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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贤易色

贤贤易色

作者: 老鹏友 | 来源:发表于2024-07-17 12:02 被阅读0次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子夏前面的这四句话“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如果作为某种标准对人作出苛求,是无人做得到的。不论其他,“事君能致其身”,从肤浅的外在表现来说,置自己于颠沛流离的孔子就是不符合的。

    所以,子夏这几句话的内在意义,并不在于建立标准、也不在于建立繁芜的价值;如果能转而着眼于“竭”、“致”、“交”等几个动词所体现出的行动性质,以及行动背后所要彰显的出于生命情感的信念与信心,才能够抓住一些要义——比如,这些动词里面所体现的主动性便是出于生命情感自身所要求的一些主动性,而不是由贤能之人的刻意认知而来的规约所由以源出的。

    子夏的这几句话里,最有力量的是个“学”字。按照后人的反复辨析:

    (1)首先和永恒的,便是着眼于“学”这件事情。具体到前四句话来说,强调了“行”的四个方面,亦即强调了亲自实践对于学的重要性。某种程度上,这是对孔子所讲的“学而时习之”在内涵上的再次回溯,是师生教与学角度上的一些印证,并不是子夏破空而来的孤立发明;

    (2)“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这对子夏前四句话里所体现出来的精神作了极大的肯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做学问本身已可有可无,更不是要鼓励一味在行动上做功夫即可。没有思考和分辨的行动是会陷入盲目和有局限性的,后人已在这一点上为子夏作了解说。所以,阅读论语困难之一便在于:论语的书写形式,常常让读者陷入了寻章摘句的苦处。比如后来有吴氏说,“子夏之言,其意善矣。然辞气之间抑扬太过,其流之弊,将或至于废学”,这即道出了某种理解上所容易带来的实情,又反映出了某种误解上的风险;

    (3)再次回到这四句话,“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实际上说的是个责任意识,是个“诚”字。忘记谁大致说过的一句话,“这世界,任谁都摆弄着一副捞一笔就想走的架势”,虽不免夸张,但由此可知:对自己缺乏诚意、对自己和周边缺乏责任,不免就惶惶然、戚戚然,患得患失了。“诚”或者责任意识、责任行为,是儒学非常本质的概念,是日常生活里最易遭受挑战的概念,但也是儒学的血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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