苗。
总有企业在不断打破底线,总有企业在草菅人命,这次是长春长生生物——一家生产疫苗的企业。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根据线索组织检查组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疫苗事关百姓生命健康,不容有任何差错。接种疫苗是为了预防和控制疾病的传染。而现在接种的长生生物的假疫苗不仅无效,反而可能对身体造成危害。
长生生物到底是一家怎样的企业,居然敢如此蔑视百姓什么安全,生产销售假疫苗。
起底长生 劣迹斑斑
起底长生,还要从其私有化开始。长生生物是1993年6月经长春市体改委批准,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设立的企业。其中国家持股比例为53%,为大股东,实际控股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16 日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高俊芳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拟将所持有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68%股权,计 2984 万股全部转让。由于本次转让的受让方之一——高俊芳女士为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关联交易。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元。过低的价格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不满。就在股本转让的期间,一家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给长春高新董事长发了一封函,表示愿意以每股3元的价格接受长生生物的全部股权,但该公司给出的高价却没有介入的机会,最终以失败告终。此次转让被质疑涉嫌侵吞国有资产。
最近的假疫苗事件已经不是长生生物第一次出现问题。
早在2017年10月,长生生物便因为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经检验“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遭吉林省食药监局立案调查。
直到2018年7月19日,长生生物才发布公告称,其于近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上述生产的药品应按劣药论处,公告同时披露,长春长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于2017年10月27日被立案调查。此次长生生物的违规最终以罚款344万了事。如此重大的事故,罚款区区三百多万。可见违法违纪成本之低。
除了生产销售劣质疫苗,长生生物还有受贿前科。2010年至2015年,宁陵县卫生防疫站站长利用采购疫苗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长春长生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吴玉海狂犬疫苗、水痘疫苗回扣款164000元。
此外,高额的营销费用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2017年长生生物推广服务费用为4.4亿,占销售费用的75.9%。仅仅25人的销售团队是如何花费掉4.4亿的费用。人均两千多万的销售费用,这些钱怎么花的,花在了什么地方,都没有一个合理的交代和解释。
还有一点值得关注的是该企业高额的利润率。虽然整个疫苗行业都是高毛利率,但长生生物的表现尤为突出——其以91.59%的毛利率占据行业首位,比贵州茅台91.31%的销售毛利率还高。
相比毛利率,长生生物的研发投入要逊色得多。2017年,长生生物2017年的研发费用仅1.22亿元,占收入的比例为7.87%;而长春高新为8.5%,康泰生物为10.27%,沃森生物更是高达49.87%!
为什么长生生物缕缕犯错,为了赚钱,毫无底线。却能够平安无事。是因为有太多的犯错机会,太低的犯错成本。
近十年,疫苗风波从未停止过,每隔三年便会重回公众视野。2010年,山西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或死或残(山西疫苗风波);2013年,中国南方发生多起婴儿注射乙肝疫苗后致伤致死的事件(深圳康泰乙肝疫苗事件);2016年,因对疫苗冷链管理缺失,导致十八个省市出现问题疫苗,涉案金额达5.7亿元(山东疫苗案)。
如此之多的疫苗事件,我们如何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我不是药神中有这样一句台词:“谁还能没个生病的时候,你就能保证一辈子不生病吗”显然不能。生病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生病了却没有安全的买的起的药品可用。
有人建议枪毙相关责任人,甚至诛九族。虽然听起来有些极端,但是想到一个个孩子因为假疫苗可能面临的生命健康的威胁,真是万死不足以平民愤。
一家劣迹斑斑的疫苗企业,垄断或参与瓜分国内相关领域的疫苗市场,不断接到违规罚单的同时也不断获得生产资质、接到疫苗订单,在曝出丑闻与领受“无痛”惩罚的拉锯中,婴幼儿的健康、公众的生命安全长期身处险境。一度被“偶合反应”成功解套的疫苗质量问题,终究要直面生产与监管的全盘拷问,对涉事企业严惩之余也要追究其生产资质的获取流程乃至监管的失守甚至惩处的宽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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