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跑步时说说笑笑以外,一天中接触最多的就是柴米油盐,锅碗瓢盆,拖把,洗衣液。我担心长此下去,语言能力会不会退化到最低级,所以在忙碌之余,捡起被荒置多年的爱好———看书,确信开卷有益,一本本的读下去。
古人讲得非常好:饥读之,以当肉;寒读之,以当裘;孤寂而读之,以当友;幽忧读之,以当金石琴瑟。意思就是:饥饿的时候读书,把它当作肉来充饥,寒冷的时候读书,把它当皮裘来御寒,寂寞孤单的时候读书,把它当作朋友来交流,忧愁烦闷的时候读书,把它当作金石琴瑟来解闷。所谓读书的最高境界,就是这样了吧。我还可以再添一条儿:读书时时间过得太快,几小时,半天,一天,嗖嗖地在你面前飞逝而过,正读到入迷处,人家店员宣布闭店,您啦外请,不禁掩卷长叹:又一日毫无长进,蒙混过去了。
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简单一句话概括:书中有一切美好,值得你花费宝贵的时间。高中时学过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忘记了,就是有一家书店,老板从不管在店里偷书的人,而且断言:这些因为买不起书却极喜爱看书的人,等将来一有了钱,一定爱买书,这话我也确信不疑,以前做学生的时候,我也曾经省吃俭用来攒钱买书,买到一本心仪的好书,心情能美好几天,可是我没有胆子偷书,也从来没想过偷书,可能还是对书的渴望不够强烈吧。
心情不好时,心情好好时,都可以成为去看书的理由,看到高兴时大笑拍掌叫绝,看到悲伤时淌眼泪,吸鼻涕,心中无数遍上演爱恨情仇,悲欢离合,当真是过瘾至极。书种类中最喜杂文,针砭时弊,短小精悍,嬉笑怒骂,冷嘲热讽,就像电视种类中最喜新闻类节目一样,痛快淋漓,不喜小说和电视剧,编的成分居多,老给人假模假式之感。
坐在书桌前,一把舒适的椅子,一瓶水,不懂茶艺,不喜喝茶,渴了就对着瓶子咕嘟咕嘟来一瓶,这样粗矿的我,沉浸在一篇篇优秀文章中,穿越历史,穿越时空,美哉妙哉!忽然明白,在沧桑世间绝对有拈花微笑的可能,天若有情天亦老,地若无情地会荒。
枝繁叶茂,繁花簇簇的五月,我不能荒废我的旅程,晋代左思有诗云:“振衣千仞岗,濯足万里流”,保有一份豪气,留一个无怨无悔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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