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的题目涉及的其实是两个故事,一个和儿子有关,还有一个和我有关,我先从近到远来说说这两个故事。
摄像头的故事
今年刚开学的第一个月,周末儿子回来,轻描淡写的跟我们说,她动了班里的摄像头,被老师批评了。我和他母亲的第一反应是儿子怎么会做出这么出格的事情。妻跟儿子讲,校有校规,国有国法,遵守学校校纪校规是一个学生的基本守则。我告诉儿子:“你已经十八周岁了,从法律角度讲,你已经是一个具备完全法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如果你动的是社会公共物品,就不是被老师批评这么简单的问题,而是要被量刑的,并且起码是刑拘以上。
过了两周,我中午刚把车停到地下车库,手机铃声响起,看到来电显示,原来是儿子的班主任。班主任老师问我下午有没有时间去一趟学校。对于家校配合,我还是有求必应型的家长;当即回复班主任老师有时间的。然后追问老师,儿子在学校犯了什么问题。班主任老师告诉我孩子用胶水把摄像头的插座给封胶起来了。此事比较严重,属于屡教不改,学校必须做出相应的处分。
我听到这个消息,还有点缓不过劲来。平时儿子还是比较听话懂事的,出格的事情几乎没有过;而且,从小我就灌输给儿子的思维方式是:遇事冷静,切不可做出过激的行为。想不到,越长大越淘气了。
去了学校以后,我们才知道现在大部分学校都装有摄像头,一般是装在教室正面天花板的墙角。学校校长给到我们的说法是教室每年都会安排很多场重要的考试,主要用于监考。但是班主任老师为了便于管理,没有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另外私自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儿子以及班上的很多学生,对于这个摄像头有很大的意见。
事后,儿子跟我说他去动这个摄像头的动机是想维护班级公义。很多有意见的同学敢怒不敢言,只会在私下议论。他的想法是面对这种不公,如果没有人站出来,又有谁来伸张正义。这个念头一起,就像毒瘤一样,越来越严重,终于来到爆发的那一天。
停车场收费老头儿的故事
去年国庆假期,我们一家三口驱车去温州妻的发小家里做客。达到目的地后,我们把车停在小区附近的一个公共停车场。停车场属于半地下性质,随着私家车越来越多,在很多城市,停车场基本上都是收费的。我们停好车,过来一个大约六十多岁,身高在一米六,穿着白色汗背心的光头老头儿,告诉我们过夜的停车费价格。然后我扫完码,付了停车费。
在朋友家待到第二天晚上才离开。我去拿车的时候,白色汗背心光头老头儿走过来,说我还要支付高于前一天三倍的停车费。我跟他理论,昨天的停车费是包含今天白天的费用,如果要额外收费,我顶多再支付一倍的钱。因为,他报的价格,我认为一是坐地起价;二是事先没有说清楚。对于这种不合理乱收费的行为,我不会多支付一分钱。
当双方僵持不下的时候,老头儿开始用世界上最难懂的温州话骂街。虽然听不懂;但从他尖锐的音量和涨红的横肉脸就可以猜出七八分意思。多年“戒怒”的修为,让我在此时此刻还是非常冷静的面对此事。当时我提出钱可以给;但要给我正规发票的要求。老头儿欣然同意我的要求,跑到一间昏暗的房间里去拿发票给我。我接过来仔细看了一下,发票上没有盖章。于是,我说你这发票没盖章,我没法报销,必须要给我正规的,盖过红章的发票。老头儿明知道没有正规发票,故伎重演他那耍泼发横的作风。而此时的我也是“得理不让人”,不给盖章的发票,坚决不给停车费。后来在旁人的协调下,停车费减半才放行。
车子开上马路,妻跟儿子讲,其实我们不应该为了这点停车费和老头儿较劲。而我那时候的想法就是:没有经过行政审批,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停车费用,就是乱收费,是一种不正当的社会风气。如果所有人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就会助长这种社会恶习。
以上两个故事在时过境迁后,父子俩都可以冷静正对的时候,我们再次进行回顾和反思:如果以现在的心态,再次面对这种事情的时候,我们还会采取同样的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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