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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传习录》下233——志士仁人

王阳明《传习录》下233——志士仁人

作者: 无住居士 | 来源:发表于2017-11-12 15:58 被阅读263次

    233

    原文直解

    问“志士仁人”章。
    先生曰:“只为世上人都把生身命子看得太重,不问当死不当死,定要宛转委曲保全,以此把天理却丢去了。忍心害理,何者不为?若违了天理,便与禽兽无异,便偷生在世上百千年,也不过做了千百年的禽兽。学者要于此等处看得明白。比干、龙逢,只为也看得分明,所以能成就得他的人。”

    【直解】《论语·卫灵公篇》:“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
    有人向先生请教这一章。
    先生说:“只是世人把肉体之身看的太重了,不管当死不当死,一定要委曲保全这身体,因此却把天理给丢了。能够忍心伤害天理,还有什么可以不能做的?如果违背了天理,便与禽兽无异,即便偷生在世上千百年,也不过是做了千百年的禽兽。学者对此要看得明白。比干(谏纣而死)、龙逢(谏桀而死),只因为把生命和天理看的分明,所以才能成就他们的仁。”

    注释

    【成就得他的人】,陈荣捷说此处的“人”应当为“仁”。

    笔记

    苟且偷生,即使活个千年百年,也不过是千百年的禽兽,这话痛快淋漓。
    肉身不过是一副皮囊而已,人若把喜怒哀乐全都放在这上面,贪图吃的美味、睡的舒服,确实与禽兽无异了。贪恋肉身,还是良知不明,不明白此身并非真我。人执着于肉身,就成了肉身的奴隶,结果做一辈子的禽兽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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