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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我的奶奶和外婆03

忆我的奶奶和外婆03

作者: 乡土中原 | 来源:发表于2023-09-07 08:47 被阅读0次
    原创王鸿雁2023-09-02 00:02 首发公号乡土中原于河南郑州 文责自负
    无论走多远,家乡总是我们最温暖的牵挂
    ID:gh_06d145e3125e

    外婆的娘家就在现在的南阳市新华后街,小时候我曾跟她一起回过娘家。我父亲复原到南阳工作以后,我妈也常带着我走舅舅家。

    外婆有三个哥哥,分别叫凌云,凌志和凌霄。她是老生儿闺女,打小被爹娘捧在手心里当宝贝,哥哥们对她也是疼爱有加。

    那时候还时兴缠小脚,缠了小脚的女子看起来更柔弱、娴静、走起路来更婀娜多姿,这样才符合那个时代的审美标准。外婆不到五岁,老婆婆(外婆的母亲)就开始用两根长五尺宽二寸的白布条给她缠脚。

    老婆婆用这两条细白布把她四个柔嫩的小脚趾向下弯曲贴在脚心,让脚背弯成弓形,然后紧紧地缠住,像个粽子一般。外婆坐在床沿上耷拉着腿,两只脚不敢挨地,一挨着地,那几个脚趾就像折了一样疼得钻心。她一开始嚎啕大哭,继而哀求、绝食,却怎么也拗不过她娘的狠心:“长大了寻婆家,人家先看你的脚,一看是两只天足,任你的脸长得仙女一样,也不稀罕人,还笑话你是当街里挑挑子卖醋的---大提儿(大蹄儿),现在不吃这点苦,赶明儿连个婆家都寻不下!”

    就这样,外婆在痛苦和眼泪里度过了几个月,直到她在北平读书的大哥放暑假回来。

    外婆的大哥(我的大舅爷)一回来,就去找想念已久的小妹妹。看到两只脚缠得粽子一样的妹妹苦瓜着脸,不见了往日的灵动活泼,登时恼怒万分,找来剪刀,三下五去二就把裹脚布剪得稀巴烂。

    老婆婆气得想用鸡毛掸子抽他,他一把攥住她的手脖说:“妈,北平早多少年都不兴缠脚了,三寸金莲,名字听着好听,这背后藏着多大的痛苦!你小时候没吃过这苦吗?”他娘刚想反驳,大舅爷就说:“我知道你想说啥,赶明儿凌芝要是寻不下婆家,我养活她一辈子!”

    外婆摆脱了缠脚的痛苦,但是脚已经缠了几个月,多少也有些变形了。我小时候跟外婆睡,老喜欢拉她压在另外几个脚趾下边的小拇脚趾,希望能把它拉平展,可是一松手,它就又蜷缩进去了。

    到了学龄,外婆跟着三哥去读私塾,后来又进了天主教教会学校读书。优渥的家境让她在南阳县联合街第一女子中学一直读到毕业。读书时外婆品学兼优,学校给她发的奖品居然是一件漂亮的毛衣。

    民国三十年(1941年),她跟同学们一起走上街头,去参加抗日游行。那时外婆走在游行队伍里,应该不会想到,百十里外的赊店街有一个与她同龄的女子这一年嫁为人妇,若干年后成为了她的亲家。

    儿时的夏天,我常跟外婆睡在院里的纳凉。看着天上的月亮,她便给我讲嫦娥奔月的故事,说嫦娥自个儿住在月亮里的广寒宫,穿着云彩做的衣裳,身边有一只玉兔做伴,一人一兔年年岁岁在一棵桂花树的陪伴下,过着寂寞寥落的日子。外婆教我念“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心中已然被她播下了浪漫主义的种子,举头望月时心中会有无限的遐想。

    外婆做针线活时,我就坐在她身边的小板凳上,跟着她念:“大鸡小鸡来吃米,大鹅小鸭回家吧”。夏日的风吹过树梢,我们坐在树荫下,外婆一边纳鞋底一边教我唱歌,到现在我还记得那婉转的旋律和清雅的歌词:

    门前一道清流

    夹岸两行垂柳

    风景年年依旧

    只有那流水

    总是一去不回头

    流水哟

    请你莫把光阴带走

    “这歌真好听,是谁教你的呀?”我问。外婆停下手里的活计,神情里露出几分怀念:“是一个姓赵的女先生教的,她是天津来的大学生,教我们唱歌,还教我们英文,后来毕业了,就再没有见过她了。”“你还会英文?”我惊叹道。外婆有点小得意:“是哩,太阳叫伞,月亮叫门,早上好叫狗戴毛呢……”

    我时常想,假如真的有时光隧道,我一定会穿越到外婆的少女时代,看看她是怎样一个温婉娴静的女子,看看她是怎样与我的外爷相识相恋终成眷属的!

