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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

《道德经》第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

作者: 轩窗翰墨 | 来源:发表于2022-12-02 19:06 被阅读0次

    原文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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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用正规方法之国,用出奇谋略作战,用无所事事才可取得天下。我怎么知道是这样的?是根据以下的事实。

    天下的禁忌多了,人民就愈贫穷;民间的利器多了,国家就愈昏乱;人们的技巧多了,怪事就愈增加;法令订得愈细,盗贼反而变多。

    所以圣人说:“我无所作为,而人民自行发展;我爱好清净,而人民自己端正;我无所事事,而人民自然富足;我没有欲望,而人民自求真朴。”

    解读

    本章的主题是老子阐明了自己“无为而治”的思想体系。我们基于对国学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始终保持一种“扬弃”的态度。因为,时过境迁,毕竟社会背景大有异同;所以需要灵活运用,切不可作茧自缚,死于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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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们中国人历来崇尚浩然正气,并认为正气具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所以才会有“邪不胜正”的说法。而且古代不少帝王以“正大光明”作为自己的道德准则。如今不少官员也有以“正大光明”作为自己恪尽职守,一心为民的准则,成为别人学习效法的典范。

    老子向来反对战争,但战争的发生像“黑天鹅事件”具有它的不确定性。针对这一现象老子设计出了非常规战术,就用奇法、奇谋、奇计去迷惑对方,从而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老子以“正”和“奇”的手段来治理天下。

    老子认为对人民干扰过多才是他们贫穷的原因。人们有了过多的谋利手段,就会好高骛远,生产出更多的奢侈品,为了争夺这些“难得之货”,于是有了等级、有了欺诈、有了战争,国家混乱之源正在于此。

    老子所说的法令和法律有所区别,现在所说的法律是所有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社会准则,用以维护社会秩序。而老子所处的年代,法令则都是统治者肆意发放的,用来谋取利益、压制人们。因此老子并非排斥以法治国,而是反对统治者肆意妄为。

    上之所行,下之所效,第四十九章中说过,圣人立身于天下,“百姓皆注其耳目”。所以,要想用无为之法治理天下,就一定要自己先做到清静无为,以身作则。潜移默化地使百姓受到教化,而自己坚守正道、自己实现富足、自己回归纯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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