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从公司拿到了2017年度绩效奖励10万元,1月份的工资为4000元,请问10万元的奖励需要缴纳多少个税?
10万元若是按照“工资薪金”计算
10万元的绩效奖励应并入当月工资一起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个税=(100000+4000-3500)*45%-13505=31720元
10万元若是按照“年终奖”计算
1、年终奖的个税计算分为2步
第一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00000/12个月=8333.33元
找到对应的税率为20% 以及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555元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款
应交个税
=100000*20%-555=19445元
2、工资的个税=(4000-3500)*3%-0=15元
合计个税:
19445+15=19460元
结 果
(1)同样是年底拿到了10万元奖励,不同的所得项目代扣的个税不同;
(2)若是按照年终奖所得计算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的个税足足少了12260元
年终奖提醒1: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提醒2:
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醒3: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醒4:
由于个税采用超额累进的阶梯式税率,每一级别分别是3%、10%、20%、25%、30%、35%、45%。年终奖存在六个临界点就是1.8万、5.4万、10.8万、42万、66万和96万,临界点多发一块钱,就会多交好多税!
因此发放年终奖的时候一定合理利用这些临界点。
政策参考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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