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业主及住户:
您好!由于近期各地相继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尤其是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的情况,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依据“并安办发[2024]27号《tY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件六(四)指示:各级公安、消防、房管等部门要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所、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等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 自 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涉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晋房协[2024]3号《Sx省房地产业协会 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第4条.制定管理规定:严格执行SX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有关条款,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规定,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严格禁止在楼道、楼梯间等楼内公共区域停放和充电,严禁飞线充电、私拉电线等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劝阻和处理,并及时报告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社区。
幸福里服务中心温馨提醒您:
1. 10号楼非机动车棚只允许停放自行车,请将电动车停放到外围指定停放区域。如已经停放至该区域的车主,请与3月3日24:00前尽快将电动车停放至外围指定区域。未按时推出以及仍然存在侥幸心理继续进入停放的将被记录并报备至相关部门。
2. 小区内禁止任何类型电动车上楼、入户充电、停放等行为。
3. 建筑物内、疏散通道等消防公共场所严禁停放电动车。
4. 如发现电动车违规违法行为,将及时报告应急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社区。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请各位业主互相监督,如有发现电动车违规充电或停放请及时联系管家或24小时值班电话0……
物业在通知。最近过了年火火火,哎呀,确实让人提心吊胆的。
回复了。笑脸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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