    我外爷年轻时高大威猛,仪表堂堂,是个血气方刚的男儿。在他十七八岁时,一天黄昏,他的妹妹替换父亲回家吃饭,独自在瓜地里看瓜,不料被庄上一个出了五服的远房族兄给嚯嚯了。

    外爷一怒之下,用土枪打死了那个远房族兄,背上了人命官司。无奈外爷出走他乡,之后机缘巧合在王凌云将军的麾下做侍卫。在军中,他结识了当时国民革命军无线电台的台长孙胜武,两人意气相投,成了肝胆相照的朋友。

    孙胜武家住在南阳府的红庙村,我外爷常跟他一起到家里玩。孙母亲见他人长得英武,说话办事也十分慷慨利亮,就有心给自己的娘家侄女保媒,又怕侄女有文化看不上个当兵的,就生了一计,让侄女躲进偏厢房,先暗里听听他的言谈,再看看他的长相举止,要是能相中,她便去说合,要是相不中,不伤君也不害民,就此作罢。

    有一日,孙胜武约了我外爷去他家玩,因为临近中秋节,外爷就在老字号“荣顺斋”里买了一盒五仁月饼和一盒蜜三刀拎着去了。

    躲在暗中的外婆只看了一眼,就被高大英俊一身戎装的外爷打动了芳心。外爷也喜欢这个娴静文雅娇俏可人的姑娘,往下的事宜便顺理成章了。民国三十四年春,两个情投意合的人喜结连理,第二年生下了我的母亲。

    转眼到了四八年冬月,王凌云统领的国军败于解放军,仓皇丢弃南阳城逃奔襄阳,大部队也跟随着去了襄阳。我外爷不知道这一去何时能回来,兵荒马乱的,实在是放心不下我外婆和年幼孩子,于是瞅准空子开了小差,跑回了南阳。

    而他的好友孙胜武因身居要职,无法跟他一起走,只能打掩护帮他成功脱身。随后,孙胜武随着大部队去了台湾,他走的时候,女儿五岁,儿子才出生四十天,尚在襁褓之中。

    孙胜武是我外婆的大姑家表哥,他的妻子是我外婆的小姑家七表姐,三个人都是表兄妹。他这一走,四十八年杳无音信,他这一走,七姨婆终身未再嫁。

    到了一九九六年,在当时很火的一档电视寻亲节目《天涯共此时》里,收到了南阳亲人的寻亲信息,辗转从美国到香港,才踏上了回家的路。

    此时他已是八十一岁高龄,女儿是南开大学的数学教授,已经退休了,儿子是南阳侨联办公室的主任。在文革中,两个孩子吃尽了这个父亲给他们带来的苦头,最后女儿在政审中父亲一栏里填了个“死亡”,才如愿以偿地上了南开大学,后来留校任教。

    也许是心中充满了愧欠,表舅爷孙胜武在有生之年数次往回大陆,翻新了老宅子,又给儿孙盖了好几座房子。

    我最后一次见到七姨婆时,她像一个熟透的面瓜,正坐在沙发上垂着头打瞌睡,稀疏的白发聊胜于无,细茸茸地附着在头皮上,无袖的白汗衫遮不住满是黑斑和褶皱的胳膊。皮肤干枯松弛的脖颈上,小拇指粗细的金链子打制成小鱼儿首尾相连的造型,在上边绕了两圈后还在胸前垂下了一大截儿。

    但此时,纵然是披金戴银,浑身上下都是绫罗绸缎,又怎弥补得住她五十年独守空房的悲苦,又怎抵得过她当爹又当娘任韶华在流年里尽逝的艰辛?

    当年去了台湾之后,孙胜武深知回家无望,便又成了家,生养了六个孩子。若干年后,他台湾的小儿子竟然跟他从大陆去美国留学的外孙在同一家公司供职,让人不得不感叹缘分的奇妙!

    四十八年后表兄妹们再相见,表舅爷孙胜武乡音未改鬓毛衰。看到我外婆,他双目流泪,颤抖着用一口标准的南阳腔叫我外婆:“杨凌芝!杨凌芝!你咋可变成个老太婆了?当年那个好看的小妮儿上哪儿去了?”浑然忘记自己也已经是白发苍苍的耄耋老翁了!

    是啊,那个温柔美丽的女子在无情的岁月里,转瞬变成了满头白发的老妪,她的美好时光都去哪儿了?

