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想象吗?在一个普通的小区地库下,囚禁了六个女人,地窖主人强迫她们做色情生意,这个地窖存在了两年。
01
2011年9月,河南洛阳,深夜的街头。
天色已晚,一个20多岁的妙龄女子,正穿行在人流中。
她叫赵小晴,她在逃命。
她是被人逼着出来做性交易的。这次是为数不多的逃命摆脱厄运的机会。
她使尽所有力气,一股脑拐过好几条街,累得气喘吁吁,终于在一个公共电话亭旁停了下来。
不敢多停留,她快步走进电话亭,拿起电话筒,拨下了报警电话。
接下来,对面的接线员听到了一个震惊全国的故事:
洛阳地窖案,由此揭开帷幕。
02
逃出来之前,赵小晴已经在一个地窖里被囚禁了两个月,和她一起被关的,还有三个女人,地窖是一个男人挖的,她们一直受到那个男人的侵害。
这明显是个大案子,很快,根据赵小晴的描述,警察到了位置。
四处翻找后,警察发现了一个地下室,进入其中,污浊的空气扑面而来。
警员们抬头望去,三名女性衣不蔽体,蜷缩在角落,正睁大眼睛、怯懦地看着他们。
而囚禁她们的那个男人,已经有了察觉,正在准备跑路。
但显然,男人从没想过事情会败露,匆匆逃跑并不顶用,19个小时后,嫌疑人就被抓了。
他有一个平常的名字,叫李浩,也有一个平常的,五好青年的人生,他曾经是一个部队消防兵。
03
李浩这年34岁,他生于河南,长于河南,早年在消防部队里当过兵。在部队中,他表现优秀,入伍9年,几乎年年得奖,最高还立过二等功。
2009年,李浩从部队退伍,这一年,他参加了一场相隔10年的同学聚会。
据他自己说,就是这场聚会,开始让他有了犯罪的想法。
在那场聚会上,曾经的老同学,早已长大成人,大家难免说到挣了多少钱,当了什么官。
李浩以为,自己老同学里边应该是混得好的。
然而,聚会上,李浩发现事情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
到场的同学里边,有的下海经商,成了企业家;有的考了公务员,进入了体制内,再有的,进入教育系统,是名师,是校领导。
当时李浩刚退伍,除了一堆功勋奖章,和一份普通的工作外,几乎一无所有。
没有人知道那场聚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可以推测的是,在这场老友重聚的宴会里,李浩不是主角,只是一个小角色。
他兴高采烈地来,垂头丧气地离去。
当时李浩家中父母年迈,妻子又怀孕没工作,生活的重担都压在了他肩膀上。
据他说,从那天开始,他就想赚点快钱。
04
那场聚会后的几天,李浩打开了电脑,在网上搜,什么途径能够快速赚钱。
不过在网页上翻来翻去,靠谱的信息没找到,李浩却看到了网页跳出来的色情链接。
色情链接,大家都懂,你只能试看开头,想看完整版,就要充钱。
李浩充了几十块钱进去,在看几部电影后,意犹未尽,准备再看,又有弹窗弹出,提醒他还要充值。
就是这个方式,反而让李浩来了“灵感”。
寇可往,吾亦可往,别人能干的事,他李浩,是不是也能干?
从那天之后,李浩就开始计划做色情生意。
要拍色情视频,首先要有女人,其次,还得把这些女人绝对控制住。
这时候,李浩在部队里拿手的土方科目派上用场了。
他挖的土方,没有用来对付敌人,而是用来囚禁同胞。
05
李浩租了附近小区一家一楼的车库,但他觉得不够保险,他要造一个车库下的“人库”。
于是,李浩自己动手,花了两个月,在车库下面挖地窖。
为了防止别人发现,他在晚上施工,在天亮之前,把土一点一点带出小区。
他跟自己妻子说,自己找了个新的工作,地理位置偏远,不能经常回来。
妻子对他深信不疑,还专门做了一餐丰盛的食物,给了他一笔钱。
很难想象,一个优秀标兵,趁着夜色,用他最拿手的技能,搭建着最黑暗的地宫。
这个地窖离地6米,面积约20来平,高有3米多,总体而言,面积并不大。
有限的空间分为两层,上层是两个房间的卧室,下层则供储物、洗浴和卫生间之用。
完工后,李浩开始实施他的第二步计划。他开始为他的地窖寻找女主人,一些倒霉的女人。
06
那段时间,李浩开始去各类歌厅、酒吧、发廊,看看有没有年轻漂亮的女孩儿。
李浩假装自己是有钱人,时不时露点小财,在接触到目标人物,他就会提出“包夜”请求。
女孩们都以为李浩真的是做大生意的老板,对其所要求的“包夜”不多想,以为可以赚更多的钱。
