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大咖|
方蕾,美国JIN & FANG LLP 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本期看点|
1.2017年美国专利申请批准率稍有提升;
2. 商业方式/方法专利(Business Method Patent)批准率虽有所上升,但总的批准案例依旧很低;
3. Alice 前后对专利申请书及驳回意见的影响
|本期内容|
自从美国最高院2014 年在 Alice 的案例中宣判, 属于抽象概念范畴的计算机软件等发明, 不具备美国专利法§101条款中的“可专利性的主题”, 因而不受专利法的保护, 许多计算机软件类专利申请都遭到了拒绝驳回。 三年以来,软件工程师, 专利律师, 和美国专利与商标局 (USPTO) 都一直希望在 Alice 的“模糊”裁判中摸索更清晰的测试标准。
好消息是,依据相关美国专利与商标局的数据展示, 在Alice 三年后的2017年, 美国专利申请批准授权率有了一点回升。
1、整体批准率稍有提升
在2016年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审查处理的122,000 个专利申请案中, 有31。8%收到了申请批准的通知 (notice of allowance)。 而在2017 年, 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接受审理了差不多相同数目的专利申请案, 其中有33。6%收到了申请批准的通知, 比2016 年稍有提高。
当然, 这么微小的变化不足以表明专利申请的难度降低了, 许多因素可以影响专利申请的批准率。 值得强调的是,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 仍然严格遵循 Alice 为先案依据来指导判案。
2、商业方式/方法专利(Business Method Patent)批准率虽有所上升,但总的批准案例依旧很低
商业方式方法专利指的是涉及打折, 优惠券, 电子购物, 电子金融, 电子银行, 或者激励机制等领域的操作方法的专利。 Alice 法案的判决对商业方式方法专利的打击尤其大。 在2016 年, 总体商业方式方法专利申请的批准率仅为4.9%。
然而,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2016 年的 McRO Inc. v. Bandai Namco (Sept. 2016) 一案中的判决, 帮助提升了商业方式方法专利申请的批准率。 在此案中, 法院判定: 同步跟唱动画技术属于可专利性的主题而可以得到专利法的保护。
另一方面, 专利局也要求专利审查员针对是否符合专利法101条款中的“可专利性的主题”给出更好的评判意见, 并提议帮助专利申请者对其专利申请进行改进以满足“可专利性的主题”的要求。 专利局对专利审查员的这项要求, 在某种程度上对提升商业方式方法专利申请的批准率也有所帮助。 即使这样, 对许多专利申请者来说, 商业方式方法专利申请的批准率依然太低, 他们希望可以避免以商业方式方法来寻求专利保护。
在2017 年, 对商业方式方法专利申请的批准率提升到10。6%, 而该批准率的提升在某些领域尤为显著。 比如, 对于电子购物方法的专利申请的批准率是21。2%,比去年翻了近一倍。 另外, 对于购物点, 存货, 和记帐方式方法的专利申请的批准率是21。8%, 也比去年有大幅度提升。 然而, 对于电子金融和电子银行方面的专利申请的批准率仅为 7。7%左右, 而对于优惠券和激励机制等方式方法的专利申请的批准率只有 6。2%左右。
3、Alice 前后对专利申请书及驳回意见的影响
似乎无特别改变。例如, 在生物技术领域, 在Alice 前, 大约有17%的申请因不符合专利法101条款中的“可专利性的主题”而被拒绝; 而在Alice 后, 大约有12%因此原因而被拒绝; 拒绝率在Alice 后似乎是降低了。
然而, 在计算机架构领域, 在Alice 前后, 因不符合专利法101条款中的“可专利性的主题” 而被拒绝的申请大约分别是17% (Alice 前) 和22% (Alice 后); 拒绝率在Alice 后似乎是升高了。 据统计, 对于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撰写在Alice 前后, 也无明显变化。
总之,Alice法案对判断是否符合专利法101条款中的“可专利性的主题”并没有给出清晰的标准。 从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近几年来对该101条款的裁判中也很难得出清晰的指南标准。 诸多专利律师们也认为美国最高院不太可能介入这个主题, 而是希望行政和立法机构介入,并由国会针对专利法101条款中的“可专利性的主题”来出台修定新的, 更清晰的法规政策。
Reference:https://www。law360。com/articles/976914/3-years-after-alice-patent-applicants-facing-better-odds
----------------
了解更多技术领域前沿资讯,请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智慧狗跨境技术转移”(微信:patentgo)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