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有两枚戒指,一枚是蒂芙尼的,另一枚也是蒂芙尼的。这其中,一枚是我送给自己的,另一枚是自己送给我的。我曾幻想过,如果我能分裂为两个人,不用像比利似的分裂成24个,那阵容都够踢足球了,有两个“我”就好了,一定可以相亲相爱。
关于蒂芙尼,我知道的还挺多,从电影《蒂芙尼的早餐》到蒂芙尼纪录片,再到城市展,只要是搜寻到的信息,全不放过,似乎了解的越多,我手上的戒指越值钱,其实,这不过是我在安慰自己:你看,你花那么多钱是值得的。所以对于我来说蒂芙尼最大的意义是——这是我购买的第一件奢侈品。
(一)
女人啊,多少都喜欢些装饰品,国民年代,官太太大多钟情翡翠玛瑙,东北各年龄段的妇女都喜欢貂皮大衣,文艺小清新们钟情于各式有来路、有故事的项链和手链。而我,格外喜欢戒指,大概是它犹如紧箍咒般的寓意吧。
尤其是有了恋人之后,总想着把他套牢了,可是我是一个多骄傲的人啊,我怎么能用世俗的框框为工具,我得给他充分的自由,哪怕过火了,我也只是:“怎么忍心怪你犯了错,是我给你自由过了火。”世俗的搞不了,只能暗搓搓地量了他的指围,买了一对银戒,分别刻上对方的名字。
有一年,男友的父母要送我见面礼,给了他一张卡,我们逛城门般走进了一家家表店、金店,体会了一把“兜里有钱,心里不慌”的购物快感。想起那时候的我,真傻啊,他未曾求婚,何苦要戒指呢,那个近万元的手表不是挺衬我气质的嘛?却仍然喜滋滋的戴着一枚名不正言不顺的钻戒回家了。
(二)
后来,一个好朋友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思来想去,我在钥匙扣和戒指中,纠结了一会儿,选了戒指,最后,她选了一款“猜到我可能不会喜欢,但是很漂亮”的款式,所有看过的人都说不太符合我,我还是喜滋滋的戴着。再后来,我也送过她一枚,“猜到她可能不会喜欢但是我觉得不错”的戒指。我们这样互相“糟蹋”着礼物和心意,真不知为哪般。
(三)
有一天,心情不太美丽(购物往往都是这个原因),坐上了地铁,去了离家20公里的蒂芙尼专营店,当天我刚从外地回来,背着一个大单肩旅行包,店员试探着问我是不是刚健身回来。我在店里挑选了半个多小时,终于情定A款,店里没有适合我的尺码,需要调货,等我再去时,改变了注意,带了B款回来。
将近8000元的价钱,是我给自己买过最贵的礼物,心肝颤疼。专属的蓝色小袋子,黑色绒盒,反复暗示我:不贵,值!我时尝拿出绒盒把玩,就跟大爷盘核桃似的,差点“盘”成了光面首饰盒。
另外一枚蒂芙尼忘了在什么心情下买的了,大概是随便买着玩玩。
作为奢侈品,它只承担了自我问答:姑娘,你看你完全买得起吧,没有期待就没有失落,这不是也挺好?
(四)
第一枚戒指购于2010年,7年过去了,除了最后一枚,每次购买时候的场景和心情回响起来都历历在目,恍如昨日。奇怪的是,我早就知道自己“肤不白、指不美”,戴戒指真不咋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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