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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下脚步,看看灵魂的样子—-《一个人的朝圣》

慢下脚步,看看灵魂的样子—-《一个人的朝圣》

作者: 在人间的稳稳 | 来源:发表于2019-04-04 23:40 被阅读61次
    慢下脚步,看看灵魂的样子—-《一个人的朝圣》

    用时8小时,看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一句烂俗的话怎么说的“要么读书,要么在路上”,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平凡甚至可以说是失败的人,在退休后,和与自己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郊区,本来以为就这么混日子等死,然后从收到多年前为了自己而不得不离职的异性朋友濒死前的告别信后,书里的男主人公哈罗德猝不及防的开始了一场类似朝圣的87天长达600公里,横穿英格兰去看望这位旧友的徒步之旅。这真的是本让读者仿佛一起走在路上却其实只是在的阅读一本书,又或者说,这本书真的读起来,可以诠释为一段“读书旅程”。

    1、你和你自己—-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情,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非常喜欢赖床睡懒觉的人,早起一直对我来说是个巨大的不可思议的事情,我和大多数人喜欢晨曦和朝阳的人不同,我喜欢夜晚,一直以猫头鹰型人格自居,很惧怕清晨,每个清晨都会有种怎么又开始一天的可怕沮丧念头出现,年初鼓起勇气加入了格格创办的早起营,营里有很多4点-6点起床的小伙伴,观望了一个月里,发现每个小伙伴们把一天中早起的时间用的特别充分,有人学英语,有人读书,有人晨跑。。。。每个群里早起的小伙伴就算隔着屏幕都能给人带来前所未有的清晨露水般的清新气息和仿佛看到小女孩粉扑扑小脸蛋般阳光的正能量,原来世界是可以这样翻转的,在给了自己一个月适应的过程后,我也开始学习早起,每天五点半闹铃响起,转身坐起,书写写作灵感,给家人做好吃的,晨跑。。。。但还有些许寒冷的早晨,在被窝里错过可爱的早起而追悔莫及,坚持了一个月,最终遗憾的是没能完成一个月26天早起的群规定,一复盘,只早起了25天,很遗憾被认认真真的小伙伴们请出了群,但在出群后的日子里,我发现自己依然每天早起,甚至已经不再需要闹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对早起的那种根深蒂固觉得不可理喻的想法消失了,我不再害怕黎明破晓,在早起的头脑风暴里攒了很多奇妙的写作大纲,甚至还有几次五点起床给妈妈和女儿的做了复杂的油焖大虾早餐。。。。

    回到书里,当哈罗德和病危的好友通电话的时候充满勇气的说“不要死,等我,我来治好你的病。。。”当他走了600公里走到挚友的病床前,一段朝圣之旅即改变了什么,但似乎并没有改变什么,起码奇迹没有出现,没有真的从死神手里把想留住的人留住,但哈罗德去接受了一辈子没有勇气去面对的自己,去争取了自己内心的信仰,那些流过的汗,那些脚上的水泡,那些路上遇见的人,和路上与自己为伴的漫天繁星,正如虽然没有在早起营里持续完成夙愿的我,那些曾经的早起后写的字,读的书,给家人做的新鲜的饭菜。。。。。如同一种见证,去见证那些看起来只不过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那些黎明破晓后挣扎的早起。。。。如同吃饭睡觉相爱一般,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是那么的困难,而困难被征服后的如同坚守信仰的人终于见到耶稣现身一般,成为了自己的内心被见证的英雄。

    2、你和其他身边人——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全书中前大半部分一直没有特别清晰地表露出为什么徒步的哈罗德会想开始这段像朝圣一般的旅程,也没有真的点透他和妻子和孩子之间到底是怎样的经历发生了什么,直到最后才揭晓了他们家过往悲惨的发生在孩子身上的事故和由此导致的夫妻关系濒临破裂边缘乃至牵扯到挚友为了他背黑锅等种种千丝万缕微妙的因果脉络。。。。

