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捕鲸业

作者: 大灰熊 | 来源:发表于2016-02-19 12:16 被阅读0次

    宋人原本是农耕民族。自熙宁变法,石越开拓南海,宋人才将目光投向海洋。

    早年,宋人以龙诞香为海龙之物,每两值万钱。海商皆逐之。及后,有渔民于死鲸体内得之。海商建巨舰于大洋捕巨鲸。

    至封建南海,各诸侯国于南洋开疆扩土。时南洋诸地皆贫,宗室例行节俭,其中有禁用蜡烛之法。

    曹国立国初,有巨鲸死于其海边,其肉甚粗,但油脂颇丰。曹王命人取其脂熬煮得油三余万斤。如此可供举国三年灯油。至此各国凡有巨鲸毙于海岸,宗室商社必以为内库所有。

    越数十年,南洋宋人逾百万,而读书之风兴起,灯油所需日盛。

    有海商组船队于大洋上追逐巨鲸。其时,宋土繁华,龙香紫檀玳瑁珍珠贩至宋土可得巨万。故商人逐利,雇亡命之徒驾船远至大洋各地。

    雍国卫氏不臣被逐,远至东夏州。其地物产丰厚,有紫檀珍珠硫磺玳瑁巨鲸。卫氏于贸易岛设商站,每年冬季雇人于贸易岛外数十里捕鲸,一季可得巨鲸百头,灯油数百万斤。至此卫氏富甲一方。

    至崇宁年间,有海商飘落小南州,越十年得归。其人向韩王献龙香十斤,进言,小南州为两大岛,两大岛间有巨鲸。十年后,韩国拓植小南州,于二岛间置惠州,捕鲸煮油。韩国以此富足。

    此后,周国开拓天竺洋于解鲸岛捕鲸。邺国于大南州西部得巨鲸。雍国于鲸海发现巨鲸。

    封建南海百年后,南洋所产灯油行销大宋,除巨室俱用鲸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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