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三辩》第七
本文可以视为《墨子经义释诂》的缩减版。由于儒者大幅度“校改”墨子书,并形成了认知惯性。导致我们需要处处辩论、论证其错误,导致《墨子经义释诂》篇幅太长。而且里面三分之二内容在作辩论。不便于阅读,也使不知就里的读者不知道为什么需要那么多辩论。所以顾如将《墨子经义释诂》以语句简说方式登载到这里。需要参考我们所作论证的读者,还是需要参考《墨子经义释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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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其乐逾繁者,其治逾寡。目此观之,乐非所以治天下也。 (大意):用军事化的礼乐教民,必导致天下寡。
(注1):墨家学说,言常不言极。概经上“端,是无同者也”。极端之时之境,所遵循的东西不同。儒家的礼乐教化是为了形成上下尊卑,绝对服从的类军事化习惯。那只是军队等纪律组织的需要。用之于常态社会,必然因为其单一而破败。 (注2):参考顾如《我命由我不由人——儒者不告诉你的墨家非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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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圣王之命也多寡之。 (大意):圣王治理天下,其发出的王命是很少的。
(注1):也就是说,官方应该尽量减少对社会的干涉。墨子书里的君王,仅是科技发明家和执法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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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食之利也,以知饥而食之者,智也,因为无知矣 (大意):做事是为了满足某种需要。
(注1):墨家认为,忧虑是求知的动机。当人们的需求被满足,人们就不会产生忧虑。那么也就“无知”了。这种逻辑也见于世传《邓析子》。所谓“无知”的状态,请参考经上:平,知无欲恶也。惔然。指的是刚刚睡醒时那种恬静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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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辩》:今圣有乐而少,此亦无也 (大意):很少就等于没有。
(注1):这是墨家的一个很重要的辩论。墨家和道家提到“无”近乎全部指极少。这类似物理学去除极小误差。是一种表述时的方便法门。比如兼爱和杀盗非杀人也。钻牛角尖理解就会有逻辑矛盾。杀盗是符合墨家以除害利天下的思维的。然而墨家主张兼爱(接纳)所有人,又主张民立法的审信式法治,又主张解决导致民恶的根本原因(而不是简单地直接除恶)。如此需要杀盗的情况就极少了。少亦无也。"
注:《三辩》篇原先应该是非攻、非乐、非命之三非。现在只剩下非乐这一辩了。之所以墨家需要三辩,是因为这三点也体现在华夏经典之中。墨家法先圣王,又欲非之,就需要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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