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回家后的作息清汤寡水。
中午十二点起床,看书,游戏,跟友人插科打诨,捱到下午五点,爸爸下班接我去奶奶家吃晚饭,一家人围着炉子烤火,看本土电视节目,零碎聊天,而后去茶楼喂猫,回家看纪录片,凌晨塞上耳机,开始写作。
没有任何计划和期待,完全把自己交付给琐碎生活。
简单到什么程度呢,随便来个歹徒跟踪我三天,就可以信手拈来把我截胡。
那天接到一个回答邀请,问如果必须要在一个地方待上一辈子,我会选择哪里。
几乎不假思索地在心里说出小镇的名字。
以前讨厌它,因为人与人的关系实在太近,像在一个过于逼仄的舞台上表演话剧,没有剧本,没有彩排,还要忍受三姑六婆吹毛求疵的打量和审判。
另一个秘而不宣的缘由,是因为它灰头土脸。胡乱规划的街道,偃旗息鼓的商圈,和嗓门比天高的邻里乡亲。大家都在凑合着过活,争取在四十岁前用剩菜剩饭把自己喂到一百五十斤。
他们是暗夜里撒在路上的图钉,每踩到一次,就被刺痛一次,因为会提醒我自己,你也不过是欲念缠身的凡夫俗子。
跟它讲和的具体过程我忘记了,模糊记得有一次坐火车回家,适逢雪夜,爸爸穿着暖融融的睡衣在站台外面等我,我把箱子递给他,两个人并肩走着,漫不经心说着关切的话,团团白气从口中氤氲出来,映得小镇有种朦胧的好看。
二十啷当岁的年纪,掐指算算,在外头独自生活也有九个年头了。这些年,故乡不干涉我,也无意煽动任何情绪,只静静躺在我的血液里。
每次在外面受到委屈,周遭无人陪伴和赏识,拔剑四顾心茫然的间隙,总会惦念起那片故土,青天白日,浮萍鸭子,信风猎猎,风把话吹得好远好远。
以前野心吞象,自认心比天高,长生不老。要往皇城根下走,要踏遍莽莽书山,要永远热泪盈眶,要爱人相爱万年。
也没几年工夫,就沉下来了,一腔仗剑走天涯的书生意气,在把南墙撞得头破血流的尽头,终究付为笑谈。
后来她累了,不再费神去思考那些伟大的,辽阔的,不死的。
她只想剥豆子,剥开表皮,就能看见光滑的,小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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