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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Day 14 刑事陪审团(笔记)

《乌合之众》/Day 14 刑事陪审团(笔记)

作者: 椰果烤奶 | 来源:发表于2020-05-13 20:40 被阅读0次

刑事陪审团具有易受暗示性缺乏理性的特点。

陪审团的成分很民主,但在喜好上却很贵族。“身份、地位、才气、名气或者雇得起大律师,一切能添光增彩的东西都即能给被告加分。”

好的律师主要关心怎么影响陪审团的情感,尽量少讲理,只能用低级逻辑模式。

陪审团和法官的区别在于

法官是个严肃的职业,所以无情,除了法律文本,不考虑任何事情。他对抢劫杀人犯判处死刑,对被诱奸、被遗弃、被迫杀婴的贫穷少女,同样判处死刑。

而陪审团不一样。它会直觉到,被诱奸的女孩比起诱奸者来说,罪过要小得多,而法律并不惩罚后者,所以他应当得到宽恕。

在陪审团那里还有机会升申冤,而让法官认错则完全不可能。

群体能改变信念,阶层则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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