    在踏上这条仿佛前去救自己挚友的路上,仿佛在认认真真的履行一场对挚友负责的“给予”,一路上走过的地方都会给死神守护的挚友奎妮寄信或明信片,用尽全力去坚守一场执念,去试图创造奇迹,试图用这份执着感动上天让亲爱的朋友能活下来,这是一场高尚的徒步旅行,然后这何尝不是挚友奎妮给哈罗德的一份救赎,一份让哈罗德重新复盘人生,重新找回自己的勇气,这场朝圣之旅是一场双方向的馈赠,没有彼此的亏欠,有的只是彼此坚守的信念。

    回忆起来,我们在每个帮助别人的时候似乎也是一场自我救赎的反馈赠,心存善念,让生命充满正能量的时候,似乎一切都变得好起来,原来去无私付出的时候是一场双方向的救赎啊。

    3、你和人生——诚实的做自己而不是扮演其他任何人,更加重要。

    其实这本书里的这600公里的徒步,就好像在描述我们每个人的人生,比如书里哈罗德在路上遇到的那形形色色的许多人,甚至莫名引来的追随者让哈罗德如同走上神坛一般成为一个引领朝圣的先驱,又在后面莫名的跌落神坛,还有不断形容的那双不适合旅行的帆船鞋子,不断被磨出的水泡,不断冒出的想要放弃旅程的鬼祟的念头,走错了方向又不得不重新纠正路线的种种种种,还有一路没有手机不断舍弃本来以为必要但最后都变得不重要的那些东西,比如住旅馆,买额外的野外装备等等。。。。。

    《一个人的朝圣》里这些长达3个月的路程里细细碎碎的描述,就像在描述缩写的人生一般。我们的此生里都会遇到一个又一个的人,其实最后发现都是过客,而漫长的旅程里的很多时候,爱人并没有真的在我们身边,只是在我们的脑海里,他并不能真的为你做任何,只是化成心里的一份牵念,但走到终点的时候,爱人却会结结实实的与你手拉手回忆初遇的场景,去看日落去细数人间的过往;我们也时时会被那个叫生活的鞋子磨出水泡,让我们痛,也让我们停,我们一路见证风景,也错过风景,时时状态不佳走错路线甚至朝相反方向背道而驰,然后在狼狈的不得不折返到正确的方向上,我们也会在人生的旅程里不断的经历各种各样的折磨,无数次的想停下来,想放弃,想改变信仰渴望捷径,如同书里说的不如跳入一辆车里路程就可以在轻松地几小时内到达目的地一般,然而那并不可行,我们唯有做回自己,用一只脚迈前越过另一只脚重复迭代,穿着也许并不合适徒步的叫做“生活”的鞋子顶着旧水泡还没好,新水泡就磨出来的窘迫,如同层出不穷的旧问题叠着新问题出现一般,继而一路负重前行,不断的想要成就自己, 也许只有接近旅途的目的地时才会明白此生旅途的真正意义何在。

    人生就是一场一个人的徒步朝圣之旅,与看似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跳出来看路上的那个自己,经历的过往才会真的赋予新的真实的意义,看似偶然的一切其实早已是必然,一路上,需要不断的抛下看似必须但并非必须的没必要的一切负担,比如房子,车子,权利、地位、名牌包包、鞋子、衣服,就像书里哈罗德一路没有手机一样,包括一切看似重要但完全可以抛弃的包袱,当放下时才会释放肩头那不断自己给自己通过一个叫做“攀比”的家伙带来的负重,当不断卸载的一个个瞬间,才是真正的旅途新一段的开始,也只有那个时候,才会如书里在徒步中的哈罗德一样,直面并克服了短处,旅程从那一刻真正揭幕了。

    也许,如同哈罗德走到终点一样,一切并没有像他想的一样,他没有留住奎妮的命,也无法并永远无法弥补和儿子之间的隔阂,然后一切似乎又真的改变了,一场徒步如同一场救赎。

    命运也是,努力奋进后也许还是无力改变的结局,如同生老病死一般简单直接,一切仿佛改变,但一切其实也许根本没变。人生这场徒步里,那每一份的遇见,兴许还有莫名其妙被推入的神坛和继后跌落至凡尘的种种高潮和平庸迭代的人生里,要怎样去活,是否要持续去接纳?去爱?去付出?用何种方式走完这场旅程?答案也许就藏在这段长长的如同朝圣一般的徒步旅行里。

    何不慢下脚步,等等灵魂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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