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通报2016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情况,通报指出:部分地区标准较低,人均月助补助标准在200元以下的县占16%,有的甚至不足100元。(《央视新闻》)
教育永远是一个国家的重要议题,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乡村教师”再一次成为了热门词汇,诚然2015年出台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但是由于社会经济及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乡村教师短缺问题仍然非常严重。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就教育脱贫攻坚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要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并且告别“长不高”。而社会大众也应当给予乡村教师充分的尊重,不然我们该如何面对农村儿童求知时灼灼的目光?
在农村地区,教师流失是普遍现象,城乡教育资源的不平衡更是加剧了这一情况,针对如何缓和这一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张淑琴提出:“对于乡村老师,应该依据他离城市和乡镇驻地的远近,以学校偏远的程度来提高他的工资待遇。”在提高待遇时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是很有必要的,这样既能保持乡村教师的干劲,也能吸引更多教师驻扎乡村。尽管政府用薪资吸引的教师数量有限,但是用提高各方面物质条件这一办法确实可以留住部分人才,使其为农村儿童教育献上力量。
2016年,一则关于四川凉州“悬崖村庄”的报道吸引了众多人的目光,与外界沟通的困难,以及村里孩子上、放学的困难等等,一下子被摆在了众人面前, 虽然经报道后有关部门做出了相应的措施,但是还有多少个类似的村庄因贫穷落后而被掩埋在大山深处?又有多少名乡村教师愿意在这样的艰苦环境里教书?
有人说,为人师者怎么可以挑三拣四,可是这也不能作为不改善贫困地区教学环境的托辞,改善教学环境为的是造福农村学生,让他们感受到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所给予的关注,让他们明白在求学的路上自己和那些城里的孩子没有差别,满足他们想看看大山之外的世界的渴望,点燃他们想走出大山的希望之光,而这些就是乡村教师应该做的,但是仅靠乡村教师们的微薄之力又如何能做到?
近些年出现了农村留守儿童“瞧不起”乡村教师的现象,乡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可谓一落千丈,从备受尊重的知识分子到如今被奚落嘲讽的对象,老教师们授业解惑十余年却换不来应有的尊重,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在大众的普遍认知里乡村教师大多“穷酸”,这也是许多毕业师范生不愿意前往农村的缘由,没有后来者的接力,又如何做到薪火相传?社会大众应足够重视和尊重那些奋斗在农村一线的教师们,唤起他们对这份职业的荣誉感,从而实实在在肩负起农村教育的未来,让乡村孩童的希望之火不会暗灭,反而越燃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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