没曾想,真正跟随李浩去到家中后,她们才成了摇钱树。
李浩一共为他的地窖找来了六个女孩。
一般新女孩被带来之后,李浩会不由分说,对其一顿狠命鞭打,严重的话可以打到皮开肉绽。
每日只给她们最少的食物与水的供应量,使其屈服,丧失反抗意志。
立威完毕,李浩还会给点甜头,他告诉这些女孩儿,只要她们乖乖听话,就有奖励。
这个奖励是:可以和他,李浩“共寝”,可以获得更好的食物及衣服化妆品。
在一个地下六米深,隔着几道铁门的地窖里,女孩们并没有太多选择。
到了后期,有的女孩已经有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作为被害人的她们,开始讨好依恋迫害她们的人,李浩。
这些女孩对李浩而言,是奴隶,也是商品,他会侵犯她们,并拍下来,卖视频,也会让女孩们去做色情直播。
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是羔羊,除了逃跑的赵小晴,还有一个女生曾经反抗过。
那是女孩们距离逃脱最近的一次。
07
一个名叫张宣宣的女人,就曾趁李浩不备袭击过他。
那是李浩照例进入地下室,给被关押的女孩们送餐的一天。
就在李浩转身给铁门上锁的时候,张宣宣突然起身,拿起藏好的砖头,用力砸向李浩的后脑。
可惜,天长日久的缺乏营养,加上张宣宣本身力气并不大,这一砖头并没有把李浩砸晕。
这一击,只是给李浩的头皮造成了点轻伤。
接下来,就是张宣宣的噩梦了。
李浩暴跳如雷。
一个张宣宣不成威胁,但四个五个就未必了。一旦这些女孩儿都联合起来反抗,任凭他身强力壮,也难以招架。
想到这,李浩生出杀掉张宣宣想法,以此立威。
在杀人的过程中,他还强迫其他女孩也要动手,这样,大家都是犯罪分子了,他李浩就能更保险一点。
除了张宣宣,李浩杀掉的,还有一名姓蔡的女孩,因为对方身体有病,没有利用价值,李浩又不能放其出去,于是就伙同几个女孩一起将之杀掉了。
两个女孩的尸体,就埋在地下室底下,与那些杀害她们的人,共处一个空间。
08
暗无天日的环境,没有哪个女孩不曾怨恨过李浩,可她们深知,逃出去几乎是不可能的。
李浩察觉时机已到,为了让这几个女生挣更多钱,李浩开始放她们出去,让女孩们去接客。
不过,李浩都会很小心地在后方跟着。
等到女孩儿交易完,从客户那边出来,李浩就会立马上去,带其回去,绝不给女孩们逃离或者报警的机会。
就这样,靠着这套泯灭人性的办法,李浩每月都有不菲的收入,除去开销,月净赚最少有近1万元,最高峰的时候,足足3万余元。
可是,事实证明,人类追求自由的心,是任何牢笼都关不住的。
2011年7月,李浩抓来一个女孩,名叫赵小晴。就是这个女孩,给他的罪恶旅途画上句号。
09
赵小晴被拘禁在地下室,一开始也非常绝望,并且反抗过。
但后来,她知道,只要表现好,就能获得外出交易的机会,她决定先顺从,取得李浩的信任。
两个月后,李浩觉得小晴已经非常听话了,就在一天夜里,带她出去见客户。
街上行人不算多也不算少,看起来熙熙攘攘。小晴知道自己身后的李浩在跟着,所以表面若无其事,暗中则一直在寻找机会。
李浩是不可能跟着赵小晴去客人家里的,在客户家里,赵小晴注意到,这个人的家有个后窗户,她果断从后窗户翻了出去。
顺利脱逃,赶忙报了案。
知道小晴逃跑后,李浩猜测对方很可能会报警,他第一时间选择跑路。
果不其然,没多时,警方便根据小晴的描述和引导,来到了李浩所在的出租屋,打开了地下室。
看到地窖里的景象,有些一位警员甚至当场痛哭了起来。
19个小时后,外逃的李浩被缉拿归案。
尾声:
2012年11月30日,法院判决,李浩犯非法拘禁罪、强奸罪、杀人罪,数罪并罚,死刑。
至于另外三个被监禁,但同样参与了杀人的女性,判了有期徒刑和缓刑。
东野圭吾的《白夜行》书评里有一句话说:
“世上有两样东西不能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这世间的诸多温暖,来自人心。
但同样,在你无法想象的角落,最黑暗,最邪恶的念头,也从人心里滋生出来。
根据真实故事改编,文中地名人名可能是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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