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打开QQ,在一顺儿灰色的头像里,挖掘逝去的青春。
20多岁的“QQ号”,不曾换过名字,朋友列表略显荒凉,不知道是他们删了我,还是我删了他们,曾经的同学们、同事们走着走着就散了。
老王就是硕果仅存的几个之一,他的的确确是我的网友,并且真真切切网友奔现。十几年前,工作之余,百无聊赖,加了一个网名“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网友,特别符合我文艺女青年的审美,那个人就是“老王”。
他和我同城,比我大三岁,工作比较清闲,外地人独立打拼出一块小天地。我们相谈甚欢,有共同的话题,共同的爱好,相差无几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下了班,智能手机的QQ也挂着,随机聊天。
“咚咚”上线了。
“噔噔噔噔”来了消息。
有时候,夜半三更,也在聊天,明明说了“再见”却怎么也下不了线,他是我真正意义上的网友,非常健谈,即使在网络上,也照顾我的情绪。告诉我“不要在生气的时候做决定”,提醒我“警惕热心的同事”,给了年轻的我很多的建议和帮助。
半年左右,我和他网友奔现了,非常自然的见面,好像认识了很久的朋友。他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去河边吃烧烤。烧烤点的不多,他每次只喝一瓶啤酒,大部分时间是海阔天空地聊天,就算冷场了也不觉得尴尬,默契十足地看向一处景观或者一个路人。
那个时侯,我们还单身,之前都有感情经历,所以彼此试探着,揣测着,顾虑着,谁都没有迈出那关键的一步。止于朋友,可能是最好的关系。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在一个月光清冷的夜晚,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时,他在我耳边大声宣布:他相亲了。我也在喧闹声里回复:祝福你。
相视一笑,握手再见。这是我们第一次身体接触,也是唯一的一次,只是握个手而已。
失去联系很多年,偶尔还能想起他笑起来露出两颗小虎牙的样子,真诚又热情,像极了汩汩冒着泡沫的啤酒。
青春不再,回忆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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