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樱以为,毕业的时候,她会哭的。抱着舍友,鼻涕眼泪一大把;看着同学,一脸依依不舍;逛逛图书馆,都是一脸不舍;就算是难吃到每次都差点哭出来的食堂,都会是自己难以忘怀的一部分。
然而事实上,那几天很平淡。没有喝醉酒,没有抱头痛哭,没有诉说衷情,没有各种小说和电影中的桥段。
离开的前一天,班上有同学生日,于是,全班同学最后一次,几乎是齐人地到场——出于意料但是想想又是情理之中。谁都知道,有些人,这辈子也许真的是不会再相见了。于是,这次的班聚,就算是出场三五分钟,都会给寿星公,给这个毕业季一个面子的。
洛樱好歹做了2年的班长,自然是去的。酒,一箱接一箱。人,来了又走。洛樱静静的坐在一旁,偶尔和旁人说上几句,偶尔听着别人唱歌。没有太多的情绪吧。
接近中场的时候,有人告白。4年了,终于第一次说出了喜欢,正式承认了这份喜欢。 而那个人被拱上台的女生,竟然是一直游离在离愁别绪之外的洛樱。完全震惊了。尴尬地站在了场中间,听着对面的那个男生说着一点一滴,说着喜欢,说着感受,洛樱其实并没有听进去多少,一方面是尴尬,完全没有想到这个人竟然是真的喜欢自己的——是的!用了“竟然”,是因为在不知道哪一年级开始,就一直有人在各种场合说着这个男生对洛樱的喜欢,洛樱自然是不信的,因为那个男生从来没说,对着自己的时候,好像也没有过多的交流和视线交流,也不知道是不是洛樱太过于坦坦荡荡,四年下来,愣是完全没有感觉。
另一方面,心里却苦涩地想起来自己当时告白的情景。明明是那样美好的花前月下,明明是那样融洽的气氛,却失败了。后来洛樱想,L君应该是看出了自己的心思的,才会在洛樱说出口的那一瞬间,没有惊讶,极其淡定。 也许是下意识中,洛樱一点点地在后退,班上一个男生,就突然按住了洛樱的肩膀,洛樱和他对视了一眼。于是站定了,默默地听着那个男生的倾诉。 最后,洛樱记得自己仅仅是轻轻地说了几句话的吧,具体是什么,忘了。大概也只是一些谢谢的话。
“谢谢你喜欢我。”
当时还特别傻地想要热场地说,谢谢你对我告白,让我大学终于有了一个被人喜欢被人告白的机会。
众人起哄,答应他,答应他。
洛樱看着那个男生涨红的脸,没有再说什么。
最后洛樱提前离开,男生被班上的同学拱了出来,要送洛樱。洛樱这次没有拒绝,送到了KTV的门口,洛樱说了句,回去吧。不用送了。我想自己一个人走走。
男生没有太坚持,只是提了个要求,抱一个吧。
洛樱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于是,男生缓缓靠近,轻轻地抱了洛樱。
然后,互道再见。
有些人,也许终不会再见。
洛樱是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
看着渐渐搬空的生活了3年多的宿舍,看着已经空了的床位,关上门的那一瞬间,心里某一块地方,仿佛被重重地打上了一拳。
回忆涌上心头—— 洛樱记得:那一年,自己也是最后一个,来到这个宿舍的,推开门的时候,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小马,洛樱第一次出门,于是在姨丈和阿姨帮助下,稍微收拾了东西,送走了他们后,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就默默地从大大的背包中,掏出一袋又一袋零食,一个个问小马要不要吃。
——后来的小马,曾经无数得提到这个画面,她说,就是这个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掏”零食的动作,从此奠定了洛樱在宿舍中吃货和饭桶的至高无上无人可媲美的崇高地位。
后来,宿舍几人。有了欢笑,有了泪水,有了争吵,有了冷战,有了磨合······四个年轻的女孩,在这个小小的房间里,发生了好多好多事情。
洛樱后来想过,如果说,来到这所大学,是自己后悔的事,那么至少这个宿舍,这几个人,是自己唯一不后悔的理由。
当最后离开时,拉上房门,看着门上那个已经发旧的门牌号:107时,洛樱默默拿出手机,拍下了照片。
咔嚓一声,再见,是不是再也不见。
纵然再见,你再也非属于107四朵金花的地盘了。再也不是掏出钥匙就可以进得去的只属于107四朵金花的家了。
坐上车的那一瞬间,洛樱强忍住的泪水,还是随着车轮的转动,滑落了下来。
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地方了。
难吃又贵死人的饭堂。
——后来才发现,还有比饭堂难吃的地方,还更贵。 总是没有空调热死人的图书馆。
——后来才发现,办公室天天的空调,让不过工作2年的人,都快得上空调病了。拥挤而且在梅雨天湿嗒嗒的宿舍。
——后来才发现,宿舍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家,最便宜最温暖最奢侈的一个住处了。绿葱葱密密麻麻的大树以及盛夏的蝉鸣。
——后来才发现,蝉鸣再吵,终敌不过路上夹杂着二氧化氮的车声;绿树再多,也敌不过你每天早出晚归的无法悠悠欣赏了。每天嫌你三百遍却总是挺你的“同居人”了。
——后来才发现,现在多的是当面为你的加班加点“心疼打抱不平”的人,私底下却直接笑你傻帽给你使绊子。
有一个地方,我们都忘不掉,却再也回不去了。 有几个人,我们都忘不掉,但是却再也遇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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