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物尽其用。
看着一件物品慢慢变旧,走完了它的生命历程,自己却还敝帚自珍般舍不得丢弃,才算做到了物尽其用。一把苕帚,使至将秃;一块毛巾,用到斑驳。只有这样,才对得起高粱和棉花吸收天地灵气的努力。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是一种对自然的尊重,也是对人生的态度。
工业时代,不似以往,一件物品不再需要匠人双手辛苦的劳作,似乎也缺少了感情和温度。物质的丰富,也加快了物品更新的频率,人们也不那么珍惜了。半新不旧的东西被随意丢弃,当然也是制造商们渴望的。不懂的是,这样的循环促进了一种繁荣。我怀疑,这样的繁荣是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之上,是不是良性的繁荣。
我虽然喜欢物尽其用,但这里的物并不指一切物品,它应该只是纯净的物品。工业化消失了手工匠人,但匠人精神却是物的灵魂。当年电热锅的发明人在车间里夜以继日,挥汗如雨,在一次次失败中,试验了成堆的材料,制造出了不怕烧的电热管。这是一种匠人精神的成功。但直到如今,使用这种技术的电热锅作坊遍地开花,形成了完整的流水线,更薄更轻更便宜,结果是使用的人更多,很多人并不关心它到底能不能用十年。因为它的便宜,也弃之如敝屣,毫无怜爱之心。你不尊重知识产权不是老百姓能管的,但你仿造起码也要用好的材料,在我看来应该用比原产品更好的材料,这样也不枉仿一次。
母亲曾在走街串巷的摊贩手中买了便宜的锅,买一赠一,得到两个电煎铛,一个普通的,一个不粘的。我用过,普通的受热极不均匀,煎的菜糊锅一片;不粘的第一次涂层就脱落了,到现在我还担心身体里吃进了多少特氟龙。这样的物是连鸡肋都不如的,和物尽其用自然也无法沾边。
当初买摩托车的时候,一眼就看上了超出预算两倍的一辆,倾其所有买下。十几年过去了,它没有让我失望,陪伴我横穿在周村和张店的大路上很长时日。现在退役了,虽然整日暴露在风雪烈日下,依然性能优良,不舍丢弃,就像是有了情感的朋友,更像是家庭的一员。我也喜欢苹果的产品,与爱国崇洋面子毫无关系,只是它有良好的品质,不会在你遇到急事想发出一段消息或查找一处资料时卡住不动,让你急眼上火有摔了它的冲动。这样的物,一直到它退休,你依然喜爱,依然想留着它。乔布斯留下了一个好系统,他的工匠精神让他只考虑做出人们喜爱的产品,而不是我要怎么想办法卖出它。而库克最可笑的是一心想卖出新产品,不惜故意让旧产品速度变慢,实际上他这样的做法是在摧毁苹果立足的基石。
物尽其用对应的是人尽其才,人尽其才的基础也应该是有才才能尽。在人富余的大环境下,很多地方好像是仿电热锅用的材料一样,更喜欢用便宜的人,用完就丢,也弃之如敝屣,与人尽其才也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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