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类

作者: 小刘and12345 | 来源:发表于2016-09-19 16:03 被阅读0次

    1.类的组织

    遵循标准java约定,类的组织最好是这样的顺序。公共静态常量->私有静态变量->公共变量->私有变量。

    2.类应该短小

    对于函数我们通过代码行数衡量大小。对于类,我们采用权责计算大小。不要做超过自己权责的事。

    (1)单一权责原则

    类只应有一个权责——只有一条修改的理由。

    (2)内聚

    通常而言,方法操作的变量越多,就越黏聚到类上。如果一个类中的每个变量都被每个方法做使用,则该类具有最大的内聚性。

    (3)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封闭

    (4)依赖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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