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第13条

作者: 微风羽 | 来源:发表于2020-09-01 05:34 被阅读0次

    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以登记

    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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