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心情随笔
在这之后你让我讲什么,还有必要么!

在这之后你让我讲什么,还有必要么!

作者: 行如逆 | 来源:发表于2018-01-02 19:11 被阅读0次

    所以我想提醒你,世界上的每次行动都不一定有结果。但是,既然做了,按照最初的想法继续做也不能算是错吧。

    但是,我也想要提醒你,所有的事情并不是一厢情愿地付出就有人愿受。

    我要告诉你,世事无常后总要跟个现实残酷。

    现在是2018年的第一个月,好像过去的一年所有的事情都这样过去了,爽利地拍一拍去年沾染的灰尘昂首挺胸地走了,剩下的一摊是甜是咸都无所谓了。

    是无所谓了吗?应该吧。

    我现在才知道,人间自有其规矩。凡事不再靠人为。

    我现在羡慕江歌,是的,你没有看错。有个这样的母亲,她多么幸运,这样一个人,不为强权所屈,不为四面楚歌之境遇而折。费得百般辛苦只为女儿能沉冤得雪。你说,她怎么就那么坚强呢?

    我不知道江歌的妈妈怎么度过那段漫长的日子,捱着丧女之痛,四处奔波,为女申冤。夜深人静之时总该是一颗心摊破在地上鲜血直流吧。可天亮了之后她就起身捂住伤口,忍着平静日子下的凶潮暗涌,继续生活,练习生活。

    尽管你我都知道最后抗争得来的结果不如人意,但是,我敬佩这段曲折日子里她的不言放弃。我知道她对于公平公正的追求能促进法律的发展。

    那么叶华呢?关于他的遭遇,屏住呼吸,石沉海底,以后无人再提。

    为什么?因为不会有人替他抗争了。因为替他说话的人被他的亲人要求闭嘴了。就只是这样罢了。

    史铁生说,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那什么时候连“就人命而言”都休论公道了!

    有人死了,总是“杀人偿命”,最后凶手要赔上身家性命,才算是偿了公道。一群人杀了一个人呢?这罪怎么说?

    《刑法》第234条之规定,

    “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可这即使是故意伤害,即使这伤害真的致死了,就因为不争,就因为争不起,就被定性成了意外伤亡。然后一张死亡证明,再户口吊销,一个人的存在就干干净净地抹掉了。

    一条人命值多少钱?

    我不知道!

    但是这件事就是赔了钱就完了的事儿!

    我知道叶华双亲年事已高,养儿防老,现在不得不为今后的人生做打算,这笔赔偿金一定要拿到。可是啊可是,就这样算了吗?

    学校说,你不把网络上的不良言论删掉,这笔钱我们也不会交到你手上。

    然后他们就把什么都删了。

    学校说,你们不要再继续传播这件事了,对我们学校的影响不好。你们也跟网友们说说,不要再以讹传讹了。

    然后他们就让大家忘了这件事吧。

    真真应了网友那些话啊!这事情迟早变成了这番言论。

    “其实我们学校是积极面对这个问题的,在分管教育的X市长带领下,和家属坦诚协商赔偿金额,目前家属情绪稳定。我校领导及教职工一向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对同学非常关爱。希望大家不要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蛊惑,认真投入到 两学一做,深入学习*大精神的工作中。”

    然后呢?关注这件事的人该干嘛干嘛去。毕竟,年还是要过的,别人家属都不管的事儿,你个旁观者瞎扯什么。就这样吧。

    从零八年奥运会到一八年,有十年时间。

    零八年最大的事儿就是地震了,举国上下万众一心,人那个时候还都是热心的。

    一八年什么事儿最大?说不清,可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儿都轮番出现在你我面前,暂且不说这件你都不知道的。人都变理性了,思维越清楚,心也越来越冷了。毕竟现在这世道不容易,照顾好自己都艰难,在座的各位说是这个理儿没错吧。

    所以,现在呢……大家都洗洗睡吧,以后有事没事都别上赶着给自己找事情了,多读点儿书,好好生活。

    毕竟人生不容易。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在这之后你让我讲什么,还有必要么!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gvybgx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