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丶丑,是感觉。语言难表述。标准的确立,必须有标的实物的比量,相较证明。非主观抽象的几句教条所能框架。感觉是在人心,标准唯在众评。理论观念的主观性判断,必须要经一定数量的同比验证才能确认其性质属性,共性的认可,是时间(历史过程)与空间(国家丶族群的社会活动场)的"海选″总结。
今天,关于中国书法(国画)创作的美丑之争的分歧意见,是在近二十年(约)来的,由中国书协引领之下,出现的一种创作实践现象所引发的。有代表性的作者,有展示于公众场合和出版物的大量作品。由此引起的反感效应是三千年中华文化史上从没发生过的特殊现象。其对立情绪的双方社会人,大家有目共睹。人数的对比量是悬殊很大的。但丑书的主流优势也似乎不容小觑。
中国人的独特审美感觉,与其说是训练熏染,不如说是先天本具。农村城市,过去年代不识字的文盲老粗,第一都对中国传统书画作品情有独钟,第二都有对水平高底的直观感觉,养眼不养眼,蒙不了大老粗。当今的丑书丑画,其产生决不是社会主流文化意识的需求。只是官方书协画院机构设置以来的便利因素导致的结果。过去历代皇宫內廷也多设置专业翰墨书画机构为什么就不出现這种怪现象呢?這是一个关键的思考点。现实的书协画院,官方只提供政策和经费,而没有创作艺术标准的审美制约,這方面寬松到了可随意而为。特别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之下,文化艺术的改革创新观点也借机形成,到了无视传统不顾民族固有审美意识的无序无状的乱弹地步,没有制约,反倒有支持鼓励和放任,认为创新是自由,並不顾及副面的社会影响效果。事实上丑书丑画的创作展览大赛评比,很难形成丑风的社会影响效果,始终与国人大众格格不入,如泾渭之水,清浊分明,各行其道。這种现象与官腐商乱,学术腐败同出一辙。是少部分得其便者的急功近利意识的产物。一直以来,社会面上,大众化的对丑书丑画敌视不满,並不是吃不到葡萄便说酸,也不是不懂艺术的没品味。实在是丑书泛滥,特别是几位领軍人物已玩到了出格的狂野,而且国际化了。不但搞乱了艺术概念,而且不能容忍的是丑化汉字,极尽变形错乱之能事。已经远离了书法艺术的概念。
不是美丑不好说,更不是美丑无标准。
书法,首先是汉字的书写标准,点画丶结构,章法布局的基本规范,就是美感的基本标准。用笔的功力形成的点丶线质量,就是美感效果。二是古人的经典范本,学到五分便有五分美感,学到八分便有八分美感。没有传承,便失去了民族文化艺术固有的美感品味标准。失去了民族性,也便没有了国际性和人类性。变革丶创新是社会大众的自然需求,並不是少数掌握了话语权的人的主观刻意的乱造。是水到渠成的因果规律。中华民族的审美意识标准有其固有的先天基因,更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的积淀。並非激进的变革所能改变的。"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大浪淘沙,丑书丑画是不受社会大众认可和欢迎的,是要被历史海选所淘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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