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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ory Of Two Boys

The Story Of Two Boys

作者: 陈安竹 | 来源:发表于2017-10-31 05:09 被阅读0次

    #APH同人文#

    ※这是一篇金钱!

    ※写金钱组上瘾系列

    ※写信!写信!就知道写信!不过写信真的很棒!


    那是个安静的夜晚,安静得可以听见流星滑落的声音。

    我坐在床上,坐在台灯暖黄色的灯光下,不知道干什么好。

    日记本翻开着横在写字台中间,底下垫着一层层泛黄的劣质草稿纸,许久不用的钢笔夹在本中间,我今天从我的旧箱子里把它翻出来后,用了大概四十分钟去清理它,老实说我其实不怎么会洗钢笔。

    我看着那本日记。

    我记不清我有多长时间没写日记了。这个本子,我大概用了两年。我的笔迹消失的那页,就写了三个字。

    “他走了。”

    我清楚那个“他”指的是谁。

    我打开手机,挑了一首还算轻松的纯音乐听,写着歌名的CD状歌词海报在我眼前缓缓转动,我看了一眼歌名,《Story of a Boy and a Girl》。

    有什么东西在我心中一闪而过,我猛地感到一阵心悸。我跳下床,光着脚三两步跑到我的书桌前,在一摞书里面寻找那些很久以前买的信纸,我把信纸盖到日记本上,抓起笔拔开了笔帽。

    我也不知道我这股子激动劲儿是哪来的。

    我握着钢笔,它掉了点漆,不过还是那么好看,像他一样好看,“这真是个蹩脚的比喻。”我这么想。

    “亲爱的阿尔弗雷德•F•琼斯:

    好久不见。

    今天的夜晚安静得吓人,我现在就在我的家里,还是以前那个,你知道的,单人床,掉色的旧床单,落了灰的星空蓝台灯。我现在可以看见外面的星星和云,那很美,真希望你也可以看看。我记得我在网上发布过一篇写夜空中的云的随笔,有一人评论,说夜晚的云是有意境的。今天的云比那天的还好看。

    我过得还算不错,我在外面的甜品店打了份零工,我本还想写小说挣点稿费,但我写得实在不怎么样,所以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拿到。”

    我写了半页纸,但是完全不知道我在写些什么。

    “还记得咱们是在哪认识的吗?在大学的宿舍里,你在我旁边隔一条过道的床上,半夜的时候咱们俩总爬起来一起吃东西,你吃汉堡我吃面,嘿,这话居然还挺顺口的。”

    阿尔弗雷德,我寻找着关于这个人的记忆。

    阿尔弗雷德是我们系里胖子中的瘦子,一头金发,天空蓝色的眼睛,戴着一副半框眼镜,总说自己是英雄。

    他刚来学校没几个星期就和隔壁宿舍的伊万•布拉金斯基干了一架,结果两败俱伤,还引来了大批同学的围观和起哄。

    除了对伊万没有什么好脸色外,阿尔弗雷德算是一个阳光的人,成天啊哈哈哈哈地笑着。

    其实我觉得与其称呼他为“先生”,倒不如叫他“大男孩”。

    耳机里的歌循环好多遍了,我似乎听见了雨打在雨伞和地面的声音。我放下笔,伸了个懒腰,却没有想要睡觉的感觉。

    我看向窗外,对面的楼只有零星几个窗口亮着灯。

    我拿起笔,继续写。

    “我记得你也爱写小说,你写的肯定比我好很多。还记得你送给我的钢笔吗?我现在还在用它,它依旧好用。

    我把酒戒了,那玩意儿实在害人。我手背上的疤就是拜它所赐,蛋糕店那几个伙计都不好惹,他们的妞儿更不好惹……”我想了想,然后把这段划了,我实在不想提起来那天发生了什么事,包括我为什么被他们骂是逗弄姑娘们的混蛋,我发誓我只是喝醉了。

    “我今天翻出来了我的日记本,就是我一直捂着不让你看的那本。这个本子已经旧了,封皮开裂,纸页发黄。我从前年开始就不写日记了。”

    “我翻到我最后写的那页,我突然感觉丢失了一些东西。”

    歌曲的韵律趋于平静,我知道那是即将到来的尾声的前奏。我打开手机,换了《Walk the Sky》,跟着它轻声哼着曲儿,我想起了阿尔弗雷德离开那天的天空,大概是晚上七点十分,我坐在我们常去的河堤上,叼着人生中第一根烟,我看见浅黄绿色的天空和黛色的云彩,我感觉阿尔弗雷德就像那云彩,离我那么近,可就是无法触及。

    “那时候你说你喜欢我,我差点就当了真。”

    我写着,想起了那天晚上。在酒吧里,令人眼晕的灯光,混乱的人群,变了调的笑声、变了调的哭声还有刺耳的歌声。

    阿尔弗雷德一连灌了好几杯酒,然后猛地靠过来,像搂舞小姐那样搂着我的腰,把我从座位上拽起来,又差点连带我一起栽倒在狼藉的酒桌上。我当时也喝了点酒,迷迷糊糊地就跟着他走。第二天我醒过来时,头还在剧烈的疼痛。我的衬衫上缺了三粒纽扣,有一粒在地板上,另外两粒不知去哪里了,也不知它们是他扯下的还是我自己发酒疯拽下来的。我只记得一点点昨天晚上发生的事,阿尔弗雷德趴在我耳边,他的头发蹭着我的脸,嘴里的酒精气味熏得我偏过头去,他说他喜欢我。我记得我反手给了他一巴掌,说他疯了。阿尔弗雷德老实了,哼哼着翻了个身,抱紧了卷成一团的被子。我只记得这么多了。

    我掀开被子,发现我依旧穿着昨天那套衣服。

    阿尔弗雷德不见了,他在宾馆的便签纸上留下几行字。

    “我很抱歉。我昨天喝醉了,但我似乎没进一步干出什么后果严重的傻事,我很抱歉,王耀。”

    我挠了挠头,散乱的头发垂了下来,垂在我眼前,随着我的呼吸直晃。我下了床,走进浴室,浴室地上的水还没干,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现锁骨周围多了几个深红色的印。

    阿尔弗雷德在宿舍里,一连好几天不敢看我的眼睛,跟害羞的小姑娘似的。这之后我们又出去和同学们喝过几次酒,不过他不喝那么多,也再不坐我旁边了。

    有一天我醒过来,阿尔弗雷德不在,我翻开我的日记本,却发现下面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一句话:“我走了,我们可能……再也见不了面了。对不起。”

    那天我在日记本上写了最后三个字。

    “阿尔弗雷德,这么多年了,我好好想了想,我还是喜欢你。”

    “阿尔弗雷德,我很想你,跟我在一起吧。”

    我放下笔,整理了一下信纸,在末尾划拉上了日期。我不敢去看我写的东西,于是急匆匆地把它们折好塞进了信封,贴上了从抽屉里翻出来的邮票。

    我在清晨昏暗并且微微发青的天空下,把信塞进了邮局门口的绿皮邮筒,然后沿着街道,在路灯的光下头也不回地走着。我没有写收信人地址,也没有写我的地址。

    谁都不会去碰它,谁都不会知道它来自哪里。

    它将一直静静地躺在那里,就像我们之间的故事。


    本篇中出现的两首歌曲,作者均为Soulo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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