    外婆出嫁时,她的爹娘把家里的一间饺子馆陪嫁给了她。外爷从襄阳回来后,就跟外婆一起打理着饺子馆的生意,过着安然平静的生活。四九年新中国成立,随之诞生的还有我的大舅。不久,这静好的日子有一天忽然就被打破了。

    那是个秋天的清晨,天刚麻麻亮,门外就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外爷打开门一看,原来是老家的堂弟,他地奔儿(步行)连夜从社旗赶到南阳来捎信儿,说哥你赶紧回家,大哥不得劲儿(生病)的很!外爷赶忙让外婆收拾东西,雇了辆马车,带着她和我妈匆匆往老家赶。

    马车一进村,整个庄都轰动了,男女老少都跑出来看热闹,大路沟里站满了人。小孩子们跟着马车跑,外婆让马车停下,把糖果四下分发给围上来的孩子们。外爷一边跟父老乡亲们寒暄一边散发纸烟。我外婆坐在马车上,微卷的头发,面容清秀姣好,纤细的身子穿着兰阴丹士林旗袍,丝光袜配着黑方口皮鞋,在贫瘠的乡村里,已然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好多年以后,我的孃婆(外爷的嫂子)跟我说起这个章节时,还是满眼的羡慕:“你是不知道啊,你外婆那时候有多洋气!让一个庄的妇女眼气!谁都想穿那样的裙子,想穿那样的皮鞋!南墁的史姑娘眼气不过,偷卖了她婆婆一手巾兜鸡蛋,买了一双丝光袜,穿上了生怕别人看不见,把裤腿脚挽起老高。她婆婆看见了,骂她说'烧毛不下你了呀!就你那粗皮糙肉上哪儿衬这样的好东西!”

    我大外爷的情况确实不好,不是生病了,而是被疯狗咬了!

    那个秋天一直下连阴雨,一天黄昏,大外爷(外爷的哥哥)在屋里帮我孃婆拐线,他爹在外边用拐棍敲着门瓩:“钦呐!钻屋里弄啥哩?也不上地里瞅瞅,后地里红薯都叫猪拱吃完了!”大外爷就披上蓑衣,穿上泥屐儿(一种木制的高底雨鞋,套在鞋的外边,下雨天穿上少踩泥巴),拎着根棍子上地里撵猪去了。到了地头,也没看到有猪,远远地看见地当间儿的坟头上,有一个黄色的东西在动,以为是头猪,就一边走一边挥着棍子哄赶。

    谁知道那坟头上是一只疯狗,一看有人过来,便咆哮着冲过来,大外爷不敌,被疯狗盘倒在地,胳膊腿都被这疯狗咬伤了。因为不是太严重,大外爷怕父母担心,回到家里也没吭声,让我孃婆用草木灰摁在伤口上,后来伤口长住了,也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过了月余,大外爷老是觉得被风一吹到,心里就会抓挠,看见水心里也会抓挠,后来愈发严重,不敢听见水声,看人时眼瓷瞪着,喉咙里打唔噜,庄上有老辈人说,这娃恐怕是让疯狗咬住后,染上疯狗病了!

    大外爷的病情愈发严重了,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清醒时尚能认清爹娘妻儿,犯病时就不分盆罐,开始袭击人了!庄上的大人小孩都吓得不敢出门,生怕被传染上。家里没办法了,这才央人去给我外爷捎信儿。

    我外爷含泪拎起了老笨桩(土枪),打算在最坏的情况下帮大外爷解脱,也为庄上的人消除恐惧和隐患。出嫁的姑婆们都回来了,一个个哭得不行。我大姑婆想了一个办法,在大外爷清醒的时候,对他说:“弟呀,你放心,咱伯说了,无论咋着也要给你治好这个病,你听话别出去胡跑,省得庄上的大人小孩都害怕,咱可不能害践庄上人,你安生搁屋里,咱弟已经央人去南阳府给你请先生去了!”大外爷听话,躲到了牛屋里,大姑婆顺手扣上了门搭链,一个庄的人这才松了口气。

    大外爷清醒劲儿过去,又开始犯病了。他在上了锁的牛屋里发狂,用半片旧铡刀把牛屋的木门砍出了密麻麻的刀痕。族里几个老年人让青壮的年轻人们轮番挑水,顺着门缝往屋里灌。在牛屋的两扇木门即将被砍穿的时候,突然就没了动静。过了许久,外爷上前打开门,看见大外爷头拱着草堆,已经没有了气息!

    年迈的双亲为此竭心,病倒了。外爷思来想去,决定回老家大朱营,照看父母,照看寡嫂和两个年幼的侄子,守住这个家,再也不出去了!

    待续。

    作者王鸿雁:河南社旗人,闲坐小窗读诗书,不觉春去已多时,蓦然回首,竟是年过半百的老少女了!热爱诗歌,痴迷于文学,年轻时曾经梦想当一名作家,不料却与孔方兄打了半生交道。闲来无事时读书、种花、听音乐、随心写字,不为博谁彩,只为悦我心!
    乡土文学《乡土中原》(Hometown Central Plains)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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