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雍(1012年1月21日—1077年7月27日),相州林县上杆庄(今河南省林州市刘家街村邵康村)人,祖籍范阳(今河北省涿州市大邵村)。北宋理学家、数学家、诗人,与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并称“北宋五子”。朱熹把邵雍、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司马光并称为道学的“六先生”。
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终年六十七,获赠著作郎。宋哲宗元祐年间,被赐谥号“康节”。邵雍虽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一生却隐而不仕,实乃很特别的文人。邵雍学贯易理,儒道兼通,毕生致力于将天与人统一于一心,试图把儒家的人本与道家的天道贯通起来。
他造诣颇深的力作《渔樵问对》,贯通天地万物、阴阳化育和生命道德的奥妙和哲理。通过问、答对话方式,将天地、万物、人事、社会归之于易理,并加以诠释。本意是让樵者明白“天地之道备于人,万物之道备于身,众妙之道备于神,天下之能事毕矣”的道理,实则推崇易理,广而告之于天下黎民之意。
【原文】
渔者垂钓于伊水之上。樵者过之,弛担息肩,坐于磐石之上,而问于渔者,曰:“鱼可钩取乎?”
曰:“然。”
曰:“钩非饵可乎?”
曰:“否。”
曰:“非钩也,饵也。鱼利食而见害,人利鱼而蒙利,其利同也,其害异也。敢问何故?”
渔者曰:“子樵者也,与吾异治,安得侵吾事乎?然亦可以为子试言之。彼之利,犹此之利也;彼之害,亦犹此之害也。子知其小,未知其大。鱼之利食,吾亦利乎食也;鱼之害食,吾亦害乎食也。子知鱼终日得食为利,又安知鱼终日不得食为害?如是,则食之害也当鱼之一食,则人之害亦多矣。又安知钓乎大江大海,则无易地之患焉?鱼利乎水,人利乎陆,水与陆异,其利一也;鱼害乎饵,人害乎财,饵与财异,其害一也。又何必分乎彼此哉!子之言,体也,独不知用尔。
【译文】:
渔者垂钓于伊水之边。有一樵者路过,放下柴担休息,坐在旁边的大石上,问鱼者:“能钓到鱼吗?”
答:“能。”
问:“鱼钩上不放鱼饵能钓到吗?”
答:“不能。”
问:“看来钓到鱼的不是鱼钩而是鱼饵。鱼因吃食而受害,人因吃鱼而受利,这两件事都与吃有关,导致的结果却不一样。请问这是为什么?”
渔者说:“你是打柴的,与我的职业不一样,又怎么能知道我的事呢?然而我可以试着给你解释一下。鱼因为吃而得到的好处和我因为吃而得到的好处是一样的,鱼因为吃而受到的伤害和我因为吃而受到的伤害也是一样的。
你只知其一,未知其二。鱼受利于食,我也受利于食,鱼受害于食,我也受害于食。你只知道鱼每天有食吃是好事,又怎知鱼如果无食吃就是坏事呢?如此认为,那么食物给鱼带来的害处会变重,而钓鱼对鱼造成的害处却会变轻。你只知道我能钓到鱼是好事,又怎知我若钓不到鱼就是坏事呢?如此认为,那么我因钓鱼受到的害处会变重,而鱼因为被钓受到的害却会变轻。
为什么这样说,若以鱼为本,人吃了鱼,则鱼受到了伤害;若以人为本,以鱼为食,则人也会受到伤害。因为在大江大海里钓鱼,是多么的危险啊?
鱼生活在水里,人生活在陆地,水与陆地不同,受益的性质一样。鱼受害于饵,人受害于财,饵与财不同,受害的性质一样,又何必分出彼此呢!你能问到实质问题,还不能看透事物表象。”
(体、用是古典哲学中的一种辩证关系,“体”表示事物的本质、本性或本体,“用”表示事物的作用、发展变化或结果。)
我对前面的问对的看法:
①钓鱼不用饵,的确是钓到鱼的几率很小。但,鱼群游过鱼钩住;呼吸时(比如鲢鳙)将钩子吸入嘴里时,就有可能调上鱼来。所以,看问题不能静止的看。
②钓鱼而言,有职业和休闲之分;鱼钩形状、大小;鱼饵的种类;垂钓者的技能。这几个方面决定鱼获率,综合因数高的中鱼率高,反之亦然。鱼也因饵受益较多,人因体力、时间、投入很多时候是入不敷出的。所以,钓鱼对多数鱼而言是受益,少数的受害;对人而言,对数是受害,少数是受益。
不是水里的鱼,有钩有饵你都能钓上来;不是水里处处都有鱼;不是钓手都识水;不是一年四季任何时候鱼都会觅食。
总之,我们不能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局限性的看待事物和事物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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