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的组织
遵循标准java约定,类的组织最好是这样的顺序。公共静态常量->私有静态变量->公共变量->私有变量。
2.类应该短小
对于函数我们通过代码行数衡量大小。对于类,我们采用权责计算大小。不要做超过自己权责的事。
(1)单一权责原则
类只应有一个权责——只有一条修改的理由。
(2)内聚
通常而言,方法操作的变量越多,就越黏聚到类上。如果一个类中的每个变量都被每个方法做使用,则该类具有最大的内聚性。
遵循标准java约定,类的组织最好是这样的顺序。公共静态常量->私有静态变量->公共变量->私有变量。
对于函数我们通过代码行数衡量大小。对于类,我们采用权责计算大小。不要做超过自己权责的事。
类只应有一个权责——只有一条修改的理由。
通常而言,方法操作的变量越多,就越黏聚到类上。如果一个类中的每个变量都被每个方法做使用,则该类具有最大的内聚性。
本文标题: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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