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晚间,衡阳市房地产业协会公众号发文称,衡阳市发改委、住建局明年起暂停限价政策。(政策文件见下图)


此前,为规范衡阳市房地产市场,衡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7年10月17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市城区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全文如下图)



12月22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微博称,杭州未放松限购政策。

杭州市住保房管表示,自去年开始针对确因工作调动而造成社保补缴的,累计不超过三个月,则视为符合购房资格,目前并未作新的调整。
据悉,今天下午5时,网上传出杭州放松限购政策的消息。

据媒体称,该消息得到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的证实:杭州市社保因换工作原因补缴的,不用提供情况说明和劳务合同,对补缴次数不作要求,但补缴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但省级社保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则还需提供社保补缴单位盖公章的补缴情况说明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此前,杭州市要求外地客户在杭州购房需要三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且不能补缴个税或社保买房。
今年1月,外地客户在杭州购房的社保认定有所放宽(详情如下图)。此次调整,再次放宽社保要求。

今天(12月21日)下午,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向媒体透露,珠海市相关区域已经降低了购房门槛,珠海市相关区域已经降低购房门槛:非珠海市户籍居民购房,按个人条件已从此前的需连续5年社保改为只需缴纳1个月、3个月、1年不等。

继前天菏泽确认取消限售、广州公寓松绑后,网上又传出珠海放松限购的消息。
不过,12月20日,珠海住建局已正式回应:刚注意到网络舆情,要先研究一下。而斗门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没有取消限购。

据统计,除了珠海,今年已有四个城市楼市调控松绑。
珠海放松限购传闻
12月19日晚间,据财联社报道称,近日有消息传闻珠海金湾和斗门两区的购房政策已出现调整,从五年社保改成只需一年社保即可购买一套商品房。


而根据珠海此前(2017年4月)印发的楼市调控通知,珠海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户型住房,全部纳入限购范围,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需连续缴纳5年社保。
不过今天上午(12月20日),珠海住建局已正式回应,称现在研究;而斗门住建局工作人员也否认了取消限购的说法。
广州公寓松绑回顾
12月19日晚间,广州住建局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解读。
其中明确提到,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房地产项目,其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个人购买商服类物业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也就是说,2017年3月30日之前拿地的商服类物业(商铺、酒店公寓、写字楼),是可以卖给个人的。
要知道,此前,广州一直执行的是,在“330”新政后入市的商服物业,均不能卖个人,现在这时间点改为文件公布之日(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众多广州在售的公寓项目都符合这一条款,也就是说,这一批此前不能买给个人的项目现在可以售卖给个人了。
菏泽放松限售回顾
最新消息,12月19日,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

19日下午两点,山东省住建厅相关人士向媒体表示,省住建厅不干涉各个地方住建部门的具体政策,坚持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管控措施。

菏泽市住建局表示,取消限售的政策此前已在市里被通过,但目前仍处于准备状态,尚未正式启动。

12月29日上午,山东住建厅对前天晚上菏泽市住建局发布的取消限售政策作出回应,称正在了解具体情况。

据媒体报道,12月19日上午,山东省住建厅要求菏泽市相关部门对取消限售政策进行情况说明,目前菏泽市住建局办公室正在召开会议。

12月18日晚间,菏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
复盘一下历史,菏泽的限售政策是在2017年底出台。彼时政策规定,“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例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
如今,该政策取消,也预表着原先全国调控政策一刀切的局面或将逐步改变,眼下稳字当头,房价短期下跌严重的城市是否有跟进动作,让我们拭目以待。




日前,菏泽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其中,《通知》第六条指出,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
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42号)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例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
《通知》第七条提出,降低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对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不再监管,其它企业在现有的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的基础上,降低一半执行,最低可放宽到监管额度的10%。
同时,商品房预售资金进入监管帐户后,不再要求项目监管资金达到既定监管额度后,才可提取,只要求留存够监管资金比例,即可使用。
在主体结构封顶控制节点之前,商品房预售人可以凭银行出具的保函部分抵顶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抵扣监管额度最高为30%。
对于具有回迁安置房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根据安置房投资额度及建设形象进度降低预售资